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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G Smart Technology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Apr 27,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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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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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美格智能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格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美格智能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64 号)的核准,美格智能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667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96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23,896.3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020.67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20,875.6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I10622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的金额为 20,710.17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19,359.60 万元,本年度实际使用 募集资金 1,350.57 万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累计产生理财收益的净额为 10,650,743.14 元;募集资金账户累计产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的净额为 1,478,778.76 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13,784,301.75 元,以活期存款形 式储存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
公司已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使用 审批手续,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 年12 月31 日,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 截至2021 年12 月31 日,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 截至2021 年12 月31 日,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
|---|---|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 15000088708340 122,846,500.00 0.00 华夏银行深圳沙井支行 10874000000167994 30,000,000.00 0.00 中国银行深圳福永支行 773169041508 55,910,000.00 0.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西安分行 72010078801000000129 -- 0.00 华夏银行深圳分行 10850000003262508 -- 13,784,301.75 交通银行上海徐汇支行 310066218018800070862 -- 0.00 合计 -- 208,756,500.00 13,784,301.75 |
存储方式 已注销 已注销 已注销 已注销 活期 已注销 活期存款 |
注1:公司与保荐机构东莞证券、平安银行深圳分行、华夏银行深圳沙井支行、中国银 行深圳福永支行于2017年7月5日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平安银 行深圳分行开立账户用于物联网模块与技术方案建设项目,初始存放金额为12,285.75万元 (含存款利息1.1万元),在中国银行深圳福永支行开立账户用于精密制造智能化改造项目, 初始存放金额为5,591.00万元,在华夏银行深圳沙井支行开立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初 始存放金额为3,000.00万元。
注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西安兆格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西安兆格”)连同东 莞证券于 2017年9月6日与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开立账户,用于物联网模块与技术方案建设项目,公司计划 在此专户中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3,379 万元用于项目建设,全部募集资金均将从公司在平安 银行深圳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转入。
注3: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众格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简称“众格智能”)连同公 司保荐机构东莞证券于2018年12月6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交通银行上海徐汇支行开立账户用于物联网模块与技术方 案建设项目,公司于2018年11月22日将平安银行深圳分行账户(账号 15000088708340)中 的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5,000 万元划转至交通银行上海徐汇支行账户(账号 310066218018800070862)。(备注:众格智能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约银行为交通银行 上海徐汇支行,实际开户行为交通银行上海宜山路支行。)
注4: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美格智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美格智联”)连同 公司保荐机构东莞证券于2018年12月6日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华夏银行深圳分行开立账户用于窄带物联网(NB-IoT/eMTC) 模组与 Android智能通信模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公司于2018 年11 月14 日将中国银行深 圳福永支行账户(账号773169041508)中的募集资金(含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利息及理财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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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合计人民币57,568,843.22元划转至华夏银行深圳分行账户(账号10850000003262508)。 ” -- 上述募集资金划转后,“精密制造智能化改造项目 的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银行深圳福永支行 账户(账号 773169041508)余额为零。公司于2018年11月14日注销了中国银行深圳福永支 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773169041508)。
注5:华夏银行深圳沙井支行账户为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专用账户。鉴于该募集资金 专户已全部按计划补充流动资金,为便于管理,公司决定将其进行销户。注销前该募集资金 专户的结余利息为5,040.25元,已转入“窄带物联网(NB-IoT/eMTC)模组与Android智能通 信模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账户。公司于2020年5月11日已完成华夏银行深圳沙井支行(账号 10874000000167994)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注6:公司于2020年3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物联网模块与技术方 案建设项目”结项后,将结余金额约6.48万元转入“窄带物联网(NB-IoT/eMTC)模组与Android 智能通信模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账户,然后对“物联网模块与技术方案建设项目”相关的 募集资金专户(含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进行注销。截至2020年5月30日,公司已完 成了与该项目相关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西安分行(账号72010078801000000129)、交通银行 上海徐汇支行(账号310066218018800070862)、平安银行深圳分行(账号15000088708340) 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三、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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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本年度投入 | |||||||||||
| 募集资金总额 | 20,875.65 募集资金总 |
1,350.57 | |||||||||
| 额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
| 已累计投入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 5,591.00 |
20,710.17 | |||||||||
| 额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6.78%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分 变更) |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止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截止期末投 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精密制造智能化改造项 目 |
是 | 5,591.00 | -- |
-- | -- -- |
-- | -- | -- | 是 | ||
| 物联网模块与技术方案 建设项目 |
否 | 12,284.65 | 12,284.65 |
-- | 13,037.54 106.13 |
2020年2月29日 | 7,646.90 | 是 | 否 |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3,000.00 | 3,000.00 |
-- | 3,000.00 100.00 |
-- | -- | -- | |||
| 窄带物联网 | |||||||||||
| (NB-IoT/eMTC)模组与 Android智能通信模组研 |
否 | -- | 5,591.00 |
