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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YANG ENERGY-SAVING MATERIALS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0
Feb 24,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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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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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dong Tianhengxin 山东天恒信会计师事务所 Tel 电话 +86(537)239 7159 No 41 Gongxiao Road,Jining 中国山东济宁 Fax 传真 +86(537)239 7155 Shandong Province 供销路 41 号 China 邮政编码:272049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恒信公审字[2011]2014-1 号
山东鲁阳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山东鲁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阳股份”)管理 层对 2010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鲁阳股份管 理层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同时按照财政部颁布的《内部 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及相关具体规范对 2010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 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认定。我们的责任是对鲁阳股份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止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 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和《内部控制审核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了审计业务。 上述规定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审计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系统 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 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和未被发现的 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 策、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 的风险。
— 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按照财政部颁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 基本规范 (试行)》及相关具体规范的控制标准于 2010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 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 山东
中国注册会计师: 孔祥勇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晖 2011 年 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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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鲁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山东鲁阳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积极健全完善了各 项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可 持续发展。董事会对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如下: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山东鲁阳股份有限公司是经淄博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淄体改股字(1992) 67号文批准,由原山东省沂源县节能材料厂以定向募集方式整体改制并向社会法 人和内部职工募集股份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1992年9月29日召开了创立 大会,10月14日在沂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成立时名为“淄博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12月,根据山东 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鲁体改函字(1996)221号文、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股字 (1996)187号文的确认,公司名称变更为“山东鲁阳股份有限公司”,并于1997 年1月31日重新在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116号文《关于核准山东鲁阳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核准,公司于2006年11月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6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1元, 发行后股本总额为103,254,342元。公司于2006年11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 牌上市。
2007年度公司实施了用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实施后股本总额为 134,230,644元。2008年度公司实施了用未分配利润每10股送6股,实施后股本总 额为214,769,030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鲁阳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批 复》(证监发行字[2009]765号)核准,山东鲁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2009年9月23日采取向原 A 股股东按持股比例优先配售,剩余部分以网 上、网下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209,659股,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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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22元,发行后股本总额为233,978,689元。
公司属于工业制造行业,性质为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370000018054440,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沂源县城沂河路11号,董事长:鹿成滨。 经营范围:硅酸铝耐火纤维材料、珍珠岩保温材料、玻璃钢产品、高温粘结剂、 浇注料的制造、销售;许可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高温纤维材料、岩矿棉材料、 不定型耐火材料及耐火砖的生产、销售;耐火水泥销售;资质证书范围内防腐保 温工程、炉窑工程施工;再生物资的回收;轻型钢结构件、彩钢压型板系列产品 生产、销售,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安装施工(须凭资质证书经营);包装装潢 印刷品印刷。
二、内部控制体系
(一)公司章程及其规范运行情况
《公司章程》的制订、修改均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现行有效的《公 司章程》系2010年11月17日经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公司 章程》的相关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
(二)组织结构和“三会”运作情况
1、公司内部组织结构
公司现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总裁办公会等相互约束的法人治 理结构,分别设立了包括董事长办公室、总裁办公室、人事劳资处、财务资金处、 计划管理处、质量标准处、技术装备处、合同管理处、市场处、审计处 、证券 处、安全保卫处、法律处等管理处室,设置了销售公司、生产分厂、运输部、物 资供应部等销售、生产及服务单元,设有技术中心、应用技术开发心等科研单元。 拥有青岛赛顿陶瓷纤维有限公司、新疆鲁阳陶瓷纤维有限公司 、贵州鲁阳节能 材料有限公司、淄博鲁阳光学材料有限公司、内蒙古鲁阳节能材料有限公司等五 家子公司。公司的各个职能部门以及下属子公司能够按照公司制订的管理制度、 控制流程,在管理层的领导下运作。公司已形成了与公司实际情况相适应的、有 效的经营运作模式,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职能健全清晰,与股东不存在任何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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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
2、“三会”运作情况
公司已建立、健全包括重大投资决策、重要财务决策在内的重大决策的程序 与机制;建立了包括“三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信息披露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在内的公司治理制度;目前公司董事会由9 名 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 名,包括1 名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独立董事;监事会 由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 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 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2 名;战略委员会由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1 名;提名委员 会由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 名;审计委员会由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 董事2 名。根据《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制 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依法履行的职责完备、明 确。公司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期召开“三会”;董事会、 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及董事、监事的选举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文件完备并已归档保存;重大投资、对外担保等事项及财务决策履行了 《公司章程》和相关议事规则的程序;监事会履行了相应的监督程序,基本能够 正常发挥作用;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基本能够正常发挥作用并形成相关决策 记录;“三会”决议的实际执行情况良好。
