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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GZHOU GROUP CO.,LTD. — Management Reports 2021
Apr 2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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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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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0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汤新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汤新华,作为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0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 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遵照在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中作出的公开承诺,在深入了解公司情况的基础 上,运用知识和经验积极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经营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0 年度本人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2 次,董事会会议17 次,本人均亲 自参加,没有缺席的情况。对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 项,与管理层充分沟通,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进行审慎客观的研究,并于 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获取做出准确决策所需要的信息。在 出席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时积极参与对议案的讨论审议,依 法、独立、客观地做出判断,审慎表决,向董事会提出合理化建议。本年 度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对董事会的各项议 案均投了赞成票。
1、出席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
| 2 | 2 | 0 | 0 |
2、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 次数 |
委托出席 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出席会议 |
|
|---|---|---|---|---|---|
17 17 0 0 否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依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就公司 2020 年生产经营中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表:
| 表: | ||
|---|---|---|
| 披露日期 |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 会议届次 |
| 2020-01-11 | 公司全资子公司龙岩市新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 司向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汽车相 关零部件构成关联交易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十九次会议 |
| 2020-03-05 | 《关于终止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 十一次会议 |
| 2020-03-28 | 全资子公司龙岩市华辉商贸有限公司向龙岩交发 睿通商贸有限公司采购钢材构成关联交易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 十三次会议 |
| 2020-04-28 |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 十四次会议 |
| 2020-04-28 | 《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 年度审 计中介机构》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 十四次会议 |
| 2020-04-28 |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 十四次会议 |
| 2020-04-28 | 《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 十四次会议 |
| 2020-04-28 |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2019 年度) |
-- |
| 2020-05-09 | 全资子公司龙岩市华辉商贸有限公司向龙岩交发 睿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钢材构成关联交易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 十六次会议 |
| 2020-08-21 | 全资子公司向关联人销售钢绞线暨关联交易 |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 十次会议 |
| 2020-08-21 |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2020 年半年度) |
-- |
| 2020-12-16 | 2021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 十五次会议 |
以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0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遵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如下:
1、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年度审计计划、 工作安排、审计进度、关键审计事项进行充分沟通,认真审阅年度审计材 料,2020年,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提出合理意见, 重点关注公司疫情期间的生产经营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 等事项,注重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 度履职情况进行考评,并对公司披露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 行情况进行核查和认定,确认与实际情况一致。
四、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权所做的工作
2020 年度,本人参加历次董事会会议及专业委员会会议,了解公司经 营管理情况,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调研,及时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得到 了公司管理层的积极配合与及时反馈,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等形式与公司 保持日常联系,能够及时了解到公司的重要生产经营信息,知情权得到充 分保障,在履职过程中未受到任何干扰或阻碍;对公司决策、执行以及信 息披露等方面的合规性,做出独立客观判断,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
五、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二)没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三)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四)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以上为本人在 2020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的汇报。
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 2020 年给予本人工作的支持 和有效配合。2021 年,本人将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继续加强与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持续健康 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汤新华 日期:2021 年 4 月 28 日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邱晓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邱晓华,作为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0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 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遵照在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中作出的公开承诺,在深入了解公司情况的基础 上,运用知识和经验积极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经营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0 年度本人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2 次,董事会会议17 次,本人均亲 自参加,没有缺席的情况。对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 项,与管理层充分沟通,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进行审慎客观的研究,并于 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获取做出准确决策所需要的信息。在 出席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时积极参与对议案的讨论审议,依 法、独立、客观地做出判断,审慎表决,向董事会提出合理化建议。本年 度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对董事会的各项议 案均投了赞成票。
1、出席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
| 2 | 2 | 0 | 0 |
2、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 次数 |
委托出席 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出席会议 |
|---|---|---|---|---|
| 17 | 17 | 0 | 0 | 否 |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依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就公司 2020 年生产经营中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表:
| 表: | ||
|---|---|---|
| 披露日期 |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 会议届次 |
| 2020-01-11 | 公司全资子公司龙岩市新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 司向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汽车相 关零部件构成关联交易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十九次会议 |
| 2020-03-05 | 《关于终止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 十一次会议 |
