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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gxing Technology Group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May 1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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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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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 2021-030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鉴于经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 过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个别激励对象认购股份的数量发生变化。 因此,按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决议要求,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1 年 第二次临时会议,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 年5 月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1 年第二 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1 年5 月19 日为授予日,向177 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970 万股,现将相关 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2021 年5 月11 日,公司召开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 主要内容如下:
-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为公司限制性股票。
-
2、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 股普通股。
3、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48,000 万股的2.29%。其中,首次授予986 万股,占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2.05%,占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9.64%;预留114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24%,占本 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0.36%。
- 4、授予限制性股票(含预留限制性股票部分)的授予价格为每股2.77 元。
5、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82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 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业务)人员,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预留激励对象指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激励计划 存续期间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 个 月内确定。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4 月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1 年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2021 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龙星化工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1 年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意见》。监事会出具了《龙 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核查意见》。
2、2021 年4 月22 日至2021 年5 月2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 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进行了说 明,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 年5 月11 日,公司召开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查报告》。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 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 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1 年5 月1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向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2021 年5 月1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向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意见, 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三、关于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数量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 计划存在差异的情况
有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所涉及 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 万股;2 名激励对象部分认购,未认购部分合计为6 万股。 因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对象为177 人,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970 万股。除此之外,其他均与公司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调整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 占本计划公告日 公司股本总额的 比例 |
||||
|---|---|---|---|---|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万股) |
占本激励计划总 量的比例 |
|||
| 姓名 | 职 务 | |||
| 魏亮 | 董事、总经理 | 48 | 4.43% | 0.10% |
| 李英 | 董事、财务负责人 | 20 | 1.85% | 0.04% |
| 刘飞舟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20 | 1.85% | 0.04% |
| 马宝亮 | 董事、副总经理 | 20 | 1.85% | 0.04% |
| 边同乐 | 董事 | 20 | 1.85% | 0.04% |
| 刘成友 | 子公司总经理 | 20 | 1.85% | 0.04% |
| 马维峰 | 副总经理 | 20 | 1.85% | 0.04% |
| 彭玉平 | 副总经理 | 20 | 1.85% | 0.04% |
| 孟奎 | 副总经理 | 20 | 1.85% | 0.04% |
|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 骨干 (168 人) |
762 | 70.30% | 1.59% | |
| 预留部分 | 114 | 10.52% | 0.24% | |
| 合计 | 1,084 | 100.00% | 2.26% |
四、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 见的审计报告;
-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
-
3、上市后最近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 配的情形;
-
4、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 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上述任意一种情况,本次激
-
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
五、本次授予情况
-
1、授予股票种类: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为限制性股票。
-
2、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
3、授予日:2021 年5 月19 日。
-
4、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2.77 元/股。
-
5、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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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占本计划公告日 公司股本总额的 比例 |
||||
|---|---|---|---|---|
| 总 | ||||
| 姓名 | 职 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万股) |
占本激励计划 量的比例 |
|
| 魏亮 | 董事、总经理 | 48 | 4.43% | 0.10% |
| 李英 | 董事、财务负责人 | 20 | 1.85% | 0.04% |
| 刘飞舟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20 | 1.85% | 0.04% |
| 马宝亮 | 董事、副总经理 | 20 | 1.85% | 0.04% |
| 边同乐 | 董事 | 20 | 1.85% | 0.04% |
| 刘成友 | 子公司总经理 | 20 | 1.85% | 0.04% |
| 马维峰 | 副总经理 | 20 | 1.85% | 0.04% |
| 彭玉平 | 副总经理 | 20 | 1.85% | 0.04% |
| 孟奎 | 副总经理 | 20 | 1.85% | 0.04% |
|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 骨干 (168 人) |
762 | 70.30% | 1.59% | |
| 预留部分 | 114 | 10.52% | 0.24% | |
| 合计 | 1,084 | 100.00% | 2.26% |
6、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三期解除限售, 具体安排如下表所示:
| 解除限售期 | 解除限售时间 | 解除限售比 例 |
|---|---|---|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起12 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起24 个月内的最 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起24 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起36 个月内的最 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起36 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起48 个月内的最 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7、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的 要求。
六、本次激励对象资金的来源
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自筹,公司承诺不为 激励对象依本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七、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对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说明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 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解除限售的 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1 年5 月19 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的数量(万股) |
限制性股票摊销 费用合计 |
2021 年 | 2022 年 | 2023 年 | 2024 年 |
| 970 | 3036.10 | 1151.19 | 1265.04 | 493.37 | 126.50 |
注: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 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 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八、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确定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授予日为2021 年5 月19 日,该授予日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 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 于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
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规定的禁止获授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
3、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
4、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
5、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 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技术骨干人员,以及公 司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 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1 年5 月 19 日,并同意授予177 名激励对象970 万股限制性股票。 九、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
-
1、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有关授予日的 相关规定。
-
2、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设定的激励对象 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3、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同意以2021 年5 月19 日为授予日,以2.77 元/股为授予价 格,向177 名激励对象授予97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十、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授予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 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 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符合
《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满 足,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 相关规定。
十一、备查文件
-
1、第五届董事会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
2、第五届监事会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及首次授予的核查
意见
- 5、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