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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diaTek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6
Apr 28, 2026
52094_rns_2026-04-28_c00610d9-d242-4bb9-a1fc-38bd68b86e64.pdf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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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3
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2454)
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客服專線:(02)6636-5566
429
中國國務院信託服務服務有限公司:中正分股有限公司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公室
信託服務服務有限公司辦公室:信託服務服務有限公司辦公室
信託服務服務有限公司辦公室:信託服務服務有限公司辦公室
信託服務服務有限公司辦公室:信託服務服務有限公司辦公室
國內部局審計交流
國內部資訊
台北部局許可證
台北市第1333號
國內部簡
未書寫正確郵遞區號者,應按信函交付郵資
股東 台啟



※貴股東如新增或變更匯款帳號時,請於右列「現金股利匯撥申請書」內填妥本人存款帳號並加蓋印章後,於股東案會前寄回。
| 戶名 | 統一編號 (身分證字號) | 戶號 | 429 | |||||||||||
|---|---|---|---|---|---|---|---|---|---|---|---|---|---|---|
| 號 明 事 項 | ·採用匯款者(根本人帳號) 匯款處理費田孔面股利款中 扣除。 二·各採用匯款者,本行將以持 續郵寄支票方式(取付)郵資 為作業處理費合併訂名,由 股東自行出價。 | 原登記匯款帳號 | 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同意依原登記帳號匯款者請勿寄回 | ||||||||||||||
| 蓋章 額 | 銀行名稱 | 銀行代號 | 銀行存款帳號(分行別、科目、帳號、核查號碼) | |||||||||||
| 部局 | 存簿(Ⅱ) | 700 | 局 號 | 帳 號 |
委託書填表須知
一、委託書應依公開發行公司出庫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及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條規定辦理。
二、股東接受他人徵求委託書前,應請徵求人提供徵求委託書之書面及廣告內容資料,或參考公司彙總之徵求人書面及廣告資料,切實瞭解徵求人與親友持候還職人之營委資料及徵求人對股東會各項議案之意見。
三、股東應使用本公司印發之委託書用紙。委託書與親自出庫均簽名或蓋章者,視為親自出庫;但委託書由股東交付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者視為委託出庫。
四、委託書應由委託人親自簽名或蓋章,並應由委託人親自填具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姓名。但信託事業或股務代理機構受委託擔任徵求人,及股務代理機構受委託擔任委託書之受託代理人者,得以當場蓋章方式代替之。
五、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應於委託書上簽名或蓋章,並詳填戶號、姓名或名稱、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住址、受託代理人如非股東,請於股東戶號欄內填寫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徵求人如為信託事業、股務代理機構,請於股東戶號欄內填寫統一編號。
六、委託書應於明會五日前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委託書送達股務代理人後,股東欲親自出庫股東會或欲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面向股務代理人為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庫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七、本公司委任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擔任本次股東會股東之受託代理人。
| 委託書 | 委託人(股東) | 備註 | 429 聯發科 | ||
|---|---|---|---|---|---|
| 一、認委託 (係由委託人親自填寫,不得以蓋章方式代替) 為本股東代理人,出庫本公司115年5月29日舉行之股東常會,代理人並依下列授權行使股東權利: □(一)代理本股東故會議事項行使股東權利。(含權委託) □(二)代理本股東故下列各項議案行使本股東所 委託表示之權利與意見,下列議案未勾選者,視為對各股議案表示承認或贊成: 1.承認民國一一四年度之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1)○承認(2)○及對(3)○棄權 2.承認民國一一四年度盈餘分派案: (1)○承認(2)○及對(3)○棄權 3.臨時物議。 二、本股東未於前項□內勾選授權範圍或同時勾選者,視為含權委託,但股務代理機構擔任受託代理人者,不得接受含權委託,代理人應依前項(二)之授權內容行使股東權利。 三、本股東代理人得對會議臨時事宜含權處理之。 四、請將此庫證(或此庫簽約予)寄交代理人收稅。如因故改期開會,本委託書仍屬有效(限此一會期)。 此致 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授權日期 年 月 日 | 二、認證 (1)○承認(2)○及對(3)○棄權 (3)○棄權 (4)○棄權 (5)○棄權 (6)○棄權 (7)○棄權 (8)○棄權 (9)○棄權 (10)○棄權 (11)○棄權 (12)○棄權 (13)○棄權 (14)○棄權 (15)○棄權 (16)○棄權 (17)○棄權 (18)○棄權 (19)○ | 股東 股東 股東 股東 股東 股東 股東 股東 股東 股東 股東 股東 股東 股東 股東 股東 股東 股東 股東 股東 股東 股東 股東 | 股東 股東 股東 股東 股東 股東 股東 | ||
| 股東 股東 股東 股東 股東 | |||||
| 股東 股東 股東 股東 |
徵求場所及人員簽章處:

開會通知書
一、茲訂於民國115年5月29日上午9時整假新竹科學園區尾行一路1號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舉行本公司115年股東常會,會議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民國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2.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3.民國一一四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4.民國一一四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情形報告。(二)承認事項:1.承認民國一一四年度之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承認民國一一四年度盈餘分派案。(三)臨時動議。
二、民國一一四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情形:
(一)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授權董事會得於每年會計年度終了後,決議半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
(二)一一四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主要內容如下:
-
一一四年上半年度現金股利每股派發新台幣29元,業已於115年1月30日發放完成。
-
一一四年下半年度現金股利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每股派發新台幣24.5元,預計於115年7月31日發放,嗣後如因本公司送過去外股數發生變動,故每股派發金額因此發生變動時,依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調整之。
三、依公司法第172條規定應被明其主要內容宜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網址為:【https://www.cwn.tw】。
四、舊股東欲親自出席股東會時,請於「出席簽到卡」上簽名或蓋章後(無須寄回),於開會當日攜往會場辦理報到並繳交以出席股東會,如委託代理人出席時,請於「委託書」上簽名或蓋章,並親填受託代理人姓名及地址後,於開會五日前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以憑簽發出席簽到卡予受託代理人。
※五、如有股東欲求委託書,本公司將於115年4月28日製作欲求人欲求資料彙總表冊揭露於證基會網站,投資人如欲查詢,可直接藏入(https://live.eli.org.tw)至「委託書公告資料免費查詢」系統,輸入查詢條件即可。
六、本次股東會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自115年4月29日起至115年5月26日止,請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電子投票平台」【https://stockservices.tdcc.com.tw】,依相關說明操作之。
七、時間戶股東如與繳交股東印繳卡,可至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信銀法人信託網站下載印繳卡使用。
八、本次股東會委託書之統計驗證機構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九、敬請 察照辦理為符。
此致
會股東
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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