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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iquer Group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Dec 16, 2021
54734_rns_2021-12-16_e92dda53-b133-4a49-87a1-e30153e960d8.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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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对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注函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 “ ” “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 上市公司 、 麦趣 尔 ” )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麦趣尔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 2021 〕第 435 号)(以下简称 “ 《关注函》 ” )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 “ 会计师事务所 ” )高度重视,积极组织项目组人员对《年报问 询关注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回复如下: 1 、《警示函》显示,经查,你公司部分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减值计提依据不充分。 2019 年末和 2020 年末,你公司未收集充分适 当的证据证明加盟商的资产状况和实际偿债能力,对应收账款和其 他应收款按 80% 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不充分。上述情形不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四十条、第四十六条、 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请你公司说明上述事项对你公司 2019 年、 2020 年财务报告相关 科目的具体影响金额,并以表格形式明确列出;涉及会计差错更正 —— 的,请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 财 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以下简称《 19 号编报规则》)的相关规 定及时更正。
请你公司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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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019 年具体金额如下表:
| 2019年具体金额如下表: | 2019年具体金额如下表: | 2019年具体金额如下表: |
|---|---|---|
| 单位:万元 | ||
| 科目名称 | 余额 | 计提坏账 |
| 应收账款 | 1,149.60 | 919.68 |
| 其他应收款 | 4,411.26 | 3,529.01 |
| 合 计 | 5,560.86 | 4,448.69 |
对 2019 年财务报告相关科目影响科目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报表类型 | 科目 | 金额 |
| 资产负债表 | 应收账款 | 919.68 |
| 利润表 | 信用减值损失 | 4,448.69 |
| 资产负债表 | 其他应收款 | 3,529.01 |
| 资产负债表 | 未分配利润 | 4,294.23 |
2020 年具体金额如下表:
| 2020年具体金额如下表: | 2020年具体金额如下表: | 2020年具体金额如下表: | 2020年具体金额如下表: |
|---|---|---|---|
| 单位:万元 | |||
| 科目名称 | 余 额 | 转回坏账 | 补提坏账 |
| 应收账款 | 289.42 | 917.79 | 229.64 |
| 其他应收款 | 2,428.13 | 1,825.56 | 255.68 |
| 合 计 | 2,717.55 | 2,743.35 | 485.32 |
对 2020 年财务报告相关科目影响科目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报表类型 | 科 目 | 金 额 |
| 资产负债表 | 应收账款 | 688.15 |
| 资产负债表 | 其他应收款 | 1,569.88 |
| 利润表 | 信用减值损失 | 2,258.03 |
| 资产负债表 | 未分配利润 | 2,109.85 |
公司从 2018 年底开始探索加盟经营模式, 2019 年处于发展加盟模式的初创 阶段,门店盈利模式仍在摸索,加之 2020 年初新冠状病毒疫情爆发,对国家经 济、居民生活产生了的巨大影响,防疫政策较重的冲击了零售行业, 2020 年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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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后疫情仍在反复,门店营业时长及销售情况受到一定影响。根据 2020 年 1-4 月各门店的经营情况、门店的实际还款情况,结合加盟商的履约能力、还款意 愿等因素,公司认为当时的迹象表明加盟商偿付应收款项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故在 2019 年末对所有加盟商应收账款计提了大比例坏账准备。 2020 年度基于会 计政策的一致性原则公司延续了该会计估计。因此上述会计估计不存在会计差 错更正。
| 错更正。 | 错更正。 | 错更正。 | 错更正。 | 错更正。 |
|---|---|---|---|---|
| 单位:万元 | ||||
| 科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计提坏账 | 2020 年1-4 月收 回款项 |
回款比例 |
| 应收账款 | 1,149.60 | 919.68 | 209.22 | 18.20% |
| 其他应收款 | 4,411.26 | 3,529.01 | 577.74 | 13.10% |
公司加盟经营模式发展时间较短,缺乏相对可靠的历史损失经验数值, 2020 年年初新冠疫情及国家对疫情的防控政策对公司 2020 年 1-4 月的生产经营活动 产生了较大的不利影响,公司管理层综合当时的各项影响因素,对 2019 年末加 盟商应收账款大比例计提了坏账准备。在此危机之下,公司管理层积极应对, 通过经营模式升级转型及市场营销策略调整,连锁门店的运营效率在 2020 年后 三个季度有所提升。公司在未来将持续优化加盟商管理制度,包括加盟商资质 审核及加盟商信用等级管理等。同时加强应收账款的财务管理,严格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2017 )的规定,不断提高会计信息 质量。