1,350.57 | 4,672.63 83.57 |
2022年3月23日 | 2,282.59 | 是 | 否 | ||
| 发及产业化项目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20,875.65 | 20,875.65 |
1,350.57 | 20,710.17 99.21 |
-- | 9,929.49 | -- | -- | ||
| 精密制造智能化改造项目:因精密组件业务市场环境不断变化,项目运营风险加大,公司已终止对该项目的投资。 | |||||||||||
| 窄带物联网(NB-IoT/eMTC)模组与Android | 智能通信模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相关模组产品的立项、研发、测试和认证进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 度有所减缓,部分产品的市场销售也受到一定程度影响,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计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 | ||||||||||
|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 | 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0年10月31日调整为2021年12月31 | 日;于2022年3 | 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 ||||||||
| 体项目) | 第七次会议,2022年4 月11 | 日召开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 | |||||||||
| 议案》,因该项目只涉及通信模组的设计和研发,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研发能力有很大的提升,已产生部分研发收入,从而实现部分 | |||||||||||
| 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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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8 年 8 月 13 日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目的议案》,终止对“精密制造智能化改造项目”的投资,将募集资金投入到“窄带物联网(NB-IoT/eMTC)模组与 Android 智能通信模组研发及产业 化的情况说明 化项目”。 公司本期无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无 使用进展情况 1、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增加实施 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物联网模块与技术方案建设项目”。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原实施主体为公司,现调整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 西安兆格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共同实施,项目实施地点相应由深圳市宝安区福永凤凰第一工业区兴业路 46 号厂房调整为深圳市宝安区福永凤凰第一 工业区兴业路 46 号厂房及西安市高新区丈八四路 20 号 1 号楼 9 层。 2、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18 年 8 月 13 日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终止对“精密制造智能化改造项目”的投资,将募集资金投入到“窄带物联网(NB-IoT/eMTC)模组与 Android 智能通信模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其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为公司及其所在地“深圳市宝安区福永凤凰第四工业区岭下路 5 号”。 3、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地点的议案》和《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调整建设期的议案》。募投项目“物联网模块与技术方案建设项目”原实施主 地点变更情况 体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兆格,现已调整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兆格、上海众格共同实施,项目实施地点相应由深圳市宝安区福永凤凰第 一工业区兴业路 46 号厂房调整为深圳市宝安区福永凤凰第一工业区兴业路 46 号厂房、西安市高新区丈八四路 20 号 1 号楼 9 层及上海市徐汇区钦江路 88 号西座三楼,建设期由 2018 年 10 月 31 日调整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原“窄带物联网(NB-IoT/eMTC)模组与 Android 智能通信模组研发及产业化 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后调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美格智联实施,项目实施地点相应由深圳市宝安区福永凤凰第四工业区岭下路 5 号调整为深圳市福 田区深南大道 1006 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 B 座 32 楼。 4、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原“物联网模块与技术方案建设 项目”实施地点由深圳市宝安区福永凤凰第一工业区兴业路 46 号厂房、西安市高新区丈八四路 20 号 1 号楼 9 层及上海市徐汇区钦江路 88 号西座三楼 调整为深圳市宝安区福永凤凰第四工业区岭下路 5 号、西安市高新区丈八四路 20 号 1 号楼 9 层及上海市徐汇区钦江路 88 号西座三楼。 公司本期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无 方式调整情况 2017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 13,102,633.93 元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3,102,633.93 元。公司此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并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投入及置换情况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当时适用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公司本期未发生先期投入置换的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无 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公司将“物联网模块与技术方案建设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约6.48万元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结余利息5,040.25元转入“窄带物联网(NB-IoT/eMTC)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模组与Android智能通信模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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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情况,全部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378.43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无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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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对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或实施方式进行变
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8月2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人民币 13,102,633.93 元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3,102,633.93元。公司此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也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并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 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当时适用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本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先期投入置换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将“物联网模组与技术方案建设项目”结余募集资金余额及利息6.48万 元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结余银行利息 0.5 万元均转入“窄带物联网 (NB-IoT/eMTC)模组与Android智能通信模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账户。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尚未到期的情况,全部
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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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的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对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审核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XYZH/2022SZAA50154《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美格智能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 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 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美格智能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内容一致。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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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邱添敏 潘云松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