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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how Innovative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Sep 22,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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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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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价格 30.66/ 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1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41.18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2921 日( T-3 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35.12 倍,超出幅 度为 17.26% ,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1 年平均静态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股 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 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 ” “ ” 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美好医疗 、 发行人 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2]1441 号)。

经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 ” “ ” “ ” 简称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东兴证券 或 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本次公开 发行 4,427.00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 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适用 2021918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 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证监会公告 [2021]21 号)、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2021 年修订)》 (深证上 [2021]919 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承销规范》(中证协发 [2021]213 号)、《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 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 [2021]212 号),请投资者关注相关规定的变化,关注 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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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 、本次发行价格 30.66/ 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1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41.18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2921 日( T-3 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35.12 倍, 超出幅度为 17.26% ,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1 年平均静态市盈率,存在未来发 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 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深圳市美好创 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 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 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43.05 元/股(不含 43.05 元 /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43.05 元/股,申购数量小于 450 万股 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不含 450 万股)。以上过程共剔除 97 个配售对象,剔除 的拟申购总量为 79,270 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 7,914,380 万股的 1.0015%。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3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所 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 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30.66/ 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2926 日( 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 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2926 日 ( 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 ,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

4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 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 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 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 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 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

2

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不参与战略配售。

根据最终确定的价格,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 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400.9458 万股。

综上,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仅有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 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400.9458 万股,占 发行总量的 9.06% 。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 263.1042 万股将 回拨至网下发行。

5、本次发行最终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 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或非限 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 方式进行。

6、本次发行价格为 30.66 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36.7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35.8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3)41.1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4)40.2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发行人上市时市值为 124.68 亿元,根据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天健审〔2022〕3-111 号《审计 报告》,发行人 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扣除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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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25,263.31 万元和 30,274.16 万元,最 近两年连续盈利且累计净利润不少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发行人已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1441 号文予以注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二章第 2.1.2 条,发行人满足在 招股书中明确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 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

7 、本次发行价格为 30.66/ 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 的合理性。

(1)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美好医 疗所属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C35)”。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的“专 用设备制造业(C35)”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 35.12 倍(截至 2022 年 9 月 21 日),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 30.66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1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41.18 倍,高于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2 年 9 月 21 日发布的“专用设备制造业(C35)”最近一 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超出幅度为 17.26%,主要有以下三点原因:

①公司是市场上少有的掌握液态硅胶精密模具及成型技术的医疗器械精密 组件及产品生产企业。

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专注于医疗器械精密组件及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制 造和销售。公司集聚了一批高素质、经验丰富的研发人才。公司在生产实践和技 术研发过程中对医疗器械组件进行长期研发试验,并不断优化工艺流程,积累了 丰富的产品研发、生产经验,并逐步掌握了医疗器械组件及产品的开发技术、塑 胶和液态硅胶精密模具及成型技术、自动化技术等核心技术。公司在高精密制造 (模具最高精度达±0.002mm)、高性能、高稳定性和医疗制造合规性、长期植 入零件制造等方面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②公司客户优质,品牌知名度高,拥有多家全球医疗器械 100 强企业客户

公司凭借医疗器械组件及其产品的研发实力、精密模具的设计和制造技术、 自动化生产系统的开发和创新能力、完善的医疗器械生产和质量管理体系,在行 业内树立了较高的品牌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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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拥有全球家用呼吸机市场龙头企业之一的客户 A 和人工植入耳蜗全球 市场龙头企业之一的客户 B;公司也为多家全球医疗器械 100 强企业包括迈瑞、 强生、西门子、雅培、瑞声达听力等提供监护、给药、介入、助听等细分领域产 品和组件的开发及生产服务;同时,公司还在呼气检测、心血管、器械消毒、骨 科手术定位、眼科器械等细分领域与全球多家创新型高科技企业开展产品开发和 生产制造方面的合作。

③公司拥有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的效率优势

公司精密模具的生产效率明显高于核心客户在海外的供应商,公司模具生产 效率较高主要是 3 个方面原因:A、公司在模具制造过程中应用 MES 系统、在 线测量系统、自动化加工系统等,对制造过程及质量进行科学监测,在确保精度 稳定前提下,提升制造效率;B、公司制造过程的系统控制和规范化,有效提高 了生产效率;C、公司模具设计过程中,同公司自动化团队进行有效工作协同, 在设计之初便充分评估并实施产品自动化生产方案,缩短模具开发周期同时,产 品量产之初便导入自动化生产,大幅提升产品生产效率。

公司拥有专业模具设计师团队,在模具研发、设计、材料选型、制造等方面, 不仅能够较好地满足客户需求,同时还能对客户的产品设计进行有效反馈,得到 了客户的较高认可。

截至 2022921 日( T-3 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可比公司名称 股票代码 2021 年扣
非前EPS
(元/股)
2021 年扣
非后EPS
(元/股)
T-3 日股票
收盘价
(元/股)
扣非前静态
市盈
2021 年)
扣非后静态
市盈率
2021 年)
科森科技 603626.SH 0.6619 0.1665 7.22 10.91 43.36
昌红科技 300151.SZ 0.2226 0.1744 15.43 69.32 88.47
平均值 40.11 65.92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22 年 9 月 21 日

注 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2021 年扣非前/后 EPS=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3 日总股本;

本次发行价格 30.66/ 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41.18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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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态市盈率,低于可比公司 2021 年扣非前 / 后孰低的平均静态市盈率,存在发行 人未来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 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2)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 325 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 7,943 个,占剔除无效报价后所有配售对象总数 的 90.58%;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 7,149,960 万股,占剔除无效报价后申购总量 的 90.34%,为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2,184.19 倍。

(3)提请投资者关注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 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的《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新股发行公告》(以下简称“《新股发行公告》”)附表 “ ” 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

(4)《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 为 100,000.00 万元,本次发行价格 30.66 元/股对应融资规模为 135,731.82 万元, 高于前述募集资金需求金额。

(5)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机构投资者基 于真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 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 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 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 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任何投 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 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6)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 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 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8、按本次发行价格 30.66 元/股、发行新股 4,427.00 万股计算,预计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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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总额为 135,731.82 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约 13,252.91 万元(不含增 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 122,478.91 万元。

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 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 重要影响的风险。

9、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 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 (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 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 90% 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 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 10% 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 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 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 计划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 之日起开始计算。

10、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 购。

1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 2022 年 9 月 28 日(T+2 日) 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 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 的,该配售对象全部获配新股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 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 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

7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 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2 年 9 月 28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 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 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扣除最终战略配 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本次发行因网下、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 申购资金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1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 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 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13、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中国证券业协会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 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未足额申购以 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 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协会将按照有关 规定将存在上述情况的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列入限制名单。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与可交债的次 数合并计算。

14、每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凡参与初步询价的,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15、网下、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 购情况确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的发行数量进行调节。具体回拨机 “ ” 制请见《新股发行公告》中 二、(五)回拨机制 。

16、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深交所批准后,方能在深交所公开挂牌交易。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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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申购的投资者。

17、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意 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18、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 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19、请投资者务必关注风险,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2)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 申购的;

(3)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 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4)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5)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第三十六条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1 年 修订)》(深证上[2021]919 号)第五条,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 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投资者已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尽快安排已经缴款投资者的退款事宜。中止发行 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 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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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 2022 年 9 月 16 日(T-6 日) 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 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 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 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 承担。

21、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建议投资 者充分深入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9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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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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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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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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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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