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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CC MEILI CLOUD COMPUTING INDUSTRY INVESTMENT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5

Jan 16,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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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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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对

宁夏云创数据投资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

资 产 评 估 说 明

天兴评报字(2014)第0797号 (第1册,共1册)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第一部分 关于评估说明使用范围的声明 1
第二部分 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2
第三部分 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及资产核实说明 3
一、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说明 3
二、资产核实情况总体说明 4
三、核实结论 6
第四部分 资产基础法评估技术说明 7
一、 流动资产评估说明 7
二、 在建工程评估说明 9
三、 负债评估说明 10
第五部分 评估结论及其分析 12
(一)评估结论 12
(二)评估结论成立的条件 13
(三)评估结论的瑕疵事项 13
(四)评估基准日的期后事项说明及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14
(五)评估结论的效力、使用范围及有效期 14

第一部分 关于评估说明使用范围的声明

评估说明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含所出资企业)、相关监管机构和部门使 用。除法律法规规定外,材料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不得提供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 人,不得见诸公开媒体。

第二部分 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本评估说明该部分内容由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共同撰写,并由委托方单位负 责人和被评估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相应单位公章并签署日期。详细内容请见 《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第三部分 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及资产核实说明

一、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说明

(一)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内容

本次评估的对象是宁夏云创数据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本项目评估范围为宁夏云创数据投资有限公司经审计后报表所反映的纳入评 估范围的资产和负债。于评估基准日2014年7月31日的资产总额账面值2,920.33万 元,负债总额账面值44.53万元,净资产账面值2,875.80万元。

评估范围内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其中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 和其他应收款;非流动资产为在建工程和其他非流动资产。

评估范围内的负债为流动负债,流动负债为其他应付款。

以上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 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14] 第25021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评估范围内全部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A
1 流动资产 678.29
2 非流动资产 2,242.04
3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4 持有至到期投资 -
5 长期应收款 -
6 长期股权投资 -
7 投资性房地产 -
8 固定资产 -
9 在建工程 42.04
10 工程物资 -
11 固定资产清理 -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3页

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宁夏云创数据投资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资产评估说明

12 生产性生物资产 -
13 油气资产 -
14 无形资产 -
15 开发支出 -
16 商誉 -
17 长期待摊费用 -
18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9 其他非流动资产 2,200.00
20 资产总计 2,920.33
21 流动负债 44.53
22 非流动负债 -
23 负债合计 44.53
24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2,875.80

(二)实物资产分布情况及特点

纳入评估范围的实物资产主要为在建工程,在建工程为设备安装工程。实物 资产的特点如下:

在建工程账面值420,423.00元,主要为中卫市"云数据中心"10KV配电工程 和付给上海邮电设计院的服务费。其中付给上海邮电设计院的设计费为"宁夏中 卫IDC数据机房项目"方案的设计费,中卫市"云数据中心"10KV配电工程项目 和宁夏中卫IDC数据机房项目都是宁夏云创数据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宁夏中关村科 技产业园西部云基地项目的子项目。中卫市"云数据中心"10KV配电工程项目 于2014年4月19日正式开工,于2014年4月22日完工。

(三)企业申报的账面记录和未记录的无形资产情况

无。

二、资产核实情况总体说明

(一)资产核实组织工作

在进入现场清查前,成立了以现场项目负责人为主的清查小组,制定了现场 清查实施计划,分别就企业的资产、负债及损益情况进行清查核实。

于2014年8月4日,评估组对申报委估的资产进行了清查和现场勘察,现将情 况说明如下:

(二) 资产核实主要步骤

1.指导企业相关人员清查资产、申报财务数据并收集准备资料

前期评估人员指导企业相关的财务与资产管理人员按照评估机构提供的"资 产基础法评估申报明细表"填写要求、资料清单,细致准确地登记填报,对被评 估资产的产权归属证明文件和反映性能、状态指标等情况的文件资料进行收集。

