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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enmei Quantum Co.,Ltd — AGM Information 2003
Jun 19,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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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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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新区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0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二OO 三年六月二十日
沈阳新区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02 年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参加会议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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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主 持 人:董事长赵家祯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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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参加人员:
董 事:赵家祯 厉斌 刘思生 林春庆 张陆 独立董事:邓边疆 梁杰
监事会召集人:张国忠
监 事:陈闯 张志峰
董事会秘书:刘思生
副总经理:张永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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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会议时间及内容
会议时间:二OO 三年六月二十日
会议地点:公司七楼会议室
会议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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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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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审议《公司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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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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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审议《公司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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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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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审议《公司 年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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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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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审议《公司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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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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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审议《公司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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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审议《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 》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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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审议《关于修改 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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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会议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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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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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 年年度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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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02 、《公司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见年度报告第七章“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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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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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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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 年度财务报告》(内容见年度报告第十章“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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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2002 、《公司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见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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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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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见年度报告第八章“监事 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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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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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 》的议案(内容见附件二,修改后全文见上 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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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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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关于修改 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内容见附件三,修改后全 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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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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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沈阳新区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200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02 经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本公司 年 度实现净利润 22,62,057.89 元,全额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不进行 利润分配,弥补亏损后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36,620,362.61 元。公司也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上述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沈阳新区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03 6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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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 > 《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 》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各种情况的变化,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出本议 案,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1 、 第四条改为:公司注册中文名称:沈阳新区开发建设股份有限 公司,英文名称: Shenyang New District Development Co ., Ltd . 2 、 第十三条改为: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城市 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设施建设、土地开发建设、室内外装修、装 饰、绿化工程(以上项目均以建筑企业资质证核定的工程承包范围为 准,并凭资质证经营);服装制造;房屋租赁。
3 19000 、 第十八条改为: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 万股, 12000 沈阳南湖科技开发集团公司持有国家股 万股,占公司可发行普 63.16% 通股总数的 。
4 、 第四十二条改为: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 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并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 六个月内举行。
5、 第一百三十条改为:董事会有权决定投资额小于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值50%的项目;对于投资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值50%以上的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 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6、 第一百三十一条改为:董事会有权决定下述收购、出售资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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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一) 按照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评估报告或验资报告, 收购、出售资产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值的百分 之十以上的;
(二) 被收购资产相关的净利润或亏损的绝对值(按上一年度经 审计的财务报告)占公司经审计的上一年度净利润或亏损绝对值的百 分之十以上,且绝对金额在100 万元以上的(被收购资产的净利润或 亏损值无法计算的除外);
(三) 被出售资产相关的净利润或亏损绝对值或该交易行为所产 生的利润或亏损绝对值占公司经审计的上一年度净利润或亏损绝对 值的百分之十以上,且绝对金额在100 万元以上的(被出售资产的净 利润或亏损值无法计算的除外);
(四) 收购、出售资产的交易金额(承担债务、费用等,应当一 并加总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 公司拟收购、出售资产按上述(一)、(四)项所述标准所得的相 对数字占50%以上的;或按(二)、(三)项所述标准所得的相对数字 占50%以上,且收购、出售资产相关的净利润或亏损绝对金额在500 万元以上的,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上述修改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沈阳新区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03 年6 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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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 > 《关于修改 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为了使董事会议事规则更符合公司情况,现 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如下修改:
1 、第四条改为:“董事会投资权限由公司章程确定,董事会应当 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 人员进行评审,并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对需要由股东大会审议的报股 东大会批准。对投资运用资金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 10% 的项目,董事会授权经理班子具体操作。”。
2 、第五条改为:“董事会有权决定下述收购、出售资产事项: (一)按照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评估报告或验资报告,收购、 出售资产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值的百分之十 以上的;
(二)被收购资产相关的净利润或亏损的绝对值(按上一年度经审计 的财务报告)占公司经审计的上一年度净利润或亏损绝对值的百分之 十以上,且绝对金额在100 万元以上的(被收购资产的净利润或亏损 值无法计算的除外);
(三)被出售资产相关的净利润或亏损绝对值或该交易行为所产生的 利润或亏损绝对值占公司经审计的上一年度净利润或亏损绝对值的 百分之十以上,且绝对金额在100 万元以上的(被出售资产的净利润 或亏损值无法计算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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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收购、出售资产的交易金额(承担债务、费用等,应当一并加 总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 公司拟收购、出售资产按上述(一)、(四)项所述标准所得的相 对数字占50%以上的;或按(二)、(三)项所述标准所得的相对数字 占50%以上,且收购、出售资产相关的净利润或亏损绝对金额在500 万元以上的,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上述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沈阳新区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03 年6 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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