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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YANG ENERGY-SAVING MATERIALS CO.,LTD. — M&A Activity 2022
Apr 27,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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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Activ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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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鲁阳节能 证券代码:002088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鲁阳节能
股票代码: 002088
收购人: 奇耐联合纤维亚太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 香港干诺道中 148 号粤海投资大厦 10 楼
收购方财务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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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日期: 2022 年 4 月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重要声明
本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社会公众投资者提供本次要约收购的 简要情况。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将刊登于深圳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投资者在做出是否预受要约的决定之前,应当仔 细阅读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并以此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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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特别提示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摘要“释义”部分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 具有相同的涵义。
1、本次要约收购的收购人为奇耐亚太。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收购 人奇耐亚太持有鲁阳节能 142,493,022 股股份,约占鲁阳节能总股本的 28.14%。 收购人拟通过本次要约收购增加在鲁阳节能中持有的股份比例,进一步巩固收购 人对鲁阳节能的控制,增强鲁阳节能股权结构的稳定性。
2、本次要约收购为收购人向除收购人以外的鲁阳节能全体股东发出的部分 要约收购,要约价格为 21.73 元/股,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 125,863,248 股。此外, 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少于 115,736,597 股,则本次要约收购自始不生效,所有 预受的股份将不被收购人接受,本次要约收购具有不确定性。若预受要约股份的 数量超过 125,863,248 股,收购人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计算公式 如下: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股东处购买的股份数量=该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数 ×(125,863,248 股÷要约期间所有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总数)。若鲁阳节能在提 示性公告日至要约期限届满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的,则要约价格、要约收购股份数量及要约收购生效条件要求的最低股份数 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3 、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收购人奇耐亚太最多合计持有鲁阳节能 268,356,270 股股份。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上市公司上市地位为目的,本次要 约收购后上市公司的股权分布将仍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
4、收购人承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要约收购业务 指南》的要求,在披露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后的两个交易日内, 将 550,000,000.00 元(不低于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的 20%)存入中登 深圳指定账户,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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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5、如本次要约收购顺利完成,收购人将借助自身的业务经验及资源优势, 进一步支持并促进鲁阳节能的成长以及业务发展。收购人与鲁阳节能主要股东沂 源县南麻街道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中心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签署《战略合作备忘 录》,双方将为推进鲁阳节能所在地的新材料产业的整体发展通力合作,同时该 等合作也将有助于鲁阳节能进一步改善业务结构。相关信息详见鲁阳节能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告的《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签署<战略 合作备忘录>的公告》。
6、收购人与鲁阳节能若干其他股东曾于 2014 年 4 月 4 日签署《2014 备忘 录》,就鲁阳节能董事选举的相关安排进行了约定。2022 年 4 月 27 日,各方约 定终止《2014 备忘录》,同时收购人与相关方签署了《投票权协议》,就鲁阳节 能董事选举的相关安排重新进行了约定。详见鲁阳节能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告 的《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签署<《关于山东鲁阳股份有限公 司若干事项的谅解备忘录》之确认函>的公告》《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等签署<关于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有关投票权的协议> 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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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本次要约收购的主要内容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 上市公司名称 |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股票上市地点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股票简称 | 鲁阳节能 |
| 股票代码 | 002088 |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鲁阳节能股本结构如下:
