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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gxing Technology Group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Jul 13,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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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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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 2017-032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暨进展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涉及收购资产的重大事 项,该事项可能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5 月 15 日开市起停牌。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 经公司确认,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5 月 23 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继续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龙星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1)。公司分别 于 2017 年 5 月 31 日、2017 年 6 月 7 日、2017 年 6 月 14 日、2017 年 6 月 15 日、 2017 年 6 月 22 日、2017 年 6 月 29 日、2017 年 7 月 6 日、2017 年 7 月 13 日披 露了《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7-022、2017-023、2017-025)、《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 组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6)、《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 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27、2017-028、2017-029、2017-030)。

公司原计划于 2017 年 7 月 14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 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但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较为复杂,方案涉及的内容需 要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且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导致公 司不能在预定时间内按照相关规定披露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顺利完成及重组事项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同时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中小企业板 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4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于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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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7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 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 龙星化工,股票代码:002442)将于 2017 年 7 月 17 日(星期一)开市起继续停 牌,并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1 个月。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 1、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交易对方目前为独立第三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 系。交易对方主要从事涤纶工业长丝及聚酯切片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 涤纶工业长丝领域龙头企业之一。

截至目前,公司与交易对方、中介机构仍在商讨和论证交易方案,标的资产 的具体范围尚未最终确定。

2、本次交易的具体情况

  • (1)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标的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

  • (2)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3)除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标的资产外,公司拟同时募集配套资金, 募集配套资金规模待定。

  • 3、与现有或潜在交易对方的沟通、协调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已与标的公司控股股东签署了《投资意向协议》,就本次交 易达成初步意向;鉴于本次交易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及相 关交易条款正在磋商、谈判过程中,尚未最终确定,因此交易相关协议尚未签署。

  • 4、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名称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拟聘请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财务顾问、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标的公司审计机构、坤元资产评估 有限公司担任评估机构。目前各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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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仍在有序进行。

5、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事前审批

本次交易除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核准。此外,不涉及其他需要有权部门事前审批的事项。

二、停牌期间相关工作进展

股票停牌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积极推动各项工作,与重组相关方就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和交流,重组方案仍在筹划推进中。同时, 公司与相关各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 构的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报备审议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要求及时对 本次重组事项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报。

三、申请继续停牌原因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沟通工作尚在进行中,公司需就本事项与潜在交易 对方进行进一步的商谈,并对交易方案进行进一步协商、完善和论证,且未来涉 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量较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维 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 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7 月 17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的时间不超 过 1 个月。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积极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 各项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将加快工作进度,积极推进重组项目进展,争取 在 2017 年 8 月 15 日(星期二)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 预案或报告书。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组 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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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召开股东大会、继续停牌申请未获股东大会通过、未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延 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股票将于 2017 年 8 月 15 日开市起复牌。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 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及终止原因。 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未超过 3 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 1 个月内 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超过 3 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 告之日起至少 2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将与相关方继续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按照 承诺的期限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重组文件。停牌期 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 5 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 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鉴 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 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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