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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 THAI TEXTILE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6

Mar 29,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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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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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 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 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 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 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 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 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 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 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 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 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 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 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总体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于 2011 年 3 月 28 日 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明确了相关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全面启动评价工作。力求将其嵌入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体系,

公司审计部、企管部、总会计师室等部门作为公司内控工作 的主要承办部门,严格遵循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制定发 布的制度、办法和工作指引等要求,不断总结、优化,使内控制 度更加切实、可行、有效,从而全面提升风险控制和管理水平。

(二)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 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鲁泰纺 织股份有限公司(即本公司)及其四家控股子公司,分别为:鲁丰 织染有限公司、淄博鲁群纺织有限公司、淄博鑫胜热电有限公司、 新疆鲁泰丰收棉业有限责任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93.72%,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 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94.8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 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 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 工程项目、担保业务、外包业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 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 括: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业务外包、财 务报告、合同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 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 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 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 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分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 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项目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利润总额的1% 利润总额的1%≤错报<利润总额的2% 错报≥利润总额的2%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的0.15% 资产总额的0.15%≤错报<资产总额的0.3% 错报≥资产总额的0.3%
经营收入潜在错报 错报<经营收入总额的0.15% 经营收入总额的0.15%≤错报<经营收入总额的0.3% 错报≥经营收入总额的0.3%
所有者权益潜在错报 错报<所有者权 益 总 额 的0.2% 所 有 者 权 益 总 额 的0.2%≤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4% 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4%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 下:

重大缺陷: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公司更正已公 布的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 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 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未按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 反舞弊和重要的制衡制度和控制措施;财务报告过程中出现单独 或多项缺陷,虽然未达到重大缺陷认定标准,但影响到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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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真实、准确目标。

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 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

下:

缺陷认定等级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重大负面影响
一般缺陷 50万元(含50万元)-300万元 或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重要缺陷 300万元(含300万元)-600万元 或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重大缺陷 600万元及以上 或已经对外正式披露并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如下:

重大缺陷: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企业决策程序不科学,导 致决策失误;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流失严重;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 为重大缺陷的事项未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违反企业内部规章,造成较严重的损失;重要业 务缺乏制度控制;较重要岗位人员流失严重;被媒体曝光负面新 闻,产生较大负面影响;较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 失效;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为重要缺陷的事项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 缺陷。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 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 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 险水平等因素状况,以及公司的不断发展和外部市场环境的变 化,适时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调整。未来期间,公司将继续完善 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 进一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刘子斌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