| 股份类别 | 股份数量(股) | 股份比例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57,311,990 | 11.32%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449,020,596 | 88.68% |
| 合计 | 506,332,586 | 100.00% |
二、收购人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
| 收购人名称 | 奇耐联合纤维亚太控股有限公司 |
|---|---|
| 注册地址 | 香港干诺道中148号粤海投资大厦10楼 |
| 通讯地址 | 香港干诺道中148号粤海投资大厦10楼 |
三、收购人关于本次要约收购的决定
(一)本次要约收购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2 年 4 月 26 日,收购人的董事会通过书面决议一致通过,批准本次要约 收购。
(二)本次要约收购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本次要约收购不存在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此外,本次要约收购完成 后,相关方尚需根据《外商投资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外商 投资相关信息向商务主管部门履行信息报送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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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四、要约收购的目的
收购人拟通过本次要约收购增加在鲁阳节能中持有的股份比例,进一步巩固 收购人对鲁阳节能的控制,增强鲁阳节能股权结构的稳定性。如本次要约收购顺 利完成,收购人将借助自身的业务经验及资源优势,进一步支持并促进鲁阳节能 的成长以及业务发展。
本次要约收购类型为主动要约,并非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本次要约收购 不以终止鲁阳节能上市地位为目的,要约收购后鲁阳节能的股权分布将仍然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
五、收购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 份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除本次要约收购外,收购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 月内继续增持鲁阳节能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安排。若收购人后 续拟继续增持鲁阳节能股份,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及时履行告知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要约收购股份的情况
本次要约收购范围为在要约收购期限内除收购人以外的鲁阳节能全体股东 所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情况如下:
| 股份种类 | 要约价格(元/股) | 要约收购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21.73 | 125,863,248 | 24.86% |
本次要约收购的生效条件:在要约期届满前最后一个交易日 15:00 时,中登 深圳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鲁阳节能股票申报数量不低于 115,736,597 股。若要 约期届满时,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未达到本次要约收购生效条件要求的最低数 量,即 115,736,597 股,则本次要约收购自始不生效,所有预受的股份将不被收 购人接受,本次要约收购具有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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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 125,863,248 股,收购人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 要约的股份。计算公式如下: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股东处购买的股份数量=该 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数×(125,863,248 股÷要约期间所有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 总数)。
若鲁阳节能在提示性公告日至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要约价格、要约收购股份数量及要约收购生效 条件要求的最低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要约收购项下的股份将与其自要约收购期限届满之日起所附带的权利 一同被转让。
七、要约价格及其计算基础
(一)要约价格
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为 21.73 元/股。
(二)计算基础
提示性公告日(即摘要公告日)前 6 个月内,收购人不存在购买鲁阳节能股 票的情形;而在提示性公告日前 30 个交易日,鲁阳节能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 格的算术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向上取整)为 15.50 元/股。本次要约收购的要 约价格为 21.73 元/股,要约价格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若鲁阳节能在提示性公告日至要约期限届满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要约价格、要约收购股份数量及要约收购生效条 件要求的最低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八、要约收购资金的有关情况
基于要约价格 21.73 元/股、拟收购数量 125,863,248 股的前提,本次要约收 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 2,735,008,379.04 元。收购人承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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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要约收购业务指南》的要求,在披露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 收购报告书摘要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将 550,000,000.00 元(不低于本次要约收购 所需最高资金总额的 20%)存入中登深圳指定账户,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保 证金。收购人用于本次要约收购的收购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无 任何直接或间接来源于鲁阳节能及除收购人及其关联方外其他鲁阳节能关联方 的资金,未通过与鲁阳节能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获取资金,不存在利用本 次要约收购的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融资的情形,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收购人承诺具备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要的履约能力,并已就履行要约收购义务所需 资金进行了稳妥安排。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收购人将根据中登深圳临时保管的预 受要约的股份数量确认收购结果,并按照要约条件履行收购要约。