本公司还将完善《加盟商管理办法》中的加盟商选择标准、资产状况、偿 债能力等相关信息及程序,并加强公司信用评估、风险管控能力,组织财务人 员对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 2017 )》的专项培训,加强对公司会计政策的学习和理解,严格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2017 )》的相关规 定进行财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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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意见】
我们审核了公司 2019 年、 2020 年对加盟商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减值计提 的相关程序、依据及相关数据。
公司自 2018 年底开始探索加盟经营模式, 2019 年处于发展加盟模式的初创 阶段。 2020 年开始,由于新冠状病毒疫情爆发,加盟商的经营情况受到较大不 确定性影响。公司对加盟商的相关欠款统一按照 80% 的比例预计减值损失并计提 坏账准备。 2019 年,公司针对加盟商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919.68 万元,针 对加盟商的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 3,529.01 万元。 2019 年该部分应收款项预计 信用减值损失合计 4,448.69 万元,影响当期净利润 4,294.23 万元,占当年净利润 -7,088.33 万元的 60.58% 。
2020 年,公司延续相关加盟商欠款坏账准备计提的会计政策,对加盟商的 相关欠款仍按照 80% 预计相关应收款项的减值损失(已有充分证据表明个别加盟 商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全额计提除外)。 2020 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转回 917.79 万 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转回 1,825.56 万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增加计提 229.64 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增加计提 255.68 万元。 2020 年公司该部分应收款项 预计减值损失合计 485.32 万元,影响当期净利润 479.05 万元,占当期净利润 5,185.52 万元的 9.24% 。公司转回的上一年度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2,743.35 万元, 影响当期净利润 2,588.90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净利润 5,185.52 万元的 49.93% 。 公司将计入信用减值损失的该部分转回的坏账准备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
公司自 2018 年底开始探索加盟经营模式, 2019 年处于发展加盟模式的初创 阶段。 2020 年初开始至今,由于新冠状病毒疫情影响,对线下零售行业的影响 的不确定性一直未消除。由于受到整体环境影响,公司在对加盟商欠款实施预 计信用减值损失测试的程序及搜集证据方面存在一定瑕疵。我们认为,在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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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情况下,公司对加盟商的欠款保持按照 80% 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已有充分 证据表明个别加盟商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全额计提除外),不涉及前期会计差错 更正。
2 、《警示函》显示,经查,你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准确, 2019 年多计存货跌价准备 9.33 万元, 2020 年少计存货跌价准备 62.38 万元,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 — 存货》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 规定;你公司营业成本核算不准确,部分燃气费支出核算错误, 2019 “ — ” 年 营业成本 燃料和动力 项目多计 94.17 万元,不符合《企业会计 —— 准则 基本准则》第十二条的规定。
请你公司说明上述事项对你公司 2019 年、 2020 年财务报告相关 科目的具体影响金额,并以表格形式明确列出;涉及会计差错更正 的,请按照《 19 号编报规则》的相关规定及时更正。
请你公司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出现会计差错的原因及占比
“ ” 经企业自查,麦趣尔 2019 年度 营业成本 - 燃料和动力 项目多计 94.17 万元。 原因为麦趣尔 2019 年更换财务系统,燃气费用可通过采购订单自动归集到营业 成本,公司财务人员不熟悉新财务系统,将取得的燃气费单据再次手工入账 94.17 “ ” 万元,导致 营业成本 - 燃料和动力 重复记账 94.17 万元,对净利润影响为少计算 净利润 85.69 万元,此事项对公司 2019 年净利润的影响占比为 1.21% 。
2019 年公司多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9.33 万元,对净利润影响为少计算净利润 9.33 万元,占 2019 年净利润 0.13% 。主要原因为该部分物料在 2019 年均未领用 出库,因此认为该部分物料存在跌价的可能性,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
经自查 2020 年公司少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62.38 万元,对净利润的影响为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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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净利润 62.38 万元,占 2020 年净利润的 1.20% ;主要原因为仓储人员系统库龄 录入错误及部分包装材料仍可用于新设备试机等用途,而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二、对财务报告相关科目的影响
(一) 2019 多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9.33 万元对 2019 年财务报告相关科目影响
如下:
单位:万元
| 报表类型 | 科目 | 影响金额 | 对应科目期末余 额或本期发生额 |
影响占比 |
