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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true Co.,Limite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1

Mar 2,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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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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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175 证券简称:朗源股份 公告编号: 2011-004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公司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88 号《关于核准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批准的 发行方案,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27,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17.1 元(“元”指 “人民币元”,以下同),募集资金总额为 461,700,000.00 元,扣除发 行费用 38,438,736.5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23,261,263.50 元。与预计募集资金 179,936,400.00 元相比,超募资金为 243,324,863.50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 司于 2011 年 2 月 1 日出具的中喜验字(2011)第 01008 号《验资报 告》验证确认。

二 、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及其必要性

公司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为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4720 万元偿还银行贷款。偿还贷款的使用计划如下:

贷款合同号 银行名称 贷款金额
(万元)


贷款期限
年利率
(龙东江)合行借字 山东龙口农 400 2010.05.19-2011.05.10 6.0534%

==> picture [416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010)第0059 号 村合作银行
(龙东江)合行借字
(2010)第0060 号

山东龙口农
村合作银行
500 2010.05.19-2011.05.10 6.0534%
(龙东江)合行借字
(2010)第0061 号

山东龙口农
村合作银行
600 2010.05.19-2011.05.10 6.0534%
(龙东江)合行借字
(2010)第0094 号

山东龙口农
村合作银行
120 2010.07.16-2011.07.10 5.841%
(龙东江)合行借字
(2010)第0089 号
山东龙口农
村合作银行
500 2010.06.25-2011.06.15 5.841%
(龙东江)合行借字
(2010)第0088号
山东龙口农
村合作银行
500 2010.06.25-2011.06.15 5.841%
(龙东江)合行借字
(2010)第0086 号
山东龙口农
村合作银行
500 2010.06.25-2011.06.15 5.841%
(龙东江)合行借字
(2010)第0085 号
山东龙口农
村合作银行
500 2010.06.25-2011.06.15 5.841%
(龙东江)合行借字
(2010)第0084号
山东龙口农
村合作银行
500 2010.06.25-2011.06.15 5.841%
(龙东江)合行借字
(2010)第0090号
山东龙口农
村合作银行
600 2010.06.25-2011.06.15 5.841%
合计 4720 - -

截止到2011 年2 月28 日,公司银行贷款余额为14407.93 万元, 贷款金额、财务费用支出较高。公司以4720 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按照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每年减少约270 万元财务费用。公司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后,超募资金余额为196,124,863.50 元。本次超 额募集资金的使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开始实施。

公司将4720 万元的超募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能够减少公司 财务支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用途是 合理的,也是必要的,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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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录第1 号—超募资金使用》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内部治理制度的要求。

三、 相关承诺内容

公司最近12 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 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本次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承诺在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后12 个月内不进行证券 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四、 相关审核和批准程序

2011 年3 月1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4720 万元归还银行贷款。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 披露网站刊登的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1 年3 月1 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4720 万元归还银行贷款。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 披露网站刊登的相关监事会决议公告。

五、 专项意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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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以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4720 万元偿还部分未到 期的银行借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 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720 万元偿还部分未 到期的银行借款。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独立董 事意见。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保荐意 见》,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4720 万元偿还银行贷款。详见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相关信息。

六、 备查文件

  • 1、《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 2、《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事项的独立意 见》;

  •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偿还银行贷款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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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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