九、要约收购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为 30 个自然日,但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要约收购的具 体日期请参见后续公告的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相关内容。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 满前最后三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在要约收购期限内,投资者可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上查询截至前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以及撤回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
十、收购人聘请的财务顾问及律师事务所情况
(一)收购人财务顾问
| 名称 | 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
|---|---|
| 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75 楼75T30室 |
| 联系人 | 郭裕康、陈善哲、王兆洋、项梓源、程门雪、杨俞欣、张捷 |
| 电话 | 021-20336000 |
| 传真 | 021-20336040 |
(二)收购人法律顾问
名称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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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 地址 | 中国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
|---|---|
| 联系人 | 佘铭、张征轶 |
| 电话 | 021-31358770 |
| 传真 | 021-31358600 |
十一、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期
本报告书摘要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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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收购人声明
本声明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摘要“释义”部分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 具有相同的涵义。
1、本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系依据现行有效的《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7 号——要约收购报告书》及其 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写。
2、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报告书摘要已全面披露 了收购人在鲁阳节能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除本 报告书摘要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鲁阳节能拥有权 益。
3、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摘要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其 公司章程或或其他公司治理文件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4、本次要约收购为收购人向除收购人以外的鲁阳节能全体股东发出的部分 要约收购,不涉及收购不同种类股份的情形。本次要约收购类型为主动要约,并 非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上市公司上市地位为目的,要 约收购后上市公司的股权分布将仍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
5、本次要约收购将根据要约收购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除收购人和所 聘请的财务顾问及法律顾问外,收购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要 约收购报告书及本报告书摘要中列载的信息,或对要约收购报告书及本报告书摘 要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6、收购人及其主要负责人员保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及相关公告文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并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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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目 录
| 重要声明....................................................................................................................... 1 |
|---|
| 特别提示....................................................................................................................... 2 |
| 本次要约收购的主要内容........................................................................................... 4 |
| 收购人声明................................................................................................................... 9 |
| 第一节 释义........................................................................................................ 11 |
| 第二节 收购人的基本情况................................................................................ 13 |
| 第三节 要约收购目的........................................................................................ 23 |
| 第四节 专业机构意见........................................................................................ 24 |
|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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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摘要中的含义如下:
| 本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本报 告书摘要 |
指 | 收购人就本次要约收购编写的《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
|---|---|---|
| 收购人、奇耐亚太 | 指 | 奇耐联合纤维亚太控股有限公司,一家在香港注册的 公司 |
| 收购人控股股东、ASP Unifrax |
指 | ASP Unifrax Holdings, Inc.,一家在美国特拉华州注册 的公司 |
| 收购人实际控制人 | 指 | José E. Feliciano和Behdad Eghbali |
| 上市公司、鲁阳节能 | 指 |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CCG LP | 指 | Clearlake Capital Group, L.P.,一家在美国特拉华州注 册的有限合伙企业 |
| 本次要约收购、本次收购、本 次交易 |
指 | 奇耐亚太拟向除收购人奇耐亚太以外的鲁阳节能全 体股东发出部分收购要约,计划收购合计125,863,248 股鲁阳节能股份,对应股份比例为24.86%,要约收购 价格为21.73元/股 |
| 要约价格、要约收购价格 | 指 | 本次要约收购的每股要约收购价格 |
