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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gxing Technology Group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Jun 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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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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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21-033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2021 年6 月11 日 -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数量:968.00 万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
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经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 、 2021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 < 龙星化工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 龙星化工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了《龙星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意见》。
2 、 2021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 < 龙星化工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 龙星化工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关 于龙星化工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监事会出具了《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核查意见》。
3 、 2021 年 4 月 22 日至 2021 年 5 月 2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网站及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龙星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 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 、 2021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 龙星化工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 龙星 化工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激励计划获得批 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 、 2021 年 5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 于公司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本次激励计划授予 的激励对象由 182 人调整为 178 人,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由其他激励 对象认购,公司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不变。同时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 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同意公 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5 月 14 日,并同意按照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中规定授予 178 名激励对象 986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 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 对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相应的调整;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5 月 14 日,并同意按照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 授予 178 名激励对象 986 万股限制性股票。
6 、 2021 年 5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 于公司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出具 了《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调整及首次授予的核查意见》。
7 、 2021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 于公司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所涉及的限制性 股票合计 10 万股; 2 名激励对象部分认购,未认购部分合计 6 万股。根据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公司本次限 制性股票实际授予对象为 177 人,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970 万股。同时董 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5 月 19 日,向 177 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 970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 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对激励计划的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相应的调整;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5 月 19 日,并同意按照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授予 177 名激励
对象 970 万股限制性股票。
8 、 2021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 于公司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出具 了《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调整及首次授予的核查意见》。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授予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1 、根据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 、 2021 年 5 月 1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5 月 19 日。公司独立董事 发表意见: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5 月 19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亦 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5 月 19 日。
3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是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 60 日 内,且不在下列期间:
( 1 )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 2 )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 3 )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 4 )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的确定已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三、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情况
2021 年5 月1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
五届监事会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本次激励计划
授予实际情况如下:
-
1、授予日为:2021 年5 月19 日; -
2、授予价格为:2.77 元/股; -
3、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 股普通股; -
4、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2021 年6 月11 日; -
5、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共176 人,授予数量968.00 万股,具体数量分
配情况如下:
| 占授予限制性 股票总数的比 例 |
占本计划公告 日公司股本总 额的比例 |
||||
|---|---|---|---|---|---|
| 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万股) |
|||||
| 姓名 | 公司高管 | ||||
| 魏亮 | 董事、总经理 | 48 | 4.96% | 0.10% | |
| 李英 | 董事、财务负责人 | 20 | 2.07% | 0.04% | |
| 刘飞舟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20 | 2.07% | 0.04% | |
| 马宝亮 | 董事、副总经理 | 20 | 2.07% | 0.04% | |
| 边同乐 | 董事 | 20 | 2.07% | 0.04% | |
| 刘成友 | 子公司总经理 | 20 | 2.07% | 0.04% | |
| 马维峰 | 副总经理 | 20 | 2.07% | 0.04% | |
| 彭玉平 | 副总经理 | 20 | 2.07% | 0.04% | |
| 孟奎 | 副总经理 | 20 | 2.07% | 0.04% | |
|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 务)骨干 (167人) |
760 | 78.51% | 1.58% | ||
| 合计 | 968 | 100.00% | 2.02% |
四、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时间安排情况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 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授予 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 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 票红利、股份拆细而获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 让,该等股份限售期的截止日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三期解 除限售,具体安排如下表所示:
| 解除限售期 | 解除限售时间 | 解除限售比例 |
|---|---|---|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起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 成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起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 成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起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 成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若预留部分在 2021 年授出,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 解除限售时间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保持一致;若预留部分在 2022 年授出,则预 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解除限售期 | 解除限售时间 | 解除限售比例 |
|---|---|---|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 |
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起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授予登记完成日起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
50% |
| 当日止 | ||
|---|---|---|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 二个解除限售期 |
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起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授予登记完成日起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当日止 |
50%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 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 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五、本次授予登记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已经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公司召开董事会授予前, 有5 名激励对象因个 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 万 股;2 名激励对象部分认购,未认购部分合计为6 万股。 在公司召开董事会授予 完成之后至激励对象缴款期间,有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全额放弃认购公 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涉及股份2 万股。因此公司实际授予登记的激励对 象由182 人调整为176 人,授予总股数由986.00 万股调整为968.00 万股,放弃 认购的18 万股将予以作废。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授予登记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六、本次授予是否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 生变化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
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480,000,000.00 股增至489,680,000.00 股,控
股股东持股仍为97,897,902.00股,占公司新股本比例为19.99%。本次授予不
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七、参与本次授予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激励计划公告前6 个月的买卖
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参与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 个月均未买
卖公司股票。
八、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对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说明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 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解除限售的 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1 年5
月19 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 单位:万元 | |||||
|---|---|---|---|---|---|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的数量(万股) |
限制性股票摊销 费用合计 |
2021 年 | 2022 年 | 2023 年 | 2024 年 |
| 968 | 3029.84 | 1148.81 | 1262.43 | 492.35 | 126.24 |
注: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 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 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九、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 年5 月27 日出具了《龙星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31198号):截至2021年5月
20 日止,龙星化工已收到176 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26,813,600.00 元,
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9,680,000.00元,投资款超过注册资本部分人民币
17,133,600.00 元作为资本公积。
十、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完成情况
1、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2021 年6 月11 日。
2、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变动后 |
本次变动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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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量 |
比例 |
数量 |
数量 |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219,050.00 |
0.25% |
9,680,000.00 |
10,899,050.00 |
2.23%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478,780,950.00 |
99.75% |
478,780,950.00 |
97.77% |
||
股份总数 |
480,000,000.00 |
100.00% |
9,680,000.00 |
489,680,000.00 |
100.00% |
3、按新股本计算的每股收益调整情况:
本次增发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变更为489,680,000.00 股,则2020 年度每股
收益由0.1614 元/股变更为0.1582 元/股,由此产生的摊薄提请各位股东注意。
4、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十一、备查文件
1、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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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6 月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