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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enmei Quantum Co.,Ltd AGM Information 2014

Dec 22,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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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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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14 年12 月30 日

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参加会议人员

  • 1、 主 持 人:董事长朱昌一先生

  • 2、 参加人员: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部分董事

  • 3、 列席人员:公司部分监事、董事会秘书、律师

二、 会议基本情况

  • 1、股东大会届次:联美控股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 年12 月30 日下午14:0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4 年12 月30 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

  • 4、股权登记日:2014 年12 月25 日

  •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远航中路1 号沈

  • 阳浑南热力有限责任公司2 号热源厂

    • 6、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 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全 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 系统行使投票表决权;

三、会议议题:

《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上海澜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00%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见附件)

附件

《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上海澜盛实业发 展有限公司100%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发展,经研究,公司拟收购上海普惠投资服务有限公 司持有上海澜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51%股权、北京复地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持有上海澜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6%股权、复地宝丰商业投资 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持有上海澜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3%股权,收 购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上海澜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同 时将承担上海澜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对复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 债务。

本次收购事项概况

2014 年1 月29 日,北京奥林匹克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澜盛 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坚沣行投资有限公司联合拍得联虹项目地 块,联虹项目地块位于西虹桥商务区,毗邻国际会展中心,南至:蟠 中路,北至:崧泽大道,东至:诸光路,西至:河流。地块性质为商 办,共包括5 个地块,分别为29-02、32-01、28-05、30-04、31-01 地块。项目占地面积共116554 平方米(合计174 亩),容积率2.5, 计容建筑面积为291386 平方米。该地块于2014 年1 月29 日以262248 万元总价成交,并与上海市青浦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签署国有建设用 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全部地价已于2014 年3 月17 日支付完毕。 其中北京奥林匹克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支付比例为33% ,总计 865,418,400 元;上海澜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支付比例为33%,总计 865,418,400 元;北京坚沣行投资有限公司支付比例为34%,总计 891,643,200 元。

本次公司收购上海澜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后,将享有 联虹项目地块33%的权利。根据公司与上海普惠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复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复地宝丰商业投资管理(上海)有限 公司三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以人民币45,900,000.00 元收购上海普惠投资服务有限公司持有上海澜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51%股权、人民币23,400,000.00 元收购北京复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持有上海澜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6%股权、人民币20,700,000.00 元收购复地宝丰商业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持有上海澜盛实业发 展有限公司23% 股权,本次股权收购行为将合计支付人民币 90,000,000.00 元,同时本公司将在上海澜盛股权变更完成后,向上 海澜盛提供借款人民币865,418,400.00 元,专门用于上海澜盛向复 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借款。

2013 年12 月31 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为8.68 亿元,根据《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公司与三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应于协议生效之 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三方支付转让价款的50% ,即人民币 45,000,000.00 元;应于标的公司完成股权工商变更之日起三个工作 日内向三方支付剩余转让价款的50%,即人民币45,000,000.00 元。

同时根据协议,本公司将在上海澜盛股权变更完成后,向上海澜 盛提供借款人民币865,418,400.00 元,专门用于上海澜盛向复地(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借款。待偿还上述借款后,原复地(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对上海澜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转由本公司持 有。

因北京奥林匹克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联美集团有 限公司控制,本次公司收购上海澜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后, 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因此此项收购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12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