2.初步审查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

评估人员通过翻阅有关资料,了解各自评估具体范围及对象。然后仔细阅读 资产基础法评估申报明细表。

3.现场实地勘察和数据核实

依据企业的业务流程,对申报资产进行现场勘察和了解。对历史数据主要根 据企业的财务报表及相关管理报表进行核对。

4.修改和完善评估申报表并与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交流

根据现场实地勘察情况结合企业的相关管理报表,进一步完善资产评估申报 明细表,并向企业财务人员了解财务核算方法、向有关工程人员了解工程概况、 工期、工程成本的增减趋势等情况等。

(三)清查的主要方法

实物资产主要为在建工程。

1.实物性资产的清查方法

对在建工程的清查,主要以现场勘察为主,即根据企业申报的在建工程清查 评估明细表,对以下内容进行勘察:核对在建工程的地址、坐落部位、地段,与 工程建设人员进行交流,以确定在建工程的实际完成程度。

2.流动资产、负债清查情况

对非实物性流动资产和负债进行了清查核实:

(1)非实物性流动资产的清查:评估人员主要通过核对企业财务总账、各科

目明细账、会计凭证、银行对账单、余额调节表、相关业务合同、发询证函、审 计师的审计报告及部分调整分录以及向企业业务人员进行访谈等资料和程序对非 实物性流动资产进行了核实。

(2)负债的审核:主要调查负债的业务内容、形成过程、发生时间、相关业 务合同、相关税金的纳税申报材料、相关费用的计提依据及标准、查阅该公司与 债务人的余额对账单、审计师的审计报告及审计调整分录、款项的支付结算情况 以及向企业业务人员进行访谈等资料和程序。并重点向财务或相关当事人了解申 报评估的应付款项是否为基准日实际存在的债务,是否有确定的债权人等。

(四)影响清查核实的事项及处理方法

无。

三、核实结论

评估人员经履行以上评估清查核实程序,我们对委估资产和相关负债情况有 了全面的了解。评估基准日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及会计报表 附注经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清查结果与产权持有者所申报的资料一致,实物资产大部分管理维护正 常,可正常使用,得出以下相关企业核实结论:

(一)资产产权清查中发现的需要披露的情况

无。

(二)资产清查中发现的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三)资产核实总体结论

通过核实,我们对评估对象及评估范围的全部资产和负债有了较全面的了解。

第四部分 资产基础法评估技术说明

一、 流动资产评估说明

(一)评估范围

企业申报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和其他应收款。上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账 面值如下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流动资产合计 6,782,887.95
货币资金 656,887.95
其他应收款 6,126,000.00

(二)评估过程

评估过程主要划分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

对企业评估范围内的流动资产构成情况进行初步了解,向企业提交评估资料 清单和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示范格式,按照资产评估规范的要求,指导企业填写 流动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

第二阶段:现场调查核实阶段

1.核对账目:根据企业申报的流动资产评估明细表及各项资料,与企业的 资产负债表核对,相应科目使之相符。

第三阶段:评定估算阶段

1.将核实后的流动资产评估明细表录入计算机,建立相应电子数据文档。

2.遵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和《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的规定, 采用恰当的评估方法,确定其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编制相应的评估汇总表。

3.提交流动资产的评估说明。

(三)评估说明

  1. 货币资金

本次申报评估的货币资金为银行存款。货币资金账面值为 656,887.95 元。

(1)银行存款账面值 656,887.95 元,为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中卫支行开设的银行存款账户。评估人员对银行存款账面值同银行对账单、未 达账项的双向调节表进行了核对,存款平衡相符,未发现影响净资产的事宜。同 时评估人员向银行进行了询证,函证结果与对账单记录相符,人民币账户以核实 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货币资金评估值为 656,887.95 元,评估无增减值。

  1.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 6,126,000.00 元,计提坏账准备 0.00 元,账面净额 6,126,000.00 元,核算的内容为应收国网宁夏电力公司中卫供电公司的电费押金、 应收北京创毅讯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金华融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的借款。

