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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true Co.,Limite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Mar 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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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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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朗源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 场,就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广泛征询意见,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提名戚永楙、张丽娜、朱强国、徐晶、梁坤、彭建云、孙宁共7 人为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梁坤、彭建云、孙宁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1、公司董事会候选人(包括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

2、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包括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 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董事候选 人最近3 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 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况。

3、公司需将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我们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包括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调整2019 年度业绩补偿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我们一致认为:本次对业绩补偿进行调整,调整后的 方案切实、可行,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符合全体 股东和公司利益,本次签署补充协议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 重大不利影响,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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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上述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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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东明 梁坤 彭建云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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