| 2020-03-28 | 全资子公司龙岩市华辉商贸有限公司向龙岩交发 睿通商贸有限公司采购钢材构成关联交易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 十三次会议 |
| 2020-04-28 |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 十四次会议 |
| 2020-04-28 | 《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 年度审 计中介机构》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 十四次会议 |
| 2020-04-28 |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 十四次会议 |
| 2020-04-28 | 《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 十四次会议 |
| 2020-04-28 |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2019 年度) |
-- |
| 2020-05-09 | 全资子公司龙岩市华辉商贸有限公司向龙岩交发 睿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钢材构成关联交易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 十六次会议 |
| 2020-08-21 | 全资子公司向关联人销售钢绞线暨关联交易 |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 十次会议 |
| 2020-08-21 |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2020 年半年度) |
-- |
| 2020-12-16 | 2021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 十五次会议 |
以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战略委员会和审计 委员会委员,遵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委员职责:
1、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对提名行政总监候选人提出建议。
2、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重点关注公司终止收购厦门华特集团有限 公司、重大在建项目进展情况等重点工作,并提出意见和给与指导。
3、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年度审计计划、工作 安排、关键审计事项进行充分沟通,认真审阅年审相关材料,并作出客观、 公正的判断。
四、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权所做的工作
2020 年度,本人参加历次董事会会议及专业委员会会议,了解公司经 营管理情况,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调研,及时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得到 了公司管理层的积极配合与及时反馈,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等形式与公司 保持日常联系,能够及时了解到公司的重要生产经营信息,知情权得到充 分保障,在履职过程中未受到任何干扰或阻碍;对公司决策、执行以及信 息披露等方面的合规性,做出独立客观判断,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
五、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二)没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三)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四)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以上为本人在 2020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的汇报。
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 2020 年给予本人工作的支持 和有效配合。2021 年,本人将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继续加强与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持续健康 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邱晓华
日期:2021年4月28日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八一)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胡八一,作为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0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 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遵照在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中作出的公开承诺,在深入了解公司情况的基础 上,运用知识和经验积极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经营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0 年度本人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2 次,董事会会议17 次,本人均亲 自参加,没有缺席的情况。对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 项,与管理层充分沟通,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进行审慎客观的研究,并于 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获取做出准确决策所需要的信息。在 出席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时积极参与对议案的讨论审议,依 法、独立、客观地做出判断,审慎表决,向董事会提出合理化建议。本年 度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对董事会的各项议 案均投了赞成票。
1、出席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
| 2 | 2 | 0 | 0 |
2、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 次数 |
委托出席 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出席会议 |
|---|---|---|---|---|
| 17 | 17 | 0 | 0 | 否 |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依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就公司 2020 年生产经营中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表:
| 表: | ||
|---|---|---|
| 披露日期 |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 会议届次 |
| 2020-01-11 | 公司全资子公司龙岩市新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 司向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汽车相 关零部件构成关联交易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十九次会议 |
| 2020-03-05 | 《关于终止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 十一次会议 |
| 2020-03-28 | 全资子公司龙岩市华辉商贸有限公司向龙岩交发 睿通商贸有限公司采购钢材构成关联交易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 十三次会议 |
| 2020-04-28 |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 十四次会议 |
| 2020-04-28 | 《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 年度审 计中介机构》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 十四次会议 |
| 2020-04-28 |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 十四次会议 |
| 2020-04-28 | 《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 十四次会议 |
| 2020-04-28 |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2019 年度) |
-- |
| 2020-05-09 | 全资子公司龙岩市华辉商贸有限公司向龙岩交发 睿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钢材构成关联交易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 十六次会议 |
| 2020-08-21 | 全资子公司向关联人销售钢绞线暨关联交易 |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 十次会议 |
| 2020-08-21 |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2020 年半年度) |
-- |
| 2020-12-16 | 2021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 十五次会议 |
以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提名委员会 委员,遵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委员职责:
1、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9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考评,并对公司披露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执行情况进行核查和认定,确认与实际情况一致。
2、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对提名行政总监候选人提出建议。
四、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权所做的工作
2020 年度,本人参加历次董事会会议及专业委员会会议,了解公司经 营管理情况,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调研,及时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得到 了公司管理层的积极配合与及时反馈,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等形式与公司 保持日常联系,能够及时了解到公司的重要生产经营信息,知情权得到充 分保障,在履职过程中未受到任何干扰或阻碍;对公司决策、执行以及信 息披露等方面的合规性,做出独立客观判断,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
五、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二)没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三)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四)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以上为本人在 2020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的汇报。
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 2020 年给予本人工作的支持 和有效配合。2021 年,本人将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继续加强与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持续健康 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胡八一 日期: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