|---|---|---|---|---|
| 资产负债表 | 存货 | 9.33 | 6,450.33 | 0.14% |
| 资产负债表 | 未分配利润 | 9.33 | 6,290.09 | 0.13% |
| 利润表 | 资产减值损失 | 9.33 | -1,667.57 | -0.56% |
| 利润表 | 利润总额 | 9.33 | -7,282.12 | -0.13% |
| 利润表 | 净利润 | 9.33 | -7,088.33 | -0.13% |
(二) 2020 年少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62.38 万元,对 2020 年财务报告相关科 目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 报表类型 | 科目 | 影响金额 | 对应科目期末余 额或本期发生额 |
影响占比 |
|---|---|---|---|---|
| 资产负债表 | 存货 | -62.38 | 9,300.95 |
-0.67% |
| 资产负债表 | 未分配利润 | -62.38 | 11,405.42 | -0.47% |
| 利润表 | 资产减值损失 | 62.38 | - |
- |
| 利润表 | 利润总额 | -62.38 | 5,472.96 |
-1.14% |
| 利润表 | 净利润 | -62.38 | 5,185.52 | -1.20% |
“ ” (三) 2019 年 营业成本 — 燃料和动力 项目多计 94.17 万元,对 2019 年财务
报告相关科目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 报表类型 | 科目 | 影响金额 | 对应科目期末余 额或本期发生额 |
影响占比 |
|---|---|---|---|---|
| 资产负债表 | 其他应付款 | -94.17 | 2,680.01 |
-3.51% |
| 资产负债表 | 未分配利润 | 85.70 | 6,290.09 |
1.50% |
| 利润表 | 营业成本 | -94.17 | 45,839.97 |
-0.21% |
| 利润表 | 利润总额 | 94.17 | -7,282.12 |
-1.29% |
| 利润表 | 所得税费用 | 8.48 | -193.79 |
-4.37% |
| 利润表 | 净利润 | 85.70 | -7,088.33 |
-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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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 2010 )》第二十九章中关于 “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和差错更正 ” 的相关规定,公司认为上述事项对主要涉及财务指标影响不大, 未造成财务结果的变化,不构成重大会计差错,因此无需调整以前年度各项财 务指标,调整事项记入当期损益。
【会计师意见】
我们实施了以下程序对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营业成本燃料动力费自查情况 进行了核查。
-
1 、查阅了公司 SAP 系统中该笔燃气交易的集成凭证及手工凭证;公司 2019
-
年存货跌价计提表、 2019 年度存货收发存明细表;
-
2 、获取 2019 年度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在 2020 年度用于新设备试机的明
-
细表、公司自查的 2020 年存货库龄表以及关于公司 2019-2020 年自查存货跌价准 备金额及其对净利润影响的说明资料;
-
3 、实地查看了公司在建生产线新设备运行试机情况;
-
4 、获取了 2019 年相应燃气费用单据等资料;
-
5 、对公司 2019-2020 年自查存货跌价测试进行复核,对燃气费用重复记账事
-
项、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差错事项的影响金额、归属期间进行复核;
-
6 、查阅《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判断公司会计处理的合理性。
经核查,公司 2019 年多计存货跌价准备 9.33 万元、 2019 年营业成本 — 燃料 和动力项目多计 94.17 万元; 2020 年少计存货跌价准备 62.38 万元。公司 2019 年 多计存货跌价准备及营业成本合计 103.50 万元,占公司 2019 年度净利润 -7,088.33 万元的 1.34% ;公司 2020 年少计存货跌价准备 62.38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净利 润 5,185.52 万元的 1.20%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 2010 )》第二十九章中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 计变更和差错更正”:重要的前期差错,是指足以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对企业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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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做出正确判断的前期差错。对于不重要的前期差 错,企业不需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但应调整发现当期与前期相同 的相关项目。属于影响损益的,应直接计入本期与上期相同的净损益项目;属 于不影响损益的,应调整本期与前期相同的相关项目。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 2010 )》对于重要的前期差错未明确具体的量化指标, 原《企业会计制度》对重大会计差错金额 10% 的量化指标可以作为参考因素。 上述差错对公司当期净利润影响占比均低,我们认为上述差错不构成重大会计 差错,不涉及会计差错更正。
3 、《警示函》显示,经查,你公司违规向加盟商提供财务资助。 2019 年和 2020 年,你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新美心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 新美心 ” )为加盟商垫付房租、水电、交通等各项费用, 形成大额其他应收款,该事项构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但浙江新美 心未与加盟商签署协议对相关项目、金额、期限等内容进行约定, 亦未定期与加盟商进行账务核对。
请你公司列表说明 2019 年至今你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向加 盟商提供财务资助的明细,内容包括而不限于:发生时间,提供主 体(例如新美心),具体金额,期限,对象名称,其与你公司及你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 以上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发生原因(房租、水电等),实际收回时间,实际收回金额;并说明 是否就前述财务资助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请你公司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公司向加盟商提供财务资助及收回金额的明细具体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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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年 度 | 月 份 |
