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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TC AGM Information 2025

Jun 3,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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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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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四年股東常會議案參考資料

報告事項

  • 一、報告一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報請 公鑒。

  • 說 明:本公司一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請參閱議事手冊第 12~16 頁附件一。

  • 二、審計委員會審查一一三年度決算報告,報請 公鑒。

說明:
  • 一、本公司一一三年度財務報表,業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鄭旭然會計師及楊承修會計師查核完竣。前述財務報表 營業 報告書及盈餘分配之議案,業經審計委員會查核竣事,並提出 查核報告書在案。

  • 二、會計師查核報告書及上述財務報表,請參閱議事手冊第 17~28 頁附件二至第 29~40 頁附件三。

  • 三、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請參閱議事手冊第 41 頁附件四。

1

  • 三、審計委員會成員與內部稽核主管之溝通情形,報請 公鑒。
說明:

審計委員會成員與內部稽核主管之溝通情形,請參閱一一三年度股 東會年報章節貳 . 三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 四、一一三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報告,報請 公鑒。

  • 說 明:

  • 一、本公司一一三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業經一一四年二月二十六 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上述酬勞皆以現金發放。

  • 二、本公司一一三年度員工酬勞為新台幣 1,625,299,522 元及董事 酬勞為新台幣 165,993,118 元。

2

五、一一三年度盈餘分配股東現金股利報告,報請公鑒。

說 明:

依本公司章程第 24 條規定,授權董事會得每季決議分配季度現金股 利。本公司一一三年各季度現金股利之金額與發放日期如下:

利。本公司一一三年各季度現金股利之金額與發放日期如下: 利。本公司一一三年各季度現金股利之金額與發放日期如下: 利。本公司一一三年各季度現金股利之金額與發放日期如下:
單位:新台幣元
民國113
董事會決議日
現金股利發放日
每股現金股利
現金股利總金額
第一季
113/04/30
-
-
-
第二季
113/07/31
113/09/06
2.0
4,614,499,926
第三季
113/10/30
-
-
-
第四季
114/02/26
114/04/25
2.50659575()
5,768,124,908
合計 4.50659575 10,382,624,834
  • ( ) 董事會決議分派每股現金股利新台幣 2.5 元,另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依普通股配息基 準日本公司實際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調整每股現金股利。

3

承認事項

一
第案
董事會提
案由:一一三年度決算表冊案,提請承認。
說明:
  • 一、本公司一一三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暨個體財務報告,業經一一四年

  • 二月二十六日董事會通過 並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鄭旭 然會計師及楊承修會計師查核完竣。

  • 二、上述財務報告及營業報告書業經審計委員會查核竣事。

  • 三、一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請參閱議事手冊第 12~16 頁附件一。

  • 四、一一三年度財務報表請參閱議事手冊第 17~28 頁附件二及第 29~40 頁附件三。

  • 五、敬請 承認。

決議:

4

第二案

董事會提

案由:一一三年度盈餘分派案,提請承認。
說明:
  • 一、本公司一一三年度稅後淨利為新台幣 ( 以下同 )11,941,950,933 元,加上期初未分配盈餘 16,516,671,727 元、加上確定福利計畫 再衡量數認列於保留盈餘 156,491,484 元、因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調整減少保留盈餘 106,261,960 元、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累積利益直接移轉至保留盈餘 7,309,255 元、限制員工權利股票調整 23,677,194 元、減除依法 提列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 1,202,316,691 元,以及迴轉特別盈 餘公積 3,321,499,554 元後,本年度可供分配盈餘為 30,659,021,496 元。盈餘分配表暨說明請參閱議事手冊第 42 頁 附件五。

  • 二、敬請 承認。

決議:

5

討論事項

一 第 案

董事會提

案由:修訂「公司章程」案,敬請公決。
說明:

一、配合政府相關法令之修正,爰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 二、修正條文對照表請參閱議事手冊第 43 頁附件六。 三、原條文請參閱議事手冊第 59~66 頁附錄二。

四、敬請公決。
決議:

第二案 董事會提

案由: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敬請公決。
說明:

一、參照「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 11 條規定修正。 二、修正條文對照表請參閱議事手冊第 44~45 頁附件七。 三、敬請 公決。

決議:

6

選舉事項

董事會提

案由:選舉第十三屆董事案。

說明:
  • 一、本公司第十二屆董事係於 111 5 20 日股東常會中選任,任 期即將屆滿三年,提請於 114 年股東常會中全面改選。

  • 二、依公司章程規定,本公司設董事七至十一人,上述董事名額中, 獨立董事不得少於三人,且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五分之一。本次第 十三屆董事擬選任董事計九席 ( 含獨立董事四席 ) ,新任董事於股東 會後即行就任,任期三年,自 114 5 20 日至 117 5 19 日止。

  • 三、依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第 192 條之 1 規定,本公司董事之選任採候 選人提名制度。

  • 四、董事選舉辦法請參閱議事手冊第 67~69 頁附錄三。

  • 五、第十三屆董事 ( 含獨立董事 ) 候選人名單請參閱議事手冊第 46~49 頁附件八。

選舉結果:

7

其他議案

董事會提

案由: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敬請公決。
說明:
  • 一、依公司法第二○九條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 圍內之行為,應對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並取得其許可」 辦理。

  • 二、本公司為因應公司多角化經營所需,並因董事可能有為自己或他 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為配合事實需要,在無損及公 司之利益下,擬向股東會提出說明相關董事兼職情形,並請股東 會同意解除本次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 三、申請解除董事兼職競業禁止之限制明細請參閱議事手冊第 50 頁 附件九。

  • 四、敬請 公決。

決議:

8

臨時動議

散會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