| 财务顾问、摩根士丹利证券 | 指 | 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
| 法律顾问、通力 | 指 |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
| 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 | 指 | 收购人就本次要约收购编写的《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
| 提示性公告日、摘要公告日 | 指 | 收购人就本次要约收购编写的《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日,即2022 年4月27日 |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中登深圳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外商投资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
| 《2014备忘录》 | 指 | 收购人、上市公司管理层股东以及南麻集体资产管理 中心于2014年4月4日签署的《关于山东鲁阳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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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 有限公司若干事项的谅解备忘录》 | ||
|---|---|---|
| 《投票权协议》 | 指 | 收购人与相关方于2022年4月27日签署的《关于山 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有关投票权的协议》 |
| 《战略合作备忘录》 | 指 | 沂源县南麻街道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中心与收购人于 2022年4月27日签署的《战略合作备忘录》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如无特别说明,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 A股、股 | 指 | 人民币普通股 |
本报告书摘要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 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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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第二节 收购人的基本情况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 收购人名称 | 奇耐联合纤维亚太控股有限公司 |
|---|---|
| 注册地址 | 香港上环干诺道中148号粤海投资大厦10楼 |
| 授权股本 | 50,000股,每股1港元 |
| 成立时间 | 2010年8月26日 |
| 注册登记档案号 | 1497641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主营业务 | 投资控股、贸易服务、咨询 |
| 电话 | +852 3184 2357 |
二、收购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一)收购人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收购人的股东及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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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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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1、图中 Unifrax Asia-Pacific Holding Limited (Hong Kong) 指收购人;
-
2、实体间若非特别说明或标注,为 100%股权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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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二)收购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1 、收购人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收购人的控股股东为 ASP Unifrax Holdings, Inc.,持有收购人 100%股权,其基本情况如下:
| 企业名称 | ASP Unifrax Holdings, Inc. |
|---|---|
| 注册地址 | 1209 Orange Street, Wilmington, County of New Castle, Delaware 19801 |
| 授权股本 | 100股,每股0.01美元 |
| 成立时间 | 2011年10月5日 |
| 注册登记档案号 | 5048004 |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 经营范围 | 任何美国特拉华州《公司法》允许的合法行为或活动 |
| 电话 | +1 716 768 6500 |
2 、收购人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两名美国籍自然人 José E. Feliciano 和 Behdad Eghbali 通过由其控制的一系 列实体共同控制 ASP Unifrax,进而控制奇耐亚太,为 ASP Unifrax 和奇耐亚太的 实际控制人。
两位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1) José E. Feliciano,管理合伙人和联席创始人
Feliciano 先生先后毕业于普林斯顿大学、斯坦福大学商学院,分别获得机械 和航空工程学士学位、工商管理学硕士学位。目前 Feliciano 先生是 CCG LP 的 联席创始人和管理合伙人之一;同时,Feliciano 先生还在若干家 CCG LP 投资的 公司中担任董事,并负责 CCG LP 的日常管理工作。在联合创立 CCG LP 之前, Feliciano 先生曾在 Latin America Enterprise Fund 从事私募股权投资,并先后在 Goldman, Sachs & Co 并购和公司融资部门从事投资银行事务,在 govWorks, Inc. 担任首席财务官,以及在 Tennenbaum Capital Partners 担任投资委员会成员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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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伙人。
(2) Behdad Eghbali,管理合伙人和联席创始人
Eghbali 先生毕业于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哈斯商学院,主修金融,并获得工 商管理学士学位。目前 Eghbali 先生是 CCG LP 的联席创始人和管理合伙人之一; 同时,Eghbali 先生还在若干家 CCG LP 投资的公司中担任董事。在创立 CCG LP 之前,Eghbali 先生曾先后在 Jefferies Broadview 的并购部门、Morgan Stanley & Co. 的科技部门工作,以及在 TPG 从事私募股权投资业务,专注于在商务服务、通 信、媒体和科技领域内的控制权股权收购类交易。
(三)收购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 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
1 、收购人控股股东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除收购人、鲁阳节能外,收购人控股股东直接 或间接控制的核心企业、关联企业及其业务相关信息如下:
| 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持股比例 (直接/间接) |
核心业务 |
|---|---|---|---|
| Unifrax I LLC | 美国 | 100% | 高温耐火材料、陶瓷纤维保温和工程 产品的生产及销售 |
| Specialty Ceramics, Inc. | 美国 | 100% | 工业热管理市场和壁炉产品市场销售 真空成型产品的生产及销售 |
