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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BWELL (SHANGHAI) BIOSCIENCE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4

Jan 30,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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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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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62 证券简称:迈威生物 公告编号:2024-007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威生物"或"公司") 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3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 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迈威(上 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3859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9,900,000 股,每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 34.8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476,520,000.00 元,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3,303,432,172.4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全部到位,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 61474717_B01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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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以及《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金额调整及使用超募 资金补充投资抗体药物研发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年产抗体产业化建设项目1,000kg 160,151.70 120,000.00
2 抗体药物研发项目 132,343.22 132,343.22
3 补充流动资金 78,000.00 78,000.00
合计 370,494.92 330,343.22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 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42)。

四、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 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 述决议期限内,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合计人民币 82,400.00 万元。

截至 2024 年 1 月 27 日,公司已将上述实际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 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 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归还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5)。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预计公司在未来 12 个月将会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 本,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确保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能够按照既定进度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3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 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 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不 对除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 相抵触,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权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进行。

六、相关审议程序

2024 年 1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3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 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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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全体监事认为: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优化公司资源配置,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存在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的内容和审议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13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二)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系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 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 债券等的交易;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 进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 12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 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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