提供主体 | 对象名称 | 关联关系 | 财务资助 金额 |
收回金 额 |
余 额 |
|---|---|---|---|---|---|---|---|
| 2018年 | 3月 | 新美心 | 荣圆圆等自 然人加盟商 |
非关联 | 49.80 | 49.80 | |
| 2018年 | 4月 | 新美心 | 荣圆圆等自 然人加盟商 |
非关联 | 16.80 | 66.60 | |
| 2018年 | 5月 | 新美心 | 荣圆圆等自 然人加盟商 |
非关联 | 66.60 | ||
| 2018年 | 6月 | 新美心 | 荣圆圆等自 然人加盟商 |
非关联 | 20.50 | 87.10 | |
| 2018年 | 7月 | 新美心 | 荣圆圆等自 然人加盟商 |
非关联 | 81.80 | 168.90 | |
| 2018年 | 8月 | 新美心 | 荣圆圆等自 然人加盟商 |
非关联 | 20.40 | 189.30 | |
| 2018年 | 9月 | 新美心 | 荣圆圆等自 然人加盟商 |
非关联 | 111.75 | 17.81 | 283.24 |
| 2018年 | 10月 | 新美心 | 荣圆圆等自 然人加盟商 |
非关联 | 239.93 | 523.17 | |
| 2018年 | 11月 | 新美心 | 荣圆圆等自 然人加盟商 |
非关联 | 114.63 | 637.80 | |
| 2018年 | 12月 | 新美心 | 荣圆圆等自 然人加盟商 |
非关联 | 125.47 | 4.20 | 759.07 |
| 合计 | 781.08 | 22.01 | |||||
| 单位:万元 | |||||||
| 年 度 | 月 份 |
提供主体 | 对象名称 | 关联关系 | 财务资助 金额 |
收回金 额 |
余 额 |
| 2019年 | 1月 | 新美心 | 江建兵等自 然人加盟商 |
非关联 | 259.07 | 2.15 | 1,015.99 |
| 2019年 | 2月 | 新美心 | 江建兵等自 然人加盟商 |
非关联 | 76.48 | 1,092.47 | |
| 2019年 | 3月 | 新美心 | 江建兵等自 然人加盟商 |
非关联 | 188.76 | 141.79 | 1,139.43 |
| 2019年 | 4月 | 新美心 | 江建兵等自 然人加盟商 |
非关联 | 210.62 | 13.45 | 1,336.60 |
| 2019年 | 5月 | 新美心 | 江建兵等自 然人加盟商 |
非关联 | 147.41 | 6.18 | 1,477.83 |
| 2019年 | 6月 | 新美心 | 江建兵等自 然人加盟商 |
非关联 | 115.55 | 0.08 | 1,593.30 |
| 2019年 | 7月 | 新美心 | 江建兵等自 然人加盟商 |
非关联 | 95.79 | 1,689.09 | |
| 2019年 | 8月 | 新美心 | 江建兵等自 | 非关联 | 76.03 | 1,746.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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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人加盟商 | |||||||
|---|---|---|---|---|---|---|---|
| 2019年 | 9月 | 新美心 | 江建兵等自 然人加盟商 |
非关联 | 165.56 | 18.18 | 1,505.25 |
| 2019年 | 10月 | 新美心 | 江建兵等自 然人加盟商 |
非关联 | 225.55 | 407.24 | 1,728.50 |
| 2019年 | 11月 | 新美心 | 江建兵等自 然人加盟商 |
非关联 | 55.97 | 2.30 | 1,781.09 |
| 2019年 | 12月 | 新美心 | 江建兵等自 然人加盟商 |
非关联 | 2,268.77 | 64.62 | 4,411.26 |
| 食品公司 | 程玲玲等自 然人加盟商 |
非关联 | 424.94 | - | |||
| 合 计 | 4,310.50 | 655.99 | |||||
| 单位:万元 | |||||||
| 年 度 | 月 份 |
提供主体 | 对象名称 | 关联关系 | 财务资助 金额 |
收回金 额 |
余 额 |
| 2020年 | 1月 | 新美心 | 江建兵等自 然人加盟商 |
非关联 | 401.77 | 8.37 | 4,733.40 |
| 食品公司 | 程玲玲等自 然人加盟商 |
非关联 | 71.26 | ||||
| 2020年 | 2月 | 新美心 | 江建兵等自 然人加盟商 |
非关联 | 421.79 | - | 5,039.07 |
| 食品公司 | 程玲玲等自 然人加盟商 |
非关联 | 116.12 | ||||
| 2020年 | 3月 | 新美心 | 江建兵等自 然人加盟商 |
非关联 | 476.23 | 210.19 | 5,259.48 |
| 食品公司 | 程玲玲等自 然人加盟商 |
非关联 | 45.63 | ||||
| 2020年 | 4月 | 新美心 | 江建兵等自 然人加盟商 |
非关联 | 477.05 | 95.85 | 5,610.36 |
| 食品公司 | 程玲玲等自 然人加盟商 |
非关联 | 30.32 | ||||
| 2020年 | 5月 | 新美心 | 江建兵等自 然人加盟商 |
非关联 | 174.20 | 1,293.04 | 4,436.61 |
| 食品公司 | 程玲玲等自 然人加盟商 |
非关联 | 54.91 | ||||
| 2020年 | 6月 | 新美心 | 江建兵等自 然人加盟商 |
非关联 | 19.24 | 4,362.92 | |
| 食品公司 | 程玲玲等自 然人加盟商 |
非关联 | 54.45 | ||||
| 2020年 | 7月 | 新美心 | 江建兵等自 然人加盟商 |
非关联 | 56.26 | - | 4,426.56 |
| 连锁科技 | 朱禹帆等自 | 非关联 | 7.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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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人加盟商 | |||||||
|---|---|---|---|---|---|---|---|
| 2020年 | 8月 | 新美心 | 江建兵等自 然人加盟商 |
非关联 | 86.72 | 208.99 | 5,232.63 |
| 食品公司 | 程玲玲等自 然人加盟商 |
非关联 | 955.00 | 56.02 | |||
| 连锁科技 | 朱禹帆等自 然人加盟商 |
非关联 | 29.36 | ||||
| 2020年 | 9月 | 新美心 | 江建兵等自 然人加盟商 |
非关联 | 72.41 | 710.84 | 3,878.26 |
| 食品公司 | 程玲玲等自 然人加盟商 |
非关联 | 168.27 | 916.84 | |||
| 连锁科技 | 朱禹帆等自 然人加盟商 |
非关联 | 108.19 | 75.56 | |||
