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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G Smart Technology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Nov 1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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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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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81 证券简称:美格智能 公告编号:2021-104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2、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立信”)。

3、拟聘任信永中和的原因: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要,经综 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上述事项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就本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 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聘任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不存在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 年 11 月1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聘任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信永中和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 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介绍

(一)机构信息

  • 1、基本信息

  •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 (5)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2、人员信息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人,注册会计师1,75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00人。

  • 3、业务规模

信永中和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 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 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05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 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0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7名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9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武丽波女士,200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 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拟于2021年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3家。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宋保军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 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拟于2021年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3)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崔腾先生,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 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拟于2021年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4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及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 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1年度具体的审 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参照行业标准与其协商确定2021年度的审计费用。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2020年度年审会计师 事务所,已为公司提供了9年审计服务,2020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立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提供了专业、严谨、 负责的审计服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在此公司对立信为公司审计 工作所做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 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要,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 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该事项已事先与信永中和及立信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确认就本 次变更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 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我们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诚信记录、业 务情况及其独立性等情况进行了充分地了解,在查阅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信永中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 向董事会提议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 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 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拟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是基于公司实际发展的合理安排。我们同意 将《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1)经核查,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并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拥 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

(2)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 构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此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 构,聘期1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 准和公司审计工作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

(四)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上市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满足公司所需的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 完成公司的各项审计工作,同时具备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公司聘用会计 师事务所的条件和要求;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备查文件

  •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4、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 5、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 6、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资料。

特此公告。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