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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gxing Technology Group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4
Jan 29,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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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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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24-004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 知已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侯贺钢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 际参与表决的监事 3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形成决 议如下: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龙星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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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2023〕2920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人民 币 75,475.39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注册申请。 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拟进一 步明确本次可转债发行具体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 、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75,475.39 万元,发行数量 754.7539 万 张。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即 2024 年 2 月 1 日至 2030 年 1 月 3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 、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 0.20%、第二年 0.40%、第三 年 0.80%、第四年 1.50%、第五年 2.00%、第六年 2.50%。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 、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4 年 2 月 7 日,T+4 日)起满 6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4 年 8 月 7 日至 2030 年 1 月 3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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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可转债持有 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5 、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6.13 元/股,不低 于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 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 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且不得向上修正。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 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6 、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本次可转换公 司债券面值的 115%(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 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7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发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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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的龙星转债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 (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 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75,475.39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 (主承销商)包销。
(2)发行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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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在股权登记日(即 2024 年 1 月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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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T-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
2)网上发行: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 包括: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国 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其中自然人需根据《关于完善可转换公 司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深证上〔2023〕511 号) 等规定已开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交易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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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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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8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 月 31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1.5377 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的金额,并按 100 元/ 张转换为可转债张数,每 1 张(100 元)为一个申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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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现有 A 股总股本 490,820,000 股(无回购专户库存股),按 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 7,547,339 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 99.9974%。由于不足 1 张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最终 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 “082442”,配售简称为“龙星配债”。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 1 张(100 元),超出 1 张必须是 1 张的整数倍。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 不足 1 张的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 行,即所产生的不足 1 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 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 1 张, 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
原股东持有的公司股票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 部,则以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张数,且必须依照 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 购。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 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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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 市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 之后申请办理本次可转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 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办理具体事项。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设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 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开设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的专项存 储和使用,并与保荐机构、相应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 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 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负责办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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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查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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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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