| 2020年 | 10月 | 新美心 | 江建兵等自 然人加盟商 |
非关联 | 63.49 | 257.35 | 3,630.01 |
| 食品公司 | 程玲玲等自 然人加盟商 |
非关联 | 4.22 | 45.32 | |||
| 连锁科技 | 朱禹帆等自 然人加盟商 |
非关联 | 55.74 | 69.03 | |||
| 2020年 | 11月 | 新美心 | 江建兵等自 然人加盟商 |
非关联 | 82.27 | 524.40 | 3,155.26 |
| 食品公司 | 程玲玲等自 然人加盟商 |
非关联 | 4.69 | 92.45 | |||
| 连锁科技 | 朱禹帆等自 然人加盟商 |
非关联 | 122.72 | 67.58 | |||
| 2020年 | 12月 | 新美心 | 江建兵等自 然人加盟商 |
非关联 | 2,778.26 | 3,321.28 | 2,428.13 |
| 食品公司 | 程玲玲等自 然人加盟商 |
非关联 | 3.56 | 77.29 | |||
| 连锁科技 | 朱禹帆等自 然人加盟商 |
非关联 | 71.70 | 182.08 | |||
| 合计 | 6,621.28 | 8,604.41 |
备注: 1 、新疆麦趣尔食品有限公司简称“食品公司”;新疆麦趣尔连锁科技有限公司简称 “连锁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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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新美心、食品公司、连锁科技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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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该代垫款项是公司为更好地拓展业务,支持加盟商与公司的合作发展,无偿向加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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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提供的短期资金资助,上述资金资助均是滚动发生,由于该代垫款项随着加盟门店经营 活动的开展实时发生变化,公司未与加盟商就该业务签订相关借款协议。
2019 年四季度门店完成 “ 鲜奶烘焙 ” 模式升级前,由于模式落后、加盟商缺少 行业管控经验等因素门店销售业绩低迷,基于对加盟商支持及对公司品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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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缓解加盟商经营能力及环境适应能力不足产生的经营压力,公司缓收了 加盟商的代垫款, 2020 年门店经营业绩提升增强了加盟商履约还款能力,公司 已逐步收回前期对其垫付的款项。该代垫款项是公司为更好地拓展业务,支持 加盟商与公司的合作发展,无偿向加盟商提供的短期资金资助,上述资金资助 均是滚动发生,由于该代垫款项随着加盟门店经营活动的开展实时发生变化, 公司未与加盟商就该业务签订相关借款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6.2.3 上市公司提供财务资 助,应当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同意并作出决议,并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审议财务资助事项时,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或独 立财务顾问(如有)应当对该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等发表意见。 6.2.4 上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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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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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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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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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 2018 年累计提供财务资助 781.08 万元, 2018 年经审计净资产为 99,190.94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0.79% ; 2019 年,累计提供财务资助 4310.5 万 元,占 2019 年末净资产 82,189.47 万元的 5.24% 。 2020 年,提供资助 6,621.28 万元, 2020 年末净资产 87,505.97 万元的 7.57% ,上述财务资助未经董事会审议。
我公司将加强对加盟商的业务及资金管理,随着门店经营情况逐渐好转, 加强加盟商欠款的回收,对于加盟商的代垫费用已逐渐减少,后期将完善对加 盟商的信用评估、签订相关借款协议等措施,进一步完善财务资助管理制度及 流程,防范财务风险,健全内部控制,确保公司稳健经营不断提高会计信息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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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
【会计师意见】
我们实施了以下程序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新美心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为加 盟商垫款形成的其他应收款进行了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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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获取了公司编制的加盟商财务资助明细表;核查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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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金额的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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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复核 