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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gxing Technology Group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3

Mar 24,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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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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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12-008

关于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拓宽融资渠道、改善公司债务结构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以下 简称“试点办法”)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自 身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董事会认为本 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政策和公司债券发行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发行公司债券 的资格。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

2、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 在重大缺陷。

3、预计公司债券信用级别良好。

4、截至2012 年12 月31 日,公司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2,246.5 万 元,符合《证券法》第十六条第(一)项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 币三千万元的规定。

5、公司2010、2011、2012年度的净利润(合并口径)分别为7,204.72万元、 12,222.97万元、4,404.73万元,三年平均净利润为7,944.14万元。公司最近三 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符合《证券 法》第十六条第(三)项及《试点办法》第七条第(五)项的规定。

6、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 亿元。截止目前,公司的 公司债券余额为零,本次发行后发行人累计公司债券余额预计将不超过发行人截 至2013 年3 月31 日净资产的40%,符合《证券法》第十六条第(二)项及《试 点办法》第七条第(七)项关于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 净资产的40%的规定。

7、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 元,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由公司和保荐人(主 承销商)通过市场询价协商确定。按《试点办法》发行的公司债券是以市场化方 式确定票面利率。因此,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利率符合《证券法》第十六条第(五) 项“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的规定。

8、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 亿元,拟用于调整 公司债务结构和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9、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

(1)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

(2)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 仍处于继续状态;

  • (3)违反《证券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

(4)最近三十六月内公司财务会计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或公司存在其他重大 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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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本次发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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