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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GZHOU GROUP CO.,LTD.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21

Jul 2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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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3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持有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洲股份”)于2017 年3 月以非公开方式向新疆兆华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兆华 投资”)和天津兆华创富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兆华创富”) 分别发行46,212,499 股股份和2,245,910 股股份;2017 年3 月31 日,兆 华投资和兆华创富将其所持有前述股份质押给公司全资子公司龙岩市新 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宇汽车”),作为其承担业绩承诺 补偿义务的履约担保。

2021 年7 月19 日,公司及新宇汽车为兆华投资和兆华创富办理了部 分股份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前,兆华投资和兆华创富所持股份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 本次解除质押前所
持质押股数
(股)
质押开始日期
(逐笔列示)
质权人 本次解除质押前所持
质押股数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比例
兆华投资 5,122,888
2017-3-31
新宇汽车 0.9109%
兆华创富 248,971
2017-3-31
新宇汽车 0.0443%
合计 5,371,859
--
-- 0.9552%

二、本次为兆华投资和兆华创富所持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相关说明

兆华投资和兆华创富为公司2016 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的业绩承诺方,根据公司与业绩承诺方于2016 年7 月5 日签署的《福建 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与天津兆华领先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之发行股份及

1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2020 年4 月13 日,各方又签署 了《备忘录》。根据该备忘录:(1)兆华投资和兆华创富作为业绩承诺方, 对标的公司兆华供应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兆华供应链”)在业绩 承诺期间产生但尚在正常信用期的应收款(截至2020 年4 月10 日余额为 2,750.87 万元)承担回收和补偿责任;(2)在上述应收款回收前,公司同 意兆华投资和兆华创富以仍在限售的部分股票作为质押,且对应该部分应 收款所需质押股票的数量为 6,549,692 股(其中:兆华投资质押6,246,132 股,兆华创富质押303,560 股;以龙洲股份股票2020 年4 月13 日收盘价 4.20 元/股计算);(3)公司应按应收款回款比例逐步完成对前述质押股票 的解押。

截至2021 年6 月25 日,兆华投资和兆华创富还需承担回收和补偿责 任的应收款为2,299.85 万元。为此,兆华投资、兆华创富与龙洲股份于 近日签署了《应收账款代偿支付协议》,约定由兆华投资和兆华创富以现 金支付方式代为偿还应收款2,299.85 万元;其中,兆华投资向兆华供应 链代为偿还金额为730 万元,兆华创富向兆华供应链代为偿还金额为 1,569.85 万元。同时,龙洲股份同意为兆华投资和兆华创富所持质押的龙 洲股份股票办理解除质押,本次为兆华投资和兆华创富办理解除质押的数 量分别为2,122,888 股和248,971 股。

(二)兆华投资和兆华创富所持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是否为第
一大股东
及一致行
动人
本次解除质
押股数
(股)
质押开始日期
(逐笔列示)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本次解除质押
股份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比例
兆华
投资
2,122,888
2017-3-31
2021-7-19 新宇
汽车
0.3775%
兆华
创富
248,971
2017-3-31
2021-7-19 新宇
汽车
0.0443%
合计 -- 2,371,859
--
-- -- 0.4218%

本次公司为兆华投资和兆华创富所持股份解除质押后,兆华投资所持 公司股份中仍处于质押状态的情况如下:

2

股东
名称
仍处于质押状
态的股份
(股)
仍处于质押状态的
股份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比例
质押开始日期
(逐笔列示)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兆华
投资
3,000,000
0.5335%

2017-3-31
-- 新宇汽车

三 、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7 月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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