2019 年、 2020 年加盟商财务资助、发生时间、发生原因等内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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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 2021 年截至目前未经审计的加盟商财务资助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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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获取构成加盟商财务资助的房租、水电等支出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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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获取管理层编制的关联方关系清单,并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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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相关信息进行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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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实施询问管理层、访谈加盟商等程序,分析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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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获取新美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加盟商垫付门店运营费用的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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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经核查,我们未发现加盟商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 以 上股东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为拓展业务,发展加盟模式,缓解加盟商合作初期的资金压力,以代 垫费用的形式无偿向加盟商提供了短期资金资助,该资金资助事项未经麦趣尔 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截至 2019 年末,加盟商欠款金额 4,411.26 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 3,529.01 万 元,欠款金额占 2019 年期末资产总额 122,554.21 万元的 3.60% ,占 2019 年末净资 产 82,189.47 万元的 5.24% 。 2020 年,公司为加盟商提供资助 6,621.28 万元,收回 8,604.41 万元,截至 2020 年末,加盟商欠款金额 2,428.13 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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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9.13 万元。 2020 年公司为加盟商提供资助发生额占 2020 年末净资产 87,505.97 万元的 7.57% , 2020 年末加盟商欠款余额占 2020 年末资产总额 142,064.67 万元的 1.71% 。
4 、《警示函》显示,经查,你公司 2020 年长期待摊费用会计估 计较往年发生变化,但未在 2020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受重要影响的报 表项目名称和金额,不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 则第 15 号一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
请你公司说明 2020 年长期待摊费用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具体原 因,是否符合你公司的实际情况;说明该变化对你公司 2020 年财务 报告相关科目的具体影响金额,并以表格形式明确列出;同时说明 会计估计变化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请你公司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上述 2020 年长期待摊费用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具体原因及对相关科目的具 体影响金额未在 2021 年 3 月 18 日公告的《 2020 年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该事 项在 2021 年 12 月 16 日更新后的《 2020 年年度报告》补充披露。
【会计意见】
我们实施了以下程序,对公司 2020 年长期待摊费用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进行 了核查:
1 、查阅了公司关于 2019 年 12 月 19 日信息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决议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第二十二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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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获取了公司 2019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麦 趣尔股份有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决议文件、《独立董 事关于第三届第二十二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文件、监事会文件;
3 、取得公司关于 2020 年长期待摊费用会计估计发生变化后影响数据的测算 表,并对其进行了复核。
