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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gxing Technology Group Co.,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6
Mar 30,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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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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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龙星化工 股票代码:002442
信息披露义务人: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万跃楠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806 号3 幢371 室
通讯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 号紫竹国际大厦16 楼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16 年03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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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 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所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 公司的情形。
五、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 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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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 第一节 释义........................................................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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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龙星化工/上市公司/本公司/公司 | 指 |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长安基金 | 指 |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本次交易/本次股份协议转让 | 指 | 长安基金所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长安秣马优选1期分级资产管理计划)协议受让上市公司股东刘江山、俞菊美合计54,472,029股股票的交易 |
| 该资产管理计划 | 指 | 长安秣马优选1期分级资产管理计划 |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本报告书 | 指 |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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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概况
| 名称 |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住所 | 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806号3幢371室 |
| 企业法定代表人 | 万跃楠 |
| 注册资本 | 27,000 万元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号 | 310000000107530 |
| 税务登记号码 | 31010958208408X |
| 组织机构代码 | 58208408-X |
| 经营范围 |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
| 成立日期 | 2011 年9 月05 日 |
| 营业期限 | 长期 |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号紫竹国际大厦16楼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8000 | 29.63% |
| 上海景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7000 | 25.93% |
| 上海恒嘉美联发展有限公司 | 6600 | 24.44% |
| 五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600 | 13.33% |
| 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800 | 6.67% |
| 合计 | 27,0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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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员基本情况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
| 万跃楠 | 董事长 | 男 | 中国 | 北京 | 无 |
| 黄陈 | 董事、总经理 | 男 | 中国 | 北京 | 无 |
| 崔进才 | 董事 | 男 | 中国 | 西安 | 无 |
| 高斌 | 董事 | 男 | 中国 | 上海 | 无 |
| 陈东升 | 董事 | 男 | 中国 | 上海 | 无 |
| 李莉 | 董事 | 女 | 中国 | 上海 | 无 |
| 张俊瑞 | 董事 | 男 | 中国 | 西安 | 无 |
| 田轩 | 董事 | 男 | 中国 | 北京 | 美国永久居留权 |
| 傅蔚冈 | 董事 | 男 | 中国 | 上海 | 无 |
| 孙广民 | 监事 | 男 | 中国 | 北京 | 无 |
| 吴缨 | 职工监事 | 女 | 中国 | 上海 | 无 |
| 刘玉生 | 督察长 | 男 | 中国 | 北京 | 无 |
上述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 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事项。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2016 年3 月29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长安群英5 号资产管理计划 持有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432)已发行股份的36.64%; 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长安平安富贵恒康医疗资产管理计划持有恒康医疗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219)已发行股份的9.47%;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 的长安平安富贵千金净雅资产管理计划持有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 码:600479)已发行股份的5.77%。截至2016 年3 月29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 其管理的投资组合除持有上述股份达已发行股份的5%外,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已发行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龙星化工产权控制及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长安基金及长安基金管理的投资组合与龙星化工不 存在产权控制关系及其他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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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持股目的
资产管理计划协议受让龙星化工股东刘江山、俞菊美所持有的部分龙星化工 股票,主要系出于财务投资目的。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 个月内尚未有明确的继续增加其 在龙星化工所持有的权益份额的计划,但在本次权益变动满6 个月后,长安基金 管理的该资产管理计划可能减持其在龙星化工所持有的权益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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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长安基金管理的投资组合共持有龙星化工443,300 股股 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0.09%。
本次权益变动后,长安基金管理的投资组合合计共持有龙星化工 54,915,329 股股权,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11.44%。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根据长安基金与龙星化工股东刘江山和俞菊美共同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长安基金所管理的长安基金-长安秣马优选1 期分级资产管理计划以13.71 元/ 股的价格现金受让龙星化工股东刘江山所持有的 43,510,179 股股权和俞菊美所 持有的 10,961,850 股股权,合计54,472,029 股。
-
(一)上述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
1、协议签署日:2016 年03 月29 日;
-
2、协议生效日:2016 年03 月29 日;
-
3、协议转让的当事人:刘江山、俞菊美、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长
-
安基金-长安秣马优选1 期分级资产管理计划”)
-
4、转让股份的种类、数量、比例、股份性质:刘江山、俞菊美持有的龙星
-
化工流通股份43,510,179 股和10,961,850 股,合计54,472,029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11.35%;
-
5、股票转让价格: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13.71 元合计金额746,811,517.59
-
元;
-
6、股份转让的支付对价:现金
-
7、付款安排:
-
(1)刘江山拟向长安基金所管理的该资产管理计划转让其持有的龙星化工 43,510,179 股股份(占标的公司股份总数的9.06%),每股转让价格人民币13.71 元/股,乙方应向刘江山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为¥596,524,554.09 元;
俞菊美拟向长安基金所管理的该资产管理计划转让其持有的龙星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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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961,850 股股份(占标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28%),每股转让价格人民币13.71 元/股,乙方应向俞菊美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为¥150,286,963.5 元;
-
该协议签署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长安基金向刘江山和俞菊美指定的银行账
-
户支付定金,合计金额149,362,303.52 元。
-
(2)股份登记至乙方名下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长安基金支付剩余款项。
-
(二)限制转让的情况:该资产管理计划持有龙星化工股份之日起6 个月内
-
-
不得减持龙星化工股份。
三、拟转让的上市公司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不存在补充协议,协议转让双方不存在就全部股东权利的 行使存在其他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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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长安威联2 号分级资产管理计划持有龙星化工(002442)437,900 股股份, 持仓占该股票总股本0.0912%。长安宇迪股票灵活多空分级资产管理计划持有龙 星化工(002442)5400 股股份,持仓占该股票总股本的0.0011%。两个资管计划 持有龙星化工(002442)共计44330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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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 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 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长安基金管理的该资产管理计划受让股份之日起六个月 内不在二级市场减持龙星化工股份,承诺期后如减持龙星化工股份,遵守上市公 司股份转让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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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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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龙星化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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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附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附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附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附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河北省沙河市龙星街1号 |
| 股票简称 | 龙星化工 | 股票代码 | 002442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讯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 号紫竹国际大厦16 楼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本次权益变动前,长安基金管理的投资组合共持有龙星化工443,3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0.09%。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本次权益变动后,长安基金管理的投资组合及该资产管理计划合计共持有龙星化工54,915,329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1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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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 12 个 是 √ 否 □ 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 √ 否 □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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