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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trix Design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5
Apr 24,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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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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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其他公司制度的规定及 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出席公司2024 年度相关会议,谨慎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 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就2024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 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张春艳女士,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 级会计师。历任广东皇派定制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职于暨南大 学,同时兼任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3010 若羽臣)独立董事。2020年 12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 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 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 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概况
2024年度,本人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董事会 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议案,并
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 小股东的利益。
(一)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7次董事会,本人均参加了以上董事会 会议。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了解公 司生产经营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沟通。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 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谈论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 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 应出席次数 7 |
现场出席次数 | 通讯方式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
| 2 | 5 | 0 | 0 | 否 |
(二)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3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共出席了4 次股东大会。在股东大会上,本人认真听取公司股东、公司经营管理层对公司重 大决策事项发表的意见,主动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并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召开、 相关重大事项的审批程序等事宜是否合法、合规进行监督,充分维护公司及全体 股东合法利益。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担 任相应职务并开展相关工作。报告期内,我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 度的有关要求,召集或出席专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 供专业意见和咨询。
| 专门委员会 | 本年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
| 审计委员会 | 5 | 5 | 0 | 0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3 | 3 | 0 | 0 |
| 提名委员会 | 1 | 1 | 0 | 0 |
上述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本人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会议的情况,本人认为 2024 年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 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董事会及其 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 况。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 本年应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
| 3 | 3 | 0 | 0 |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2024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 查验,对重大事项及其他相关事项进行认真核查后,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起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如下:
1、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 对下列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1)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4)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的议案;
(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2024年8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
-
对下列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3、2024年11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 对下列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 (1)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三、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现场办公时间累计16天。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 其他工作时间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考察,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 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 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状态。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定期 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我们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能够 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2024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及时、完整,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二)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 经营风险;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 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解,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 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在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方面,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积 极推动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 法权益。
五、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 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 关联交易情况
对于公司 2024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我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日常关联 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公允性及是否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做出判断,认为公司 2024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依 据,定价原则公平、公正、公允,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独立 性产生不利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 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 积极参加会议,关注财务报告的合规性;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均认真审议公司 定期报告的内容,对关键事项充分发表意见,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编制的 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内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本人对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认为:公司内部 控制完整、合规、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治理结构并规 范运作,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有效地贯彻执行,建立了对子公司的内控制 度和管理机制,有效控制了风险,保证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不存在失控 风险。
(四)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 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对拟
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事项事前 进行了考察论证,认为立信事务所是一家具有相关证券业的执业资格,在行业 中具有较高的信誉和严谨的执业工作态度的审计机构,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 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立信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 构,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 应尽职责,表现出良好的履职能力、服务意识和职业操守,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委托的相关工作。
鉴于此,本人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同意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 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将有利于保障或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 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聘任审议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募集资金项目和使用事项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 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和《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本人审查 后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六) 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 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 人审查后认为:该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系综合 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实际经营情况、盈利水平、未来现金流状况以及经营资 金需求等因素后审慎提出的,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决策程序和机
制完善,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对 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 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本人审查后认为:该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公 司实际情况,系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实际经营情况、盈利水平、未来现 金流状况以及经营资金需求等因素后审慎提出的,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和健康 发展,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善,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七)公开征集表决权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本人受 其他独立董事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为中小股东 行使表决权提供了便利。
六、其他工作情况
-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
2、无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
七、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 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要求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前通知相关事项, 并同时提供完整的定稿资料。在对董事会会议审议事项作出判断前,对公司相关 事项进行了解调查,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本人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保持充分有效 的沟通,通过当面、电话、邮件等方式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持续
关注公司业务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建立及执行情况、规范运作情况和董事会决议 执行情况,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发挥独立作用,为推 动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做出 了应有的努力。
2025 年度,本人将继续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重点关注募集资金使用、关 联交易、资金占用等重点事项,加强与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进一步发 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张春艳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