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Matrix Design Co., 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23
Nov 16, 2023
56267_rns_2023-11-16_6cbbbde1-7f2f-4110-95e3-cc33e3605ce2.PDF
Regulatory Filings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保荐机构”)作为矩阵 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矩阵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矩阵股份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21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同意,矩阵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000,000 股,并于 2022 年 11 月 2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90,0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120,000,000 股。
(二)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2023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20,000,0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70 元(含税),分配现金红利总额 为 80,400,000 元(含税);同时,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共计转增 60,000,0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180,000,000 股。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1
的《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三)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 180,000,000 股,其中无流通限制或限 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45,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00%;有流通限制及限售 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135,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5.00%。本次上市流通的限 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 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股份数量为 1,3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5%,该部分 限售股将于 2023 年 11 月 22 日起上市流通。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刘芳女士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 如下:
“1.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 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 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3.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减持以 及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 该等规定。”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其他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有 关的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
2
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 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11 月 22 日(星期三)。
-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 1 户。
-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35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75%。
-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所持限售股份 总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本次上市流通股 份数量(股) |
剩余限售股 份数量 |
|---|---|---|---|---|---|
| 1 | 刘芳 | 1,350,000 | 0.75% | 1,350,000 | 0 |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类别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变动 | 本次变动后 | 本次变动后 |
|---|---|---|---|---|---|---|
| 股份数量 (股) |
占比 (%) |
增加(股) | 减少(股) | 股份数量 (股) |
占比 (%) |
|
| 一、限售条件流通 股/非流通股 |
135,000,000 | 75.00 | - | 1,350,000 | 133,650,000 | 74.25 |
| 高管锁定股 | 0 | 0.00 | - | - | 0 | 0.00 |
| 首发前限售股 | 135,000,000 | 75.00 | - | 1,350,000 | 133,650,000 | 74.25 |
| 二、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 |
45,000,000 | 25.00 | 1,350,000 | - | 46,350,000 | 25.75 |
| 合计 | 180,000,000 | 100.00 | 1,350,000 | 1,350,000 | 180,000,000 | 100.00 |
-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
-
为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3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 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章 睿 盛 凯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