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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true Co.,Limite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8
May 30,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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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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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朗源股份 证券代码:300175
信息披露义务人:杨建伟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中路37 号 通讯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中路37 号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 2018 年5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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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朗源股 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朗源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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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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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若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含义如下: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杨建伟 |
|---|---|---|
| 上市公司、公司、朗源 股份 |
指 |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杨建伟先生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朗源股份 23,600,000股股票 |
|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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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杨建伟
性别:男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中路37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在公司任职情况: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境内、境外其 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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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转让朗源股份股票的原因是由于自身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 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朗源股份股票4,820 万股,占朗源 股份总股本的10.24%。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 个月内将继续通过股权协议转让或者大宗交易 的方式减持朗源股份股票;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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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朗源股份股票。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王安祥于2018 年5 月30 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通 过协议转让方式以5.33 元/股的价格转让其所持有的朗源股份无限售流通股 2,360 万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朗源股份无限售流通股7,180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15.25%。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朗源股份无限 售流通股4,82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4%。
二、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股份出让方:杨建伟,(以下简称“甲方”)。 股份受让方:王安祥,(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1、股份出让方愿意向受让方按每股5.33 元的价格出让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的股份2,360 万股,协议总价为12,578.8 万元。
2、且股份受让方有投资意愿和投资能力,并无法律法规的禁止性情形,且 愿意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受让相应股份。
第一条 股份转让、价格
1.1 甲乙双方同意由股份受让方向股份出让方支付鉴于第1 条中所规定之 现金金额作为对价收购转让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1.2 股份受让方收购股份出让方朗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转让价为:人民 币12,578.8 万元(大写壹亿贰仟伍佰柒拾捌万捌仟元),该价款于标的股份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至乙方名下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内,乙方应当将股份转让价款全额支付至甲方书面指定的银行账户。
1.3 附属于标的股份的其他权利随标的股份的转让而转让;本协议签订后 至相关股份过户完成期间,如出现送股、配股、现金分红等,转让股份的此类 权益归属甲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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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甲乙双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三(3)个工作日内根据相关证券法规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在信息披露后五(5)个工作 日内双方共同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关 的股份转让过户手续。
1.5 本协议项下股份转让之税费,由甲乙双方按照法律、法规之规定各自 承担。
第二条 陈述及保证
2.1 本协议签约方现向对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所有的陈述和保证的事实均真实、完整和准确;
(2)签约方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所描述的情形,能合法、独立的 经营管理其资产;
(3)具有签订本协议所需的所有权利、授权和批准,并且具有充分履行其 在本协议项下每项义务所需的所有权利、授权和批准;
(4)签署本协议后,本协议的有关规定构成其合法、有效及具有法律约束 力的义务;
(5)至本协议生效日止,不存在可能会构成违反相关法律或可能会妨碍其 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情况。
2.2 股份出让方向股份受让方作出如下进一步的保证和承诺:
(1)除于本协议签署日前以书面方式向股份受让方披露者外,并无与股份 出让方所持目标公司股份有关的任何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正在进行、尚 未了结或其他人威胁进行;
(2)除本协议签订日前书面向股份受让方披露者外,股份出让方所持有目 标公司股份并未向任何第三者提供任何担保、抵押、质押、保证,且股份出让 方为该股份的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人。
2.3 股份出让方就目标公司的行为作出的承诺与保证真实、准确,并且不 存在足以误导股份受让方的重大遗漏。
2.4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本协议第2.1 及2.2 条的各项保证和承诺,在 股份完成转让后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2.5 股份受让方承诺在完成股份登记过户手续之日起6 个月内不会通过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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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转让、大宗交易或证券交易系统交易等方式减持该等股份。 第三条 违约责任
-
3.1 如发生以下任何一事件则构成该方在本协议项下之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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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
(2)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或任何 一方在本协议中所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本认定为不真实、不正确或有 误导成分;
- (3)如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四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订立、履行、释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 法规的规定。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一方有权向有管 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朗源股份无限售流通股累 计质押6,975 万股,占其持股总数的97.14%,占公司总股本的14.82%。除上述 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朗源股份股票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情况。 在本次协议转让的股份交割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会对该部分股票解除质 押。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存在其他安排
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各方就股份表 决权的行使不存在其他安排,就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 股份不存在其他安排。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 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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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买卖公司股份的行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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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 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其他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 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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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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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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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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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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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朗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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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联系电话:0535-8611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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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联系人:李博
信息披露义务人:杨建伟
日期:二〇一八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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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山东省龙口市 | |||
| 股票简称 | 朗源股份 | 股票代码 | 300175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称 |
杨建伟 |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 所 |
南京市玄武区龙蟠中路 37 号 |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控制人 |
是□ 否■ | |||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其他□ (请注明)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 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 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
人民币普通股 71,800,000股 15.25%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 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比例 |
股票种类: 变动数量: 持股数量: |
人民币普通股 23,600,000股 ,变动比例:5.01 % 48,200,000股 ,持股比例:10.24%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个月内继续减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杨建伟 日期:二〇一八年五月三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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