评估人员通过查阅账簿、报表及相关借款协议等资料,在进行经济内容和账 龄分析的基础上,了解其发生时间、欠款形成原因及单位清欠情况、欠债人资金、 信用、经营管理状况,具体分析后对款收回的可能性进行判断。对无准确依据收 到相应资产或不能收到相应资产的应收类款项,参照审计的坏账政策估算评估风 险损失。

具体计算比例为,对账龄在 1 年以内的按 3%预估评估风险损失,账龄在 1-2 年之间的按 10%预估评估风险损失,账龄在 2-3 年的按 30%预估评估风险损失, 账龄在 3-4 年的按 50%预估评估风险损失,账龄在 4-5 年的按 80%预估评估风险 损失,对于账龄在 5 年以上的按 100%预估评估风险损失。

按以上标准,确定评估风险坏账损失,以其他应收款合计减去评估风险损失 后的金额确定评估值。坏账准备按评估有关规定评估为零。

其他应收款评估值为 6,126,000.00 元,评估无增减值。

二、 在建工程评估说明

1.评估范围

在建工程账面值420,423.00元,主要为中卫市"云数据中心"10KV配电工程 和付给上海邮电设计院的服务费。付给上海邮电设计院的设计费为"宁夏中卫 IDC数据机房项目"方案的设计费,中卫市"云数据中心"10KV配电工程项目 和宁夏中卫IDC数据机房项目都是宁夏云创数据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宁夏自治区 中卫市中关村科技产业园西部云基地"新一代云数据中心"项目的子项目。中卫 市"云数据中心"10KV配电工程项目于2014年4月19日正式开工,于2014年4月 22日完工。

2.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范围内在建工程的评估方法采用成本法。对正常施工的在建工程, 企业按工程进度和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评估人员对工程形象进度进行了调查和 核实,由于工期较短,故本次评估未考虑资金成本的影响,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 定评估值。

3.评估过程

1)检查资产评估明细表各项内容填写情况,并核实资产评估明细表合计数 与财务报表在建工程账面数是否一致;

2)根据申报的在建工程项目,审查其合同内容,并通过与财务人员交谈了 解工程实际进度情况及工程款项支付情况,分析账面值的构成及其合理性;

3)现场实地勘察在建工程的形象进度,核实是否按照合同条款执行;

4)通过现场了解,确定评估方法,测算在建工程评估值;

5)撰写在建工程评估技术说明。

4.评估结果

在建工程评估值420,423.00元,评估无增减值。

三、 其他非流动资产评估说明

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值 22,000,000.00 元,核算的内容为企业预付江苏中信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工程款。评估人员查阅并收集了相关施工合同,了解了评估 基准日至评估现场作业日期间已接受的服务情况。经了解,企业能在合同期限内 能收回相应的资产或获得相应的权利,未发现呆坏账现象。本次评估以清查核实 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其他非流动资产评估值 22,000,000.00 元,评估无增减值。

四、 负债评估说明

(一)评估范围

评估范围内的负债为企业评估申报的流动负债,流动负债为其他应付款。

上述负债在评估基准日账面值如下所示: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流动负债合计 445,271.00
其他应付款 445,271.00

(二)评估过程

评估过程主要划分为以下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

1.根据企业提供的负债评估申报资料,首先对财务台账和评估明细表进行 互相核对,使之相符。对内容不符、重复申报、遗漏未报的项目进行改正,由企 业重新填报,作到账表相符。

2.由企业财务部门的有关人员介绍各项负债的形成原因、记账原则等情况。

3.对负债原始凭证抽样核查,并对数额较大的债务款项进行了函证,确保 债务情况属实。

第二阶段:评定估算阶段

1.将核实后的负债评估明细表录入计算机,建立相应电子数据文档。

2.对各类负债采用以核实的方法确定评估值,编制评估汇总表。

3.提交负债的评估技术说明。

(三)评估方法及说明

  1. 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账面值 445,271.00 元,其主要内容为应付赛乐威科技(北京)有 限公司的往来款和北京鼎联倍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借款等。对于上述款项,经 查阅与相关单位的对账协议及相关的文件说明,往来核对一致、未发现不需支付 的证据,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其他应付款评估值为 445,271.00 元,评估无增减值。

