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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enmei Quantum Co.,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08

Apr 18,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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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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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进一步夯 实信息披露编制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 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制定公司独立董 事年报工作制度如下:

第一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 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第二条 每会计年度结束后30 日内,公司总经理应向独 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 情况。同时,公司安排独立董事对重大事项进行实地考察。

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第三条 财务总监应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 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独立董事 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材料。

第四条 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 后,至少安排一次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的见面会,沟通审 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独立董事应履行见面的职责。

见面会应有书面记录及当事人签字。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当在年报中就年度内公司对外担保 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第六条 本工作制度自公司董事会会议通过后生效。

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 年4 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