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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G Smart Technology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Mar 13,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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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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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美格 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格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就美格智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 项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64 号)的核准,美格智能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67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96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23,896.3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020.67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20,875.6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I10622 号《验资报告》。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
| 序 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万元) |
募集资金投资 金额(万元) |
实施主体 | 实施地点 |
|---|---|---|---|---|---|
| 1 | 精密制造智能 化改造项目 |
5,591.00 | 5,591.00 | 美格智能 |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 凤凰第四工业区岭 下路5 号 |
| 2 | 物联网模块与 技术方案建设 项目 |
17,397.00 | 12,284.65 | 美格智能、西安 兆格电子信息技 术有限公司(简 称“西安兆格”) |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 凤凰第一工业区兴 业路46 号厂房、西 安市高新区丈八四 路20 号1 号楼9 层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0 | 3,000.00 | 美格智能 | - |
| 合计 | 25,988.00 | 20,875.65 | - | - |
公司于2018 年7 月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2018 年8 月13 日召开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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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终止对“精密制造智能化改造项目”的投资, 将募集资金投入到“窄带物联网(NB-IoT/eMTC)模组与Android 智能通信模组 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变更完成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具体投向如下:
| 序 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万元) |
募集资金投 资金额(万 元) |
实施主体 | 实施地点 |
|---|---|---|---|---|---|
| 1 | 窄带物联网 (NB-IoT/eMTC) 模组与Android智 能通信模组研发及 产业化项目 |
6,575.00 | 5,591.00 | 美格智能 |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凤凰 第四工业区岭下路5号 |
| 2 | 物联网模块与技术 方案建设项目 |
17,397.00 | 12,284.65 | 美格智能、 西安兆格 |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凤凰 第一工业区兴业路46号 厂房、西安市高新区丈 八四路20号1号楼9层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0 | 3,000.00 | 美格智能 | - |
| 合计 | 26,972.00 | 20,875.65 | - | - |
公司于2018 年10 月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 议案》和《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调整建设期的 议案》。变更完成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投向如下:
|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投资总额 (万元) |
募集资金投资 金额(万元) |
实施主体 | 实施地点 |
|---|---|---|---|---|---|
| 1 | 窄 带 物 联 网 (NB-IoT/eMTC) 模组与Android智能 通信模组研发及产 业化项目 |
6,575.00 | 5,591.00 | 深圳市美格智 联信息技术有 限公司(简称 “美格智联”) |
深圳市福田 区深南大道 1006号深圳 国际创新中 心B座32楼 |
| 2 | 物联网模块与技术 方案建设项目 |
17,397.00 | 12,284.65 | 美格智能、西安 兆格、众格智能 科技(上海)有 限公司(简称 “众格智能”) |
深圳市宝安 区福永凤凰 第一工业区 兴业路46号 厂房、西安市 高新区丈八 四路20号1号 楼9层、上海 市徐汇区钦 江路88号西 座三楼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0 | 3,000.00 | 美格智能 | - |
| 合计 | 26,972.00 | 20,875.65 | - | - |
2018 年12 月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变更完成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投向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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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投资总额 (万元) |
募集资金投资 金额(万元) |
实施主体 | 实施地点 |
|---|---|---|---|---|---|
| 1 | 窄带物联网 (NB-IoT/eMTC) 模组与Android智能 通信模组研发及产 业化项目 |
6,575.00 | 5,591.00 | 美格智联 | 深圳市福田 区深南大道 1006号深圳 国际创新中 心B座32楼 |
| 2 | 物联网模块与技术 方案建设项目 |
17,397.00 | 12,284.65 | 美格智能、西安 兆格、众格智能 |
深圳市宝安 区福永凤凰 第四工业区 岭下路5号、 西安市高新 区丈八四路 20号1号楼9 层、上海市徐 汇区钦江路 88号西座三 楼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0 | 3,000.00 | 美格智能 | - |
| 合计 | 26,972.00 | 20,875.65 | - | - |
二、本次拟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物联网模块与技术方案建设项目”,主 要建设内容为物联网模块与技术方案建设相关的研发投入、认证测试、实验室设 备投入及中试设备、生产硬件设备投资。实施主体为美格智能及全资子公司西安 兆格和众格智能。本项目自2016 年开始建设,截至2020 年2 月29 日,本项目 项下的物联网模块与智能终端的出货量和技术方案新增收入均已达到项目设计 产能,公司拟将本项目进行结项。
截至2020 年2 月29 日,本项目投资进度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序 号 |
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 投资金额 |
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 金额(含理 财收入和 利息) |
实际投 入募集 资金占 计划投 入募集 资金比 例 |
总投资进度 | 募集资金 结余金额 |
|---|---|---|---|---|---|---|---|
| 1 | 物联网模块 与技术方案 建设项目 |
17,397.00 | 12,284.65 | 13,037.54 | 106.13% | 74.94% | 6.48 |
注:上表中的数据未经审计。
本项目承诺投入的募集资金(含理财收入和利息)已经基本使用完毕,结余 金额6.48 万元,公司拟用于仍在建设中的“窄带物联网(NB-IoT/eMTC)模组与 Android 智能通信模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具体使用情况将在后续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报告中一并披露。公司将结余募集资金转入“窄带物联网(NB-IoT/eM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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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组与Android 智能通信模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账户后,本项目的募集资金账 户(含西安兆格和众格智能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 手续。
三、本次拟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结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将小额结余募 集资金用于建设中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有利于在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拟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均同意该议案。本议案在董事 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公司全体监事均同意该议案。监事会认为: 本次“物联网模块与技术方案建设项目”进行结项,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 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相关制度对于募集资金管理的规 定。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物联网模块与技术方案建 设项目”结项,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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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物联网模块与技术方案建设项目”结项已经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 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小 额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尚在建设中的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保荐机构同意“物联网模块与技术方案建设项目”结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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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核查意见》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邱添敏 潘云松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3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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