2010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4次、董事会5次、监事会4次,在定期报告披 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吸收合并、对外投资等涉及公司重大投资、经营及 信息披露的事项中履行了相关的决策与监督职责。
(三)独立董事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公司已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并根据相关新的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 更新。目前公司现行有效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合法合规,其中关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职权范围等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
公司的独立董事具备履行其职责所必需的知识基础,符合证监会的有关规 定,能够在董事会决策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包括在重大关联交易与对外担保、 公司发展战略与决策机制、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及解聘、聘任审计机构等事项上发 表独立意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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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公司独立董事恪尽职守、认真工作,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 务,积极出席会议,认真审议各项提案,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聘任财务审计机 构、高管薪酬、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裁班子成员 报酬、选举和更换独立董事等相关事项发现了8次独立意见。
(四)内部控制环境
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 度,建立了包括决策程序、业务管理、绩效考核、生产安全、劳动保护、环境保 护等在内的一系列较完备的管理制度体系,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章程》及内部 管理体系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经营层能够较好地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策并按照 内部管理体系的规定有效运作,公司已经建立了积极的控制机制。
1、对外投资
公司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能够有效的 控制投资风险,并注重投资效益。公司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中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对重大投资的审批权限,制定相应 的审议程序。
公司指定审计处、证券处负责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投资风险、投 资回报等事宜进行专门研究和评估,监督重大投资项目的执行进展。公司对外投 资均履行了审批程序,公司签订的重大投资合同均符合审批内容,合同均能正常 履行。
公司还制定了《证券投资内控制度》,对证券投资的责任部门、控制原则及 审批程序做了严格的规定。进行证券投资时,执行严格的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和 监控措施,并根据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限定公司的证券投资规模。投资规模没 有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他人账户或向 他人提供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2010年公司对外投资情况:经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用募集资金向内蒙古鲁阳节能材料有限公司追加投资4000万元;经第六届十 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向内蒙古鲁阳节能材料有限公司增资5000万元;经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鲁阳公司吸收合并其控股子公司——沂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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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鲁阳轻型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 2、对外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 保风险。公司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关于对 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以及违反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的责任追究机制。
在确定审批权限时,公司执行《上市规则》关于对外担保累计计算的相关规 定。公司在对外担保过程中,需对被担保人的经营和信誉情况进行调查,董事会 认真审议分析被担保方的财务状况、营运状况、行业前景和信用情况审慎依法作 出决定。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时需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应妥 善管理担保合同及相关原始资料,及时进行清理检查,并定期与银行等相关机构 进行核对,保证存档资料的完整、准确、有效。公司应指派专人持续关注被担保 人的情况,收集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资料和审计报告,定期分析其财务状况 及偿债能力,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对外担保以及分立合并、法定代表人 变化等情况,建立相关财务档案,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对外担保的债务到期后, 公司督促被担保人在限定时间内履行偿债义务。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也按 上述规定执行。公司控股子公司在其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后,应及时通知 公司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在2010年度没有发生对外担保的事项。 3、关联交易
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公司先后制订了《防范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从制度上 规范了关联交易行为。
公司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 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以及《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明确划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 的审批权限,规定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和回避表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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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参照《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确定公司关联方的名单,并及时予 以更新,确保关联方名单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在发生交 易活动时,相关责任人应当通过仔细查阅关联方名单,审慎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 易。如果构成关联交易,会在各自权限内履行审批、报告义务。
公司审议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关联交易事项时,相关人员第一时间通过董 事会秘书将相关材料提交独立董事进行事前认可。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审议关联交 易事项时,会议召集人在会议表决前提醒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公司股东大会在 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公司董事会及见证律师应在股东投票前,提醒关联股东须 回避表决。
公司在2010年度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4、募集资金使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从制度 上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进行了规范。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控制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注重使 用效益。公司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审批、使用、变更、监 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与开户 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用帐户管理协议,掌握募集资金专用帐户的资金动态,制定 严格的募集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和管理流程,保证募集资金按照招股说明书所列资 金用途使用,对于变更募集资金项目严格履行相应程序。跟踪项目进度和募集资 金的使用情况,相关部门细化具体工作进度,推进各项工作能按计划进行,并定 期向董事会和公司财务部门报告具体工作进展情况。公司审计处密切跟踪监督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并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监督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定期就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公司主动配合保荐人的督导工作,向 保荐人通报其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授权保荐代表人到有关银行查询募集资金支 取情况以及提供其他必要的配合和资料。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并依法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公司首发募集资金已全部运用到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达到预期效益。 2009年10月,公司增发的募集资金全部到位。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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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增发募集资金29,103.98万元。
