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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G Smart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Jun 15,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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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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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美格智能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所审议的 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现基于独立判断立 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二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通过对本次董事候选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素养 和健康状况等方面的情况了解,认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 及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相关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 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 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提名王平先生、王成先 生、杜国彬先生、夏有庆先生、黄敏先生、彭海琴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合法、有效;通过对本次董事候选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素养和 健康状况等方面的情况了解,认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 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相关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 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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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提名黄晖先生、黄力先生、 夏成才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但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 会方可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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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黄力 黄晖 夏成才
2018 年6 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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