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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G Smart Technology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7
Apr 26,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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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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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8]第ZI103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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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 证 报 告
信会师报字[2018]第ZI10353号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 司”)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 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 引编制《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 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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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 第 1 页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 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 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 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 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 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贵公司募 集资金2017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卫武
中国注册会计师:卢志清
中国·上海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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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 第 2 页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 项 报 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 将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 )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64 号)的核准,深圳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667 万股,每股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9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3,896.3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人民币 3,020.67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875.6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 第 ZI10622 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的金额为 5,180.24 万元,具体情况 如下: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 5,180.24 万元,其中:(1)本公司置换募 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 1,310.26 万元;募集 资金到位后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 869.98 万元;(2)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 万元。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累计产生理财收益的累计净额为 591,082.20 元;募集资金账户累计产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的累计净额为 108,953.00 元。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157,654,096.63 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保 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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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 第 1 页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银行名称 账号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 15000088708340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 15000088708340 中国银行深圳福永支行 773169041508 华夏银行深圳沙井支行 1087400000016799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72010078801000000129 合计 |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122,846,500.00 3,912,723.94 活期 100,000,000.00 结构性存款 55,910,000.00 49,799,795.68 活期 30,000,000.00 5,003.79 活期 3,936,573.22 活期 208,756,500.00 157,654,096.63 |
|---|---|
1 公司与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深圳分行、华夏银行深圳沙井 支行、中国银行深圳福永支行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在平安银行深圳分行开立账户用于物联网模块与技术方案建设项目, 初始存放金额为 12,285.75 万元(含存款利息 1.1 万元),在中国银行深圳福永支行 开立账户用于精密制造智能化改造项目,初始存放金额为 5,591.00 万元,在华夏银 行深圳沙井支行开立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初始存放金额为 3,000.00 万元。 2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西安兆格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连同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于 2017 年 9 月 6 日与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上海浦 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开立账户,用于物联网模块与技术方案建设项目, 公司计划在此专户中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 3,379 万元用于项目建设,全部募集资金 均将从公司在平安银行深圳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转入。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除补充流动资金 3,000 万元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外,无其他无法单独核 算效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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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 第 2 页
- ( 三 ) 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募投项目“物联网模块与技术方案建设项目”原实施主体为本公司,现调整为本公司 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兆格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共同实施,项目实施地点相应由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凤凰第一工业区兴业路 46 号厂房调整为深圳市宝安区福永凤凰 第一工业区兴业路 46 号厂房及西安市高新区丈八四路 20 号 1 号楼 9 层。
( 四 )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17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人民币 13,102,633.93 元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3,102,633.93 元。公司此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 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并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 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 五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六 )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七 )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7 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公司第一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 个 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 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2017 年 7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有 100,000,000.00 元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平安银行对 公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产品 TGG170758 理财产品,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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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 第 3 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本年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 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批准报出。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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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 第 4 页
附表 1
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编制单位: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编制单位: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编制单位: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2017年度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募集资金总额 | 20,875.65 | 本年度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 |
5,180.24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 |
5,180.24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分 变更) |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止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
截止期末投资 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期 |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 重大变化 |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精密制造智能化改造项 目 |
否 | 5,591.00 | 5,591.00 | 662.54 | 662.54 | 11.85 | 2018 年9 | 月30 日 |
327.96 | 建设期 | 否 |
| 物联网模块与技术方案 建设项目 |
否 | 12,284.65 | 12,284.65 | 1,517.70 | 1,517.70 | 12.35 | 2018 年10 | 月31 日 |
302.93 | 建设期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3,000.00 | 3,000.00 | 3,000.00 | 3,000.00 | 100.00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0,875.65 | 20,875.65 | 5,180.24 | 5,180.24 | 24.81 | 630.89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 |||||||||||
|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 | 无 | ||||||||||
| 具体项目)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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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第 1 页
| 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拟增加实施 |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 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物联网模块与技术方案建设项目”。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原实施主体为本公司,现调整为本公司及公司全资 |
| 地点变更情况 | 子公司西安兆格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共同实施,项目实施地点相应由深圳市宝安区福永凤凰第一工业区兴业路46号厂房调整为深圳市宝安区福永凤 |
| 凰第一工业区兴业路46号厂房及西安市高新区丈八四路20号1号楼9层。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2017 年8 月24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投入及置换情况 |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13,102,633.93元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3,102,633.93元。公司此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并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 |
| 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 公司于2017年7月7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途及去向 |
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 个月,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 关法律文件。2017年7月26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尚有100,000,000.00元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产品TGG170758理财产品,剩余尚未 | |
| 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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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第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