第五部分 评估结论及其分析

(一)评估结论

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独立、公正、科学和客观的原则及必要 的评估程序,对宁夏云创数据投资有限公司纳入评估范围的账面资产及负债进行 了评估。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得出如下评估结论: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在评估基准日 2014 年 7 月 31 日持续经营前提下,宁夏云创数据投资有限公 司资产总额账面值为 2,920.33 万元,负债总额账面值为 44.53 万元,净资产为 2,875.80 万元;评估后资产总额为 2,920.33 万元,负债总额为 44.53 万元,净资产 价值为 2,875.80 万元,评估无增减值。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14 年 7 月 31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678.29 678.29 - -
2 非流动资产 2,242.04 2,242.04 - -
3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4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5 长期应收款 - - -
6 长期股权投资 - - -
7 投资性房地产 - - -
8 固定资产 - - -
9 在建工程 42.04 42.04 - -
10 工程物资 - - -
11 固定资产清理 - - -
12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13 油气资产 - - -
14 无形资产 - - -
15 开发支出 - - -
16 商誉 - - -
17 长期待摊费用 - - -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12页

18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19 其他非流动资产 2,200.00 2,200.00 - -
20 资产总计 2,920.33 2,920.33 - -
21 流动负债 44.53 44.53 - -
22 非流动负债 - - -
23 负债合计 44.53 44.53 - -
24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2,875.80 2,875.80 - -

2.评估结论

经评估,在本报告假设条件下,于评估基准日 2014 年 7 月 31 日,宁夏云创 数据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为 2,875.80 万元人民币,金额大写: 人民币贰仟捌佰柒拾伍万捌仟元整。

(二)评估结论成立的条件

1.本评估结论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场原则确定的 现行价值,没有考虑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 对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 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当前述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持续经营原则等发生 变化时,评估结论一般会失效;

2.由宁夏云创数据投资有限公司管理层和其他人员提供的与评估相关的所有 资料,是编制本报告的基础,应对其真实性负责;

3.评估结论是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受本机构评估人员的 职业水平和能力的影响。

(三)评估结论的瑕疵事项

1.本报告提出的评估结果是在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提供必要的资料基础上形 成的,我们对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和资料来源 进行了必要的查验,并有责任对查验的情况予以披露。但本报告所依据的权属资 料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本次评估结果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场的原则确 定的宁夏云创数据投资有限公司纳入评估范围的净资产的市场价值, 未考虑已经

办理的或正在办理的抵押、担保等可能造成的影响,未对资产评估增值做任何纳 税准备, 也未考虑可能存在的抵押、担保、或有负债、未决诉讼或任何其他可能 存在的诉讼所可能产生的任何影响,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 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价格的影响,同时,本报告也未 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它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 响。

3.本次评估结果基于本报告及其说明所陈述的有关假设基础之上,此等数据 将会受多种市场因素影响而变化。我们对市场变化的情况不承担发表意见的责任, 同时我们也没有义务为了反映报告日后的事项而进行任何修改。当前述条件以及 评估中遵循的各种原则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四)评估基准日的期后事项说明及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本评估结果是对 2014 年 7 月 31 日这一评估基准日企业资产价值的客观公允 反映,本公司对这一基准日以后的企业资产价值发生的重大变化不负任何责任。 发生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时,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论。

在评估基准日期后,且评估结果有效期内,若资产数量、价格标准发生变化 并对资产评估结果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值; 若资产价格的调整方法简单、易于操作时,可由委托方在资产实际作价时进行相 应调整。

评估基准日后,若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变化,对评估结论造成影响时, 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论,须对评估结论进行调整或重新评估。

(五)评估结论的效力、使用范围及有效期

1.本评估结论系评估专业人员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出具的意见,具有法律规定 的效力;

2.本评估说明仅供资产评估主管机关、公司主管部门审查资产评估报告书和 检查评估机构工作之用,非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材料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 提供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见诸于公开媒体;

3.评估结论的有效使用期限为自 2014 年 7 月 31 日起至 2015 年 7 月 30 日止, 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