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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gxing Technology Group Co.,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7
Mar 28,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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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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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龙星化工 股票代码:002442
信息披露义务人: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万跃楠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806 号3 幢371 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 号紫竹国际大厦16 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17 年03 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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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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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 第一节 释义..................................................................................................................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 前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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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龙星化工/上市公司/本 公司 |
指 |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长安基 金 |
指 |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资产管理计划/本计划/ 该计划 |
指 | 长安基金-浦发银行-长安秣马优选1期分级资产管理计划 |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本报告书 | 指 |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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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概况
| 名称 |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住所 | 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806号3幢371室 |
| 企业法定代表人 | 万跃楠 |
| 注册资本 | 27,000 万元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号 | 310000000107530 |
| 税务登记号码 | 31010958208408X |
| 组织机构代码 | 58208408-X |
| 经营范围 |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
| 成立日期 | 2011 年9 月05 日 |
| 营业期限 | 长期 |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号紫竹国际大厦16楼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8000 | 29.63% |
| 上海景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7000 | 25.93% |
| 上海恒嘉美联发展有限公司 | 6600 | 24.44% |
| 五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600 | 13.33% |
| 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800 | 6.67% |
| 合计 | 27,000 | 100%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员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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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或地区 居留权 |
|---|---|---|---|---|---|
| 万跃楠 | 董事长 | 男 | 中国 | 北京 | 无 |
| 黄陈 | 董事、总经理 | 男 | 中国 | 北京 | 无 |
| 崔进才 | 董事 | 男 | 中国 | 西安 | 无 |
| 高斌 | 董事 | 男 | 中国 | 上海 | 无 |
| 范欢欢 | 董事 | 女 | 中国 | 上海 | 无 |
| 李莉 | 董事 | 女 | 中国 | 上海 | 无 |
| 张俊瑞 | 独立董事 | 男 | 中国 | 西安 | 无 |
| 田轩 | 独立董事 | 男 | 中国 | 北京 | 美国永久居留权 |
| 傅蔚冈 | 独立董事 | 男 | 中国 | 上海 | 无 |
| 印凤 | 监事 | 女 | 中国 | 北京 | 无 |
| 吴缨 | 职工监事 | 女 | 中国 | 上海 | 无 |
| 李永波 | 督察长 | 男 | 中国 | 上海 | 无 |
上述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 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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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长安群英5 号资产管理计划 持有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432.SH)已发行股份的18.53%; 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长安犇腾1 号投资组合持有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0512.SH)已发行股份的7.12%;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长安平 安富贵千金净雅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600479.SH)的5.04%;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长安平安富贵东方通资产管理计 划持有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379.SZ)已发行股份的 5.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龙星化工产权控制及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长安基金管理的资产管理 计划、投资组合与龙星化工不存在产权控制关系及其他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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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股份转让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实现财务投资目的。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12 个月内处置所持有 的剩余龙星化工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根据《收购办法》等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公告后2 日内,不 处置龙星化工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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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2016 年3 月29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管理的“长安基金-浦发银行-长安秣马 优选1 期分级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与龙星化工股东刘江山、俞菊美共同签署的 《股份转让协议》,该计划受让龙星化工股东刘江山所持有的43,510,179 股股份 和俞菊美所持有的10,961,850 股股份,合计54,472,029 股,占龙星化工总股本 的11.35%。
2017 年3 月23 日前,该计划持有龙星化工54,472,029 股股份,占龙星化 工总股本的11.35%。该计划于 2017 年3 月23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 系统减持龙星化工24,000,000 股股份,占龙星化工总股本5% 。本次权益变动 完成后,该计划持有龙星化工股份数量为30,472,029 股,占龙星化工总股本的 6.35%。
2017 年3 月28 日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所管理的“长安秣马优选1 期分级资 产管理计划”持有龙星化工30,472,029 股股份,占龙星化工总股本的6.35%。 该计划于 2017 年3 月28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龙星化工 24,000,000 股股份,占龙星化工总股本5%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该计划持有 龙星化工股份数量为6,472,029 股,占龙星化工总股本的1.3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期,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 冻结等受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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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减持的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管理的其他产品本次权益 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发生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如下:
2016 年10 月12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管理的“长安威联金色阳光2 号分级 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二级市场减持10,000 股龙星化工股份,占龙星化工总股本 的0.00208%;2016 年10 月14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管理的“长安威联金色阳光 2 号分级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二级市场减持20,000 股龙星化工股份,占龙星化 工总股本的0.00417%;2016 年10 月31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管理的“长安威联 金色阳光2 号分级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二级市场减持10,500 股龙星化工股份, 占龙星化工总股本的0.00219%;2016 年11 月1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管理的“长 安威联金色阳光2 号分级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二级市场减持30,000 股龙星化工 股份,占龙星化工总股本的0.00625%;2016 年11 月9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管理 的“长安威联金色阳光2 号分级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二级市场减持15,000 股龙 星化工股份,占龙星化工总股本的0.00313%;2016 年11 月11 日信息披露义务 人所管理的“长安威联金色阳光2 号分级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二级市场减持 10,000 股龙星化工股份,占龙星化工总股本的0.00208%。
2017 年3 月23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管理的“长安秣马优选1 期分级资产管 理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龙星化工24,000,000 股股份, 占龙星化工总股本5% 。
“长安威联金色阳光2 号分级资产管理计划”与“长安秣马优选1 期分级资 产管理计划”分属不同的资产管理计划,“长安威联金色阳光2 号分级资产管理 计划”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六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减持的龙星化工 股份来源为二级市场买入,因此不适用于《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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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 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 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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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
一、备查文件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
(二)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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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河北省沙河市龙星街1号 |
| 股票简称 | 龙星化工 | 股票代码 | 002442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 |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注册地 |
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806 号3 幢371 室 |
| 拥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 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请注明)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长安秣马优选1 期分级资产管 理计划持有龙星化工30,472,029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 6.35%。 |
||
|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变动 比例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长安秣马优选1 期分级资产管 理计划持有龙星化工6,472,029 股份。变动比例: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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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 12 是√ 否□ 个月内继续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是√ 否□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减持 |
是√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
是√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 说明: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
是□ 否□ 不适用√ |
|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 负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
是□ 否□ 不适用√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 本次权益变动是 否需取得批准 |
是□ 否□ 不适用√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否□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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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 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署日期:2017 年3 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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