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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gxing Technology Group Co.,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5

Dec 24,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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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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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龙星化工 股票代码:002442

信息披露义务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凌富华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段商业银行大厦7 楼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89 号城建大厦22、23 楼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15 年12 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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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 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所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 公司的情形。

五、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 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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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 第一节 释义........................................................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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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龙星化工/上市公司/本
公司/公司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金鹰基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本次股份协议
转让
金鹰基金所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金鹰基金-龙星化工资产
管理计划)协议受让上市公司股东刘江山、俞菊美合计
72,629,372股股票的交易
该资产管理计划 金鹰基金-龙星化工资产管理计划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本报告书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人民币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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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概况

名称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段商业银行大厦7 楼
企业法定代表人 凌富华
注册资本 25,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号 440000000056278
税务登记号码 粤地税字44040174443348X 号
组织机构代码 74448348-X
经营范围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
可的其他业务。
成立日期 2002 年11 月06 日
营业期限 长期
通讯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89 号城建大厦22、23 楼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广州证股份有限公司 12,250 49%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00 20%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00 20%
东亚联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750 11%
合计 25,0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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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员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地区
居留权
凌富华 董事长 中国 广州
刘岩 董事、总经理 中国 广州
王毅 董事 中国 广州
程宁 董事 中国 广州
王静 董事 中国 广州
温婉容 董事 中国香港 香港 香港永久居留权
吴晓球 董事 中国 北京
刘国常 董事 中国 广州
谢石松 董事 中国 广州
曾巧 监事 中国 广州
陈家雄 职工监事 中国 广州
姜慧斌 职工监事 中国 广州
苏文锋 督察长 中国 广州

上述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 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事项。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2015 年12 月24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金鹰筠业琢石资产管理计 划持有佛山星期六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291)已发行股份的7.39%; 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金鹰定增30 号资产管理计划、金鹰弘琛定增1 号资产管 理计划合计持有巨轮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031)已发行股份的6.70%; 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金鹰穗通1 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代码:600512)已发行股份的5.69%;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金鹰穗 通5 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976)已发 行股份的5.66%。截至2015 年12 月24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管理的投资组 合除持有上述股份达已发行股份的5%外,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 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龙星化工产权控制及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金鹰基金及金鹰基金管理的投资组合与龙星化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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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存在产权控制关系及其他关联关系。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持股目的

资产管理计划协议受让龙星化工股东刘江山、俞菊美所持有的部分龙星化工 股票,主要系出于财务投资目的。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 个月内尚未有明确的继续增加其 在龙星化工所持有的权益份额的计划,但在本次权益变动满6 个月后,金鹰基金 管理的该资产管理计划计划减持其在龙星化工所持有的权益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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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金鹰基金及金鹰基金管理的投资组合未持有龙星化工权 益。

本次权益变动后,金鹰基金所管理的该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持有龙星化工 72,629,372 股股权,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15.13%。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根据金鹰基金与龙星化工股东刘江山和俞菊美共同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金鹰基金所管理的金鹰基金-龙星化工资产管理计划以13.40 元/股的价格现金 受让龙星化工股东刘江山所持有的58,013,572 股股权及俞菊美所持有的 14,615,800 股股权,合计72,629,372 股。

(一)上述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 1、协议签署日:2015 年12 月24 日;

  • 2、协议生效日:2015 年12 月24 日;

  • 3、协议转让的当事人:刘江山、俞菊美、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金

  • 鹰基金-龙星化工资产管理计划”)

4、转让股份的种类、数量、比例、股份性质:刘江山、俞菊美持有的龙星 化工流通股份58,013,572 股和14,615,800 股,合计72,629,372 股,合计占公 司总股本的15.13%;

  • 5、股票转让价格: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13.40 元/股,总计973,233,584.80

  • 元人民币;

6、股份转让的支付对价:现金

  • 7、付款安排:

(1)刘江山向金鹰基金所管理的该资产管理计划转让其持有的龙星化工 58,013,572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2.086%),每股转让价格人民币 13.40 元,金鹰基金所管理的该资产管理计划应向刘江山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为 人民币777,381,864.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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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俞菊美向金鹰基金所管理的该资产管理计划转让其持有的龙星化工 14,615,8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3.045%),每股转让价格人民币 13.40 元,金鹰基金所管理的该资产管理计划应向俞菊美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为 人民币195,851,720.00 元;

《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金鹰基金所管理的该资产管理 计划向刘江山和俞菊美支付定金,其中,向刘江山支付155,476,373.00 元,向 俞菊美支付39,170,344.00 元。

自龙星化工72,629,372 股股份登记至金鹰基金所管理的该资产管理计划名 下之日起5 个交易日内,金鹰基金所管理的该资产管理计划向刘江山和俞菊美支 付剩余价款,其中,向刘江山支付621,905,491.80 元,向俞菊美支付 156,681,376.00 元。

(二)限制转让的情况:该资产管理计划持有龙星化工股份之日起6 个月内 不得减持龙星化工股份。

三、拟转让的上市公司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不存在补充协议,协议转让双方不存在就全部股东权利的 行使存在其他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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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报告书提交之前六个月内,金鹰基金及金鹰基金管理的投资组合不存在买 卖龙星化工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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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 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 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18 号的规定,自金鹰基 金管理的该资产管理计划受让股份之日起至2016 年1 月9 日之前不在二级市场 减持龙星化工股份,承诺期后如减持龙星化工股份,遵守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的相 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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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龙星化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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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河北省沙河市龙星街1号
股票简称 龙星化工 股票代码 002442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注册地
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
道东段商业银行大厦7 楼
拥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变化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第一大股东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
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
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金鹰基金及金鹰基金管理的投资组合未持有龙星化工
权益。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
拥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及变动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金鹰基金所管理的该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持有龙星化工
72,629,372 股股权,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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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 12 是 □ 否 √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是 □ 否 √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是 □ 否 □ 不适用 √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未 是 □ 否 □ 不适用 √ 解除公司为其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 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 □ 否 √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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