| Refractory Specialties, Inc. |
美国 | 100% | 工业热管理市场真空成型产品的生产 及销售 |
| Lauscha Fiber International Corp. |
美国 | 100% | 过滤、电池隔板和其他专业市场玻璃 微纤维产品的生产及销售 |
| Vacuform, Inc. | 美国 | 100% | 工业热管理市场真空成型产品的生产 及销售 |
| Thermbond Acquisition Co., Inc. |
美国 | 100% | 持有Stellar和Rex LLCs的投资控股公 司 |
| Thermbond Real Estate Holdings, Inc. |
美国 | 100% | 持有Stellar Whitmore Lake, MI USA 的土地和建筑 |
| Trailhead Stellar Holdings, Inc. |
美国 | 100% | 拥有全球Stellar运营的投资控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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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 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持股比例 (直接/间接) |
核心业务 |
|---|---|---|---|
| Stellar Materials, LLC | 美国 | 100% | 工业热管理市场耐火材料的生产及销 售 |
| Rex Materials LLC | 美国 | 100% | 工业热管理市场真空成型产品的生产 及销售 |
| Rex Materials of Kansas, LLC |
美国 | 100% | 工业热管理市场真空成型产品的生产 及销售 |
| Rex Materials of Virginia, LLC |
美国 | 100% | 工业热管理市场真空成型产品的生产 及销售 |
| ITM-Unifrax K.K. JV | 日本 | 50% | 排放控制市场产品的生产及销售 |
| Unifrax France SAS | 法国 | 100% | 工业热管理市场高温节能纤维产品的 生产及销售 |
| Unifrax s.r.o. | 捷克 | 100% | 工业热管理市场高温绝热纤维产品的 生产及销售 |
| Unifrax Ltd | 英国 | 100% | 工业热管理市场高温绝热纤维产品的 生产及销售 |
| 奇耐联合纤维(上海)有 限公司 |
中国 | 100% | 排放控制市场衬垫产品的模切及销售 |
| 奇耐东响联合纤维(沈 阳)有限公司 |
中国 | 90% | 过滤、电池隔板和其他专业市场玻璃 微纤维的生产及销售 |
| 奇耐东响联合纤维(松 原)有限公司 |
中国 | 90% | 过滤、电池隔板和其他专业市场玻璃 微纤维的生产及销售 |
| 奇耐东响联合纤维(七台 河)有限公司 |
中国 | 90% | 过滤、电池隔板和其他专业市场玻璃 微纤维的生产和销售 |
| Unifrax (Derby) Ltd | 英国 | 100% | 工业热管理市场真空成型产品的生产 和销售 |
| Unifrax India Private Limited |
印度 | 100% | 工业热管理市场高温绝热纤维产品的 生产和销售 |
| Saffil Limited | 英国 | 100% | 排放控制市场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
| Unifrax Emission Control Europe Ltd |
英国 | 100% | 排放控制市场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
| Unifrax GMBH | 德国 | 100% | 工业热管理市场真空成型产品的生产 和销售以及加工销售其他增值产品 |
| Lauscha Fiber International Gmbh |
德国 | 100% | 过滤、电池隔板和其他专业市场玻璃 微纤维的生产和销售 |
| Lauscha Fiber Sudogda | 俄罗斯 | 100% | 过滤、电池隔板和其他专业市场的玻 璃微纤维的生产和销售 |
| Lauscha Fiber International Bahrain |
巴林 | 100% | 过滤、电池隔板和其他专业市场玻璃 微纤维的生产和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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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 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持股比例 (直接/间接) |
核心业务 |
|---|---|---|---|
| W.L.L. | |||
| Unifrax Brazil Ltda | 巴西 | 100% | 工业热管理市场高温绝热纤维产品的 生产和销售 |
| Lydall Performance Materials, Inc. |
美国 | 100% | 空气过滤、液体过滤、隔热和生命科 学介质的生产和销售 |
| Southern Felt Company, Inc. |
美国 | 100% | 工业过滤用无纺布过滤介质的的生产 和销售 |
| Lydall Performance Materials (US), Inc. |
美国 | 100% | 汽车、重型柴油机、小型发动机行业 和相关行业的高性能密封装置的生产 和销售 |
| Lydall Sealing Solutions, Inc. |
美国 | 100% | 汽车、重型柴油机、小型发动机行业 和相关行业的高性能密封装置的生产 和销售 |
| 因达晖(上海)贸易有限 公司 |
中国 | 100% | 密封装置产品的销售和分销 |
| Lydall Performance Materials S.A.S. |
法国 | 100% | 空气过滤、液体过滤、绝缘和生命科 学介质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
| Lydall Gutsche GmbH & Co. KG |
德国 | 100% | 汽车行业革新性高性能隔音及隔热解 决方案的生产和销售 |
| 宜兴高奇环保科技有限 公司 |
中国 | 100% | 工业过滤用无纺布滤料和滤袋的生产 和销售 |
| 莱德尔工业纺织品制造 (上海)有限公司 |
中国 | 100% | 工业过滤用无纺布滤料和滤袋的生产 和销售 |
| Lydall Industrial Filtration Textile Manufacturing (EMEA) Limited |
英国 | 100% | 工业过滤用无纺布滤料的生产和销售 |
| Lydall Industrial Filtration (EMEA) Limited |
英国 | 100% | 工业过滤用无纺布滤袋的生产和销售 |
| 莱德尔工业纺织品制造 (无锡)有限公司 |
中国 | 100% | 工业过滤用无纺布滤料和滤袋的生产 和销售 |
| Texel Technical Materials, Inc. |
加拿大 | 100% | 工业无纺材料技术应用的生产和销售 |
| Afitex Texel Geosynthetics, Inc. |
加拿大 | 50% | 土工合成材料的生产和销售 |
| Lydall Gerhardi GmbH & Co. KG |
德国 | 100% | 汽车行业创新高性能声学和热管理隔 热解决方案的生产和销售 |
| Lydall Performance Materials Europe |
法国 | 100% | 密封装置的销售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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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 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持股比例 (直接/间接) |
核心业务 |
|---|---|---|---|
| Lydall Performance Materials India, LLP |
印度 | 100% | 密封装置的销售公司 |
2 、收购人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摘要已披露的企业外,两位实际控 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核心企业、关联企业及其业务相关信息如下:
|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核心业务 |
|---|---|
| ASP Unifrax Holdings, Inc. | 提供高性能特种材料,应用于包括高温工业绝缘、过滤 介质、电动汽车电池技术和储能、消防等 |
| BMark Topco, Inc. | 分销和制造烘焙原料 |
| Better For You Holdings, LLC | 消费品、零食和公司食品的平台 |