4 、查阅了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披露的《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并同公司沟通了解了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原 因;
- 5 、通过门店走访,实地了解了门店装修情况;
6 、查阅《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判断公司会计处理的合理性。
经核查,公司截至 2019 年年末未摊销完毕的长期待摊费用装修费原值 4,031.24 万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正在实施未完工的装修改造支出 3,705.44 万元。公司在装修改造中提高了质量,并结合以往装修改造周期变更了长期待 摊费用摊销年限的会计估计,我们认为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年限的会计估计 变更符合公司的目前实际情况。
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年限的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经核查,公司 2020 年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年限的会计估计变更实际影响数如 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会计报表项目 | 会计估计变更前 | 会计估计变更后 | 影响数 |
| 长期待摊费用 | 1,481.47 | 2,176.75 | 695.27 |
| 固定资产 | 24,654.49 | 24,771.66 | 117.17 |
| 总资产 | 141,252.23 | 142,064.67 | 812.44 |
| 应交税费 | 454.46 | 615.71 | 161.25 |
| 负债 | 54,397.45 | 54,558.70 | 161.25 |
| 未分配利润 | 10,754.23 | 11,405.42 | 651.19 |
| 所有者权益 | 86,854.78 | 87,505.97 | 65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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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成本 | 67,541.79 | 67,525.76 | -16.02 |
|---|---|---|---|
| 销售费用 | 10,750.87 | 10,266.19 | -484.68 |
| 管理费用 | 6,869.26 | 6,557.52 | -311.74 |
| 所得税费用 | 126.20 | 287.45 | 161.25 |
| 净利润 | 4,534.33 | 5,185.52 | 651.19 |
5 、《警示函》显示,经查,你公司在内部控制、财务会计核算、 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问题,也直接影响到你公司 2019 年、 2020 年年 度报告相关信息披露的准确性,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二条的规定。
请你公司说明你公司 2019 年、 2020 年年度报告除上述事项外, 是否存在其他披露不准确之处;如是,具体说明并及时披露更正公 告;涉及会计科目的,以表格形式明确列出科目名称和涉及金额, 涉及会计差错更正的,请按照《 19 号编报规则》的相关规定及时更 正。
请你公司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本公司 2019 年、 2020 年年度报告除上述事项外,不存在其他披露不准确之 处。
本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决策机制、执行机 制和监督机制。鉴于公司内控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公司将进一步完善 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各全资子公司各岗位工作流程,加强公司尤其是对子公司 的内控监督管理,确保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有效、内部控制实施与评价工作有序 进行。
公司将不定期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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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人等管理人员对《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进行学习,强化风险责任意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切实按照监管规则和公司制度规范运作,更好的维护和保障投资者权益。
【会计师意见】
我们实施了以下程序对公司 2019 年、 2020 年年度报告进行了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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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核查了公司关于 2019 年和 2020 年的自查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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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审阅公司 2019 年报表审计报告、 2019 年内控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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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核对 2019 年和 2020 年年度报告中相关的财务数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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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复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底稿数据。
经核查,我们未发现公司存在其他披露不准确或涉及会计差错更正需披露 的相关事项。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2021 年 1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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