5、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
为规范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情况,公司制定了《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本年没有发生违规持股的情况。
(五)业务控制
公司自设立以来不存在因违反工商、质监、环保、劳动保护等部门的相关规 定而受到处罚的情形;无因风险控制不力而造成重大损失的事件。
(六)信息系统控制
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公司制订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及《接待与推广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司由董事长担任信息披露 工作的最终责任人、由董事会秘书担任信息披露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公司设立证 券处,具体负责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证券处有必要的场地及设施, 设置了联系电话、网站、电子邮箱等投资者沟通渠道;公司总裁、副总裁、董事 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了解公司内部信息传递的程序,具备认真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的条件。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有效的信息沟通和反馈渠道,该信息 系统内部控制具有一定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
(七)会计管理控制
1、会计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公司制订了专门的财务管理制度,并设置了财务资金处,负责编制公司年度 计划预算、会计核算、会计监督、资金管理等工作。财务处由财务总监、财务处 经理、会计、出纳等人员组成,有专职财务人员13名,均具备相关专业素质,分 别负责会计管理、材料核算、产品核算、成本核算、销售核算、财产清查、税务、 总账、出纳等职能,岗位设置贯彻了“责任分离、相互制约”的原则。
2、会计核算和管理
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有关的补充规定,制定了包含 经营管理、对外担保、资产购置或出售等内容的规章制度,并制订了公司《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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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政策(修订稿)》、《财务管理制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核销管理制 度》、《内部审计制度》等专门的会计核算和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和管理的内部 控制具备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06 修订)及《企业会计 准则第1 号--存货》等38 项具体准则的要求对公司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进行调整,于2007 年3 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批准实施了公司新 会计政策。
3、计算机系统在会计核算中的应用
公司在《财务管理制度》中专列一章《会计电算化管理》,并设置了包括电 算化会计主管、系统管理、审核记账、核算管理及电算审查等在内的专门的电算 化岗位,由财务处具体制定各岗位流程以及工作细则。为保证财务信息安全,发 行人对病毒防控、会计岗位权限设置、数据的保存备份和输出都进行了规定。
公司采取了内部设置专用局域网并与外部网络隔离、专机专用、专人输入和 修改数据、专人对数据进行校对与核验、对计算机程序的维护由财务软件的厂家 技术人员负责等措施,提高了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核算效率。公司会计 管理的内部控制在重大方面具有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
(八)内部控制的监督
1、内部审计的有关情况
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内部审计制度》等内部控制 工作规章制度,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公司审计处在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 下依法独立开展公司内部审计、督查工作。审计处设专职人员,依法独立开展公 司内部审计、督查工作,不定期对公司内部各单位财务收支、生产经营活动进行 审计、核查,定期对公司财务报告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检查,对经济效 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做出合理评价,并对公司内部管理体系以及各单位 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公司治理专项活动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7]28 号《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 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和山东证监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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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具体部署,从2007 年5 月至2007 年11 月,公司开展了包括自查、接受公众 投资者评议、整改提高以及接受山东证监局检查评议几个阶段的治理专项活动, 2007 年7 月24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山东鲁阳股份有限 公司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2008 年,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27 号公告和山东证监局《关于 2008 年进一步深入推进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公司继续深化公司治理专 项活动,针对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所列事项逐一落实整改。《关于公司治理整改报 告中所列事项整改情况的说明》刊登在2008 年7 月19 日《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公司对开展公司治理专 项活动以来的工作进行了认真的总结,形成总结报告报送山东监管局。
三、内部控制的改进计划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加强公司内部控制的管理及制度建设, 取得较好成效。但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公司内部控制需要不断的完善,以强化 公司的风险控制与管理,保障公司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目前公司将从以下 几个方面对内部控制进行完善:
1、加强内控制度的学习、培训和执行力度。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内控制度学 习和培训,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培育良好的内部控制文化,进一步提高内控制度 的执行力度。
2、根据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及时跟进修订和完善内控制度,加 强内控制度建设。
3、加强内部控制监督制度的建立健全工作,强化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加强 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内控制度的检查,确保各项制度的有效执行。
四、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总体评价
公司通过制定和执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三会”和高管人员的职责及 制衡机制基本能够有效运作,公司建立的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民主、透明,内部 监督和反馈系统基本健全、有效。对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组织控制、业务控制、 信息系统控制、会计管理控制、内部审计等事宜作出了明确规定,保证公司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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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系统完整,有效,保证公司规范、安全、顺畅的运行。根据不相容职务必须 分离的内部控制原则,公司在经营业务的各个环节均制定了详尽的岗位取责分 工,使公司能够做到资产保管与会计相分离,经营责任与会计责任相分离,授权 与执行、保管、审查、记录相分离。对于公司重大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募集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按金额及权限分别由总裁、董事会审批或经股东大会 批准,有效地控制了经营业务活动风险。公司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 度,保证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发现和纠正错误 与舞弊,为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等目标的达成提供合理的保证。
公司认为,根据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一一基本规范(试行)》及相关 具体规范,公司按照己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标准于2010 年12 月31 日在所有重 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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