| Concert Golf Partners, LLC | 持有并经营私人高尔夫产业和乡村俱乐部 |
| Confluence Technologies, Inc. | 为投资管理行业提供软件和数据解决方案 |
| Cornerstone OnDemand, Inc. | 提供云计算人才管理SaaS解决方案 |
| DigiCert, Inc. | 提供高保障的数字证书、证书管理软件解决方案和PKI 解决方案 |
| Discovery Education, Inc. | 为K-12年级和社区学院提供数字内容 |
| Brightly Software, Inc. | 为教育、政府、医疗和制造业等行业提供云计算运营管 理SaaS解决方案 |
| Gravity Oilfield Services Inc. | 为石油和天然气勘探和生产公司提供油田服务 |
| Innovative XCessories & Services LLC |
提供车辆改装服务和涂层解决方案 |
| Knight Energy Holdings, LLC | 为北美石油和天然气行业提供工具租赁服务 |
| Mold-Rite Plastics, LLC | 提供增值包装组件 |
| FINThrive Software Holdings, Inc | 提供医疗收入周期管理SaaS解决方案 |
| Starfish Parent, L.P. | 提供数据集成、数据质量、智能定位和数据充实产品 |
| Pretium Packaging, LLC | 提供硬包装解决方案 |
| Park River Holdings, Inc | 为住宅提供专业品牌的五金和家居配件 |
| Quest Software Inc. | 提供网络安全软件解决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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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核心业务 |
|---|---|
| Springs Window Fashions, LLC | 提供窗饰 |
| Sunbelt Supply Co. | 为工业市场的加工应用提供工业流量控制产品和定制 技术解决方案 |
| Symplr Software Holdings, Inc. | 为医疗机构提供治理、风险和合规性SaaS服务 |
| TEAM Technologies, Inc. | 提供医疗卫生制造解决方案 |
| Victory Live Holdings, L.P. | 与活动管理、票务技术和数据供应商的合作平台 |
| Vive Health, L.P. | 创新数字医疗公司的支持平台 |
| Wellness Pet, LLC | 提供品牌的优质天然宠物食品和零食 |
| Wheel Pros Holdings, L.P. | 设计和分销轻型卡车、SUV、轿车和全地形车的汽车后 市场车辆改进产品 |
| Zywave, Inc | 为保险机构提供云计算分销软件 |
三、收购人已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种类、数量、比例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收购人直接持有鲁阳节能 142,493,022 股普通 股,约占鲁阳节能总股本的比例为 28.14%。
四、收购人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说明
收购人为一家主要从事投资控股、贸易服务和咨询业务的控股公司,2019 年至 2021 年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港元
| 单位:港元 | |||
|---|---|---|---|
| 项目 | 2021 年12 月31 日 | 2020 年12 月31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 总资产 | 939,422,854 | 845,983,941 | 840,744,623 |
| 总负债 | 2,895,520 | 2,401,342 | 2,134,436 |
| 净资产 | 936,527,334 | 843,582,599 | 838,610,187 |
| 资产负债率 | 0.31% | 0.28% | 0.25% |
| 项目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营业总收入 | 7,583,812 | 5,014,247 | 7,811,256 |
| 净利润 | 93,426,681 | 4,667,156 | 2,827,372 |
| 净资产收益率 | 9.98% | 0.55% | 0.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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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注:
净资产收益率=(当期净利润/当期期末净资产)×100%;资产负债率=(当期期末总负债/当期期末总资产) ×100%。
五、收购人最近五年内受到处罚和涉及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收购人在最近五年内在境内外未受过与证券市 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亦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 裁。
六、收购人主要负责人员情况
(一)收购人主要负责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收购人主要负责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 姓名 | 职务 | 证件号码 | 国籍 | 长期 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 国家或地区的 居留权 |
|---|---|---|---|---|---|
| Scott Dennis Horrigan |
董事 | 549xxx73 | 美国 | 美国 | 否 |
| Chun Zhang | 董事 | HG1xxx51 | 加拿大 | 中国 | 中国 |
| 叶汤诺 | 董事 | 31010319xxxxxxxx46 | 中国 | 中国 | 否 |
(二)上述人员最近五年内受处罚、涉及诉讼或仲裁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在境内外未受过与证券 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亦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 裁。
七、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 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除持有鲁阳节能股份外,收购人不存在在境 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除通过收购人间接持有鲁阳节能股份外,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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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人控股股东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 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 形。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除间接通过收购人及其母公司持有鲁阳节能 股份外,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 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信息如下:
| 上市公司 | 上市地 | 证券代码 | 持股比例 | 主营业务 |
|---|---|---|---|---|
| Smart Sand, Inc. | 纳斯达克证券 交易所 |
SND | 26.4% | 工业用砂供应商 |
| Altimeter Growth Corp. 2 |
纽约证券交易 所 |
AGCB | 5.4% | 特殊目的收购公司,用于 实施与一个或多个公司 或实体进行合并、换股、 资产收购、股权收购、重 组,或类似业务合并 |
| Blackbaud, Inc. | 纳斯达克证券 交易所 |
BLKB | 12.4% | 提供云软件解决方案,包 括募集和关系管理解决 方案、营销和互动解决方 案、财务管理解决方案等 |
| Janus International Group. Inc. |
纽约证券交易 所 |
