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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enmei Quantum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Nov 30,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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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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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167 证券简称:联美控股 公告编号: 2017 051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投资国投泰康信托-信天翁350 号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国投泰康信托-信天翁350 号集合资金信托 投资金额:人民币五亿元整(¥500,000,000.00)
信托类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期限:24 个月(公司认购T 类信托单位可申请提前赎回)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受托人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 关系
一、投资概述:
为提高公司存量资金使用效率,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于2017 年11 月30 日召开的第六次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下属公司拉萨联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投 资国投泰康信托-信天翁350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项目的议案》,公司 董事会确认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下属公司拉萨联虹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投资“国投泰康信托-信天翁350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项目, 投资金额人民币五亿元整。本次投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董
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投资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投资标的名称:国投泰康信托-信天翁350 号集合资金信托 受托人: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人民币五亿元整(¥500,000,000.00) 信托类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期限:24 个月(公司认购T 类信托单位可申请提前赎回)
资金运用方向:信托资金受让嘉年鹏盈持有标的公司65%股权的 收益权
收益分配时间:每年6 月20 日、12 月20 日及信托计划终止日 (含提前终止日)为信托收益核算日
三、信托资金的使用安排
本信托计划募集的信托资金用于受让嘉年鹏盈持有项目公司的 65%股权对应的股权收益权,期间由项目公司向信托计划分配股权收 益,嘉年鹏盈及四川瀚锋承担现金补偿义务,发生《投资协议》项下 情形时,由嘉年鹏盈对转让标的进行回购,四川瀚锋为嘉年鹏盈的共 同债务人。嘉年鹏盈将转让价款用于标的项目的开发建设及向其有限 合伙人分配投资收益。受托人将与嘉年鹏盈、项目公司、四川瀚锋签 署《投资协议》,并与嘉年鹏盈、四川瀚锋签署《债务清偿协议》。 注:
项目公司:指青岛锦泰创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四川瀚锋:指四川瀚锋置业有限公司。
嘉年鹏盈:指深圳前海嘉年鹏盈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标的项目:指项目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胶州市西六路东、北九路 南侧等十三宗商住用地及胶州市为民街以西、淮河路以北一宗住宅用 地共计十四宗土地对应全部项目。
四、本次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拉萨联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华新联美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投资是在确保公司主营业务运作正常情况下以自有闲置资 金进行支付,不会影响公司现金流的正常运转,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 营管理造成影响。
五、本次投资的主要风险
1、标的项目风险
标的项目建设进度及销售收入情况可能受到当地房地产市场及 相关政策变化的影响。若标的项目建设/销售进展不佳,将影响项目 公司向信托计划分配股权收益,从而可能会影响信托计划投资的安全 及收益。
2、履约风险
本信托计划期限内,嘉年鹏盈和/或四川瀚锋可能违反相关法律 文件的约定,发生未按时足额支付现金补偿款和/转让标的回购价款 等违约情形,从而影响信托计划投资的安全及收益。
3、管理风险
在信托财产管理运用过程中,可能发生受托人因所获取的信息不 全或存在误差,对经济形势等判断有误,或处理信托事务过程中的工 作失误,影响本信托计划的收益。
六、风险防范措施
1、受托人聘请商业银行担任保管人,对信托财产提供规范的保 管服务,并对受托人的投资运作进行监督,以此来保障信托财产的安 全并作为监控市场风险的基础。
2、受托人将严格按照信托计划文件规定的管理、运用方式进行 本信托计划项下投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控制非系统性风险。 3、受托人内部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
4、对本信托计划投资的项目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和管理:在对 项目进行尽职调查的基础上提出投资方案,通过交易结构安排,投资 退出安排,要求担保方提供担保措施等手段实现对信托财产的安全保 障。要求被投资对象按照相关法律文件的约定使用信托资金,并接受 受托人的监管,确保信托投资取得较好的收益。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通过下属公司投资信托产品使用的资金是公司闲置自有资 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已履行必 要的决策程序,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可有效提高公 司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收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项交易。
八、备查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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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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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独立董事关于下属公司投资信托产品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12 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