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LTC — AGM Information 2018
Jul 5, 2018
51997_rns_2018-07-05_a1b01313-9f91-48ab-90ed-f6f1e16f5d71.pdf
AGM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光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七年股東常會議案參考資料
報 告 事 項
-
一、報告一○六年度營業報告書,報請 公鑒。 -
說 明:本公司一○六年度營業報告書,請參照議事手冊附件一。 -
二、審計委員會審查一○六年度決算報告,報請 公鑒。 -
說 明:-
一、 本公司一○六年度財務報表,業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邱盟捷會計師及蔡振財會計師查核完竣。前述財務報表 營業 報告書及盈餘分配之議案,業經審計委員會查核竣事,並提出 查核報告書在案。 -
二、 會計師查核報告書及上述財務報表,請參照議事手冊附件二至 附件三。 -
三、 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請參照議事手冊附件四。
-
1
-
三、一○六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報告,報請 公鑒。 -
說 明:-
一、 本公司一○六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業經一○七年二月二十七 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上述酬勞皆以現金發放。 -
二、 本公司一○六年度員工酬勞為新台幣372,050,801元及董事酬 勞為新台幣27,284,118元。
-
-
四、修訂「董事會議事規範」報告,報請 公鑒。 -
說 明:-
一、 配合主管機關法令之修訂及實務運作需求,修訂本公司「董事 會議事規範」部份條文,並自一○六年十月三十日董事會決議 後實施。 -
二、 修正條文對照表請參閱議事手冊附件五。
-
2
承 認 暨 討 論 事 項
一
第案董事會提
案由:一○六年度決算表冊案,提請 承認。
說明:
一、 本公司一○六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暨個體財務報告,業經一○七年 , 二月二十七日董事會通過 並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邱盟 捷會計師及蔡振財會計師查核完竣。
-
二、 上述財務報告及營業報告書業經審計委員會查核竣事。 -
三、 一○六年度營業報告書請參閱議事手冊附件一。 -
四、 一○六年度財務報表請參閱議事手冊附件二及附件三。
五、敬請 承認。
決議:
3
第二案 董事會提
案由:一○六年度盈餘分派案,提請 承認。
說明:
-
一、 本公司一○六年度盈餘分派,業經一○七年二月二十七日董事會 討論決議通過。 -
二、 本公司一○六年度稅後淨利為新台幣(以下同)2,629,334,280元,加上期初未分配盈餘7,505,763,588元、因採用權益法之投 資調整減少保留盈餘9,586,291元、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認列 於保留盈餘調整減少保留盈餘31,758,290元、提撥百分之十法 定盈餘公積262,933,428元,以及依法提列特別盈餘公積1,367,075,785元後,本年度可供分配盈餘為8,463,744,074元。 -
三、 茲擬訂盈餘分配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963,855,483元(每股配發0.41元),本次現金股利按分配比例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 不足一元之畸零款合計數,由小數點數字自大至小及戶號由前至 後順序調整,至符合現金股利分配總額。盈餘分配表暨說明請參 閱議事手冊附件六。 -
四、 本公司嗣後如因普通股股份變動,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 東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依法調整。 -
五、 現金股利分派經本次股東會決議後,擬授權董事會另訂除息基準 日派發,並依法公告之。 -
六、 敬請 承認。
決議:
4
第三案董事會提
案由:資本公積發放現金案,敬請 公決。
說明:
-
一、 依公司法第241條之規定,擬以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溢額 之資本公積中提撥新台幣(以下同)5,900,676,250元(普通股股票 溢價5,900,676,250元),按配發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 股數,每股配發2.51元。 -
二、 本次資本公積發放現金按分配比例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 不足一元之畸零款合計數,由小數點數字自大至小及戶號由前至 後順序調整,至符合資本公積發放現金總額。 -
三、 本公司嗣後如因普通股股份變動,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致 使股東配發現金比率發生變動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依法 調整。 -
四、 本案經本次股東會決議後,擬授權董事會另訂配發基準日、發放 日及其他相關事宜,並依法公告之。 -
五、 敬請 公決。
決議:
第四案董事會提
案由:修訂「公司章程」案,敬請公決。
說明:
一、 為配合實際營運需求,爰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增訂所營事 業。
二、修正條文對照表詳見議事手冊附件七。
三、原條文請參照議事手冊附錄二。
四、敬請 公決。
5
決議:
第五案董事會提
案由:修訂「董事選舉辦法」案,敬請公決。
說明:
一、
配合主管機關法令之修訂,爰修訂本公司「董事選舉辦法」部份
條文。
二、修正條文對照表請參閱議事手冊附件八。
三、敬請 公決。
決議:
第六案董事會提
案由: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敬請公決。
說明:
一、 依公司法第二○九條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 圍內之行為,應對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並取得其許 可」。
二、為因應公司多角化經營所需,並因董事及獨立董事可能有為自己
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為配合事實需要,在無損
及公司之利益下,擬請股東會決議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之限
制。
三、 申請解除董事兼職競業禁止之限制明細請參閱議事手冊附件九。 四、 敬請 公決。
決議:
6
第七案董事會提
案由:放棄分割既存子公司「天亮醫療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全部或部分現金 增資新股案,提請討論 公決。
說明:
-
一、 為進行組織重組及專業分工,本公司民國一O六年十一月二十三 日第十屆第十六次董事會決議通過,依據企業倂購法第36條第1項規定,將生技醫療事業單位分割予既存子公司天亮醫療器材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亮公司」)承受,並取得其100%股份。 -
二、 為因應未來營運成長所需,天亮公司擬規劃辦理現金增資,開放 該公司員工認購,擬提請股東會同意本公司得於天亮公司分割變 更登記完成日起一年內,全部或部分放棄認購天亮公司現金增資 新股之權利,由天亮公司洽該公司之經營團隊及員工認購。 -
三、 天亮公司自分割變更登記完成日起一年內所辦理之現金增資 案,每股價格不低於每股10元,增資額度不高於新台幣115,200,000元。 -
四、 以上關於本公司放棄認購全部或部份天亮公司現金增資案之規 劃,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第五十三條之二十 五規定,提送本次股東常會決議。
決議:
7
臨時動議
散 會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