JBI | 37.8% | 提供自助存储,以及商业 和工业建筑解决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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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第三节 要约收购目的
一、要约收购目的
收购人拟通过本次要约收购增加在上市公司中持有的股份比例,进一步巩固 收购人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增强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稳定性。如本次要约收购顺 利完成,收购人将借助自身的业务经验及资源优势,进一步支持并促进上市公司 的成长以及业务发展。
本次要约收购类型为主动要约,并非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本次要约收购 不以终止上市公司上市地位为目的,要约收购后上市公司的股权分布将仍然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收购人关于本次要约收购的决定
(一)本次要约收购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2 年 4 月 26 日,收购人的董事会通过书面决议一致通过,批准本次要约 收购。
(二)本次要约收购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本次要约收购不存在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此外,本次要约收购完 成后,相关方尚需根据《外商投资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外 商投资相关信息向商务主管部门履行信息报送义务。
三、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持或处置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除本次交易外,收购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 继续增持鲁阳节能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安排。若收购人后续拟 继续增持鲁阳节能股份,收购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及时履行告知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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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第四节 专业机构意见
一、参与本次收购的专业机构名称
(一)收购人财务顾问
| 名称 | 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
|---|---|
| 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75楼75T30室 |
| 联系人 | 郭裕康、陈善哲、王兆洋、项梓源、程门雪、杨俞欣、张捷 |
| 电话 | 021-20336000 |
| 传真 | 021-20336040 |
(二)收购人法律顾问
| 名称 |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
|---|---|
| 地址 | 中国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
| 联系人 | 佘铭、张征轶 |
| 电话 | 021-31358770 |
| 传真 | 021-31358600 |
二、各专业机构与收购人、上市公司以及本次要约收购行为之
间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各专业机构与收购人、上市公司以及本次要 约收购行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收购人聘请的财务顾问的结论性意见
作为收购人聘请的财务顾问,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对收购人本 次要约收购编制的《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及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以下 专项财务顾问意见:
“本财务顾问认为,截至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收购人本次要约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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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购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收购人具备收购鲁阳节 能股份的主体资格,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及法律法规禁止 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收购人具备实际履行本次要约收购的能力。”
四、收购人聘请的法律顾问发表的意见
作为收购人聘请的法律顾问,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已经同意本报告书摘 要援引其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中的内容。在其法律意见书中,上海市通力律师事 务所对收购人本次要约收购发表了如下结论性意见:
“本所认为,收购人为本次要约收购出具的本报告书摘要之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未发现本报告书摘要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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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摘要以及在本报告书摘要中特别提示的相关公告中已经披露的 有关本次要约收购的信息外,收购人郑重声明:
1、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收购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 关联方未采取或拟采取对本次要约收购存在重大影响的行动,也不存在对本次要 约收购产生重大影响的事实。
-
2、收购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摘要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
-
息。
-
3、收购人不存在任何其他对上市公司股东做出是否接受要约的决定有重大
-
影响的信息。
-
4、收购人不存在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未披露的其
-
他信息。
-
5、收购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具体而言:
-
(1) 收购人不存在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的
-
情形;
-
(2) 收购人最近三年在境内外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
-
为;
(3) 收购人最近三年在境内外没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且
(4) 收购人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 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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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之签 字盖章页)
奇耐联合纤维亚太控股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Scott Dennis Horrigan 职务:董事 2022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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