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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gxing Technology Group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4
Jul 8,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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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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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24-059 债券代码:127105 债券简称:龙星转债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2、债券代码:127105 债券简称:龙星转债
- 3、转股价格:6.01 元/股
4、转股期限:2024 年8 月7 日至2030 年1 月31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自2024 年6 月25 日至2024 年7 月8 日,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6.01 元 /股的85%(即5.11 元/股),若公司股票在任意30 个连续交易日中至少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预计可能触发转股价格 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龙星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2920 号)核准,公司于2024 年2 月1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7,547,539 张可转
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54,753,900.00 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债于2024 年3 月6 日起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龙星转债”,债券代码“127105”
(二)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 个月后第一个交易日起至 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自2024 年8 月7 日至2030 年1 月31 日止(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可转债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由于公司实施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 的相关条款,“龙星转债”的转股价格已于2024 年6 月20 日起由6.13 元/股 调整为6.01 元/股。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如下: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 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 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 易日公司A 股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 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 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 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说明
2024 年 3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龙星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 修正“龙星转债”转股价格,且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次一交易日起未来三 个月内(即 2024 年 3 月 25 日至 2024 年 6 月 24 日),如再次触发转股价 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自2024 年6 月25 日开始计算,截至2024 年7 月8 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6.01 元/股的85%(即5.11 元/股),如后 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预计将可能触发“龙星转债”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 等相关规定,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于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 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 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 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如果公司未按本款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 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
四、其他说明
投资者如需了解“龙星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可查阅公司于2024 年1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全文。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 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7 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