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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gxing Technology Group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0
Jun 22,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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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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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LONGXING CHEMICAL INDUSTRY CO., LTD.
住所:河北省沙河市东环路龙星街 1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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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 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说明书全 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 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 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 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 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 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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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星化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公司控股股东刘江山及从控股股东处受让股份的股东刘红山、刘焕珍、刘河 山、江浩、马宝亮、孟奎、徐刚、管亮及魏亮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其持有的股份。其他股东俞菊美、束红、张东娟及周冰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 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其持有的股份。同时,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刘江山、俞菊美、 刘河山、江浩、马宝亮、孟奎、徐刚、管亮及魏亮承诺,上述锁定期结束后,在其任 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 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遵守公司章程对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作出的其他限制性规定。
二、公司 2010 年 2 月 5 日召开的 200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 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若公司在 2010 年 12 月 31 日以前 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 股比例共享”。截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 82,431,332.02 元。
三、根据民政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劳动部、物资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七部门于 1990 年联合发布的《社会福利企业管理暂行办法》(民福 发 [1990]21 号,已于 2007 年 1 月 1 日废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 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 [1994]001 号,与福利企业有关的条款已于 2007 年 7 月 1 日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政福利企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1994]155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过渡性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明电 [1996] 第 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河北省社会福利企业 管理暂行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第 84 号)、邢台市《关于贯彻落实社会福利企业税 收优惠政策、提取社会福利基金和福利生产管理费的实施意见》(邢市民福 [1996]38 号) 等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县(区)以上民政部门审核认定其社会福利性 质、领取《社会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暂免征收所得税;安置“四残”人员占企业 生产人员 50% 以上(含 50% )的企业,其生产增值税应税货物,可采取先征税后返还 的办法,返还全部已纳增值税。
根据河北省民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批准石家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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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邯郸市、邢台市、沧州市、张家口市、承德市、衡水市 69 家社会福利企业的 批复》(冀民福〔 1997 〕 25 号),沙河市炭黑厂被认定为社会福利企业,并领取了河北 省民政厅核发的《社会福利企业证书》。
根据《社会福利企业年检报告书》,河北龙星已依法通过 2007 年度 1-3 月的社会 福利企业资格审查,其在 2007 年度 1-3 月安置的“四残”人员均超过企业生产人员的 50% 。根据经沙河市国家税务局批准的河北龙星 2007 年度 1-3 月的《社会福利企业增 值税退税申请审批表》,河北龙星在 2007 年度 1-3 月享受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税收优 惠已经相关税务主管部门批准。
2007 年初,因生产规模扩大,员工人数相应增加,河北龙星不再符合社会福利企 业的要求。根据沙河市民政局对于河北龙星申请取消社会福利企业资格的意见,以及 沙河市国家税务局《取消税务认定申请审批表》,河北龙星于 2007 年 4 月起不再保留 社会福利企业资格。
经核查,保荐人和律师认为发行人在报告期内社会福利企业的认定符合当时法律 法规的规定,发行人据此享受的相关税收减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已经当地税务部 门批准,不存在瑕疵。
四、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风险因素”:
(一)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根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炭黑分会的统计,炭黑生产的原材料主要为煤焦油、蒽油、 乙烯焦油等原料油,约占生产成本的 80% 左右。其中,煤焦油和蒽油是最主要的原料 油,约占原料油消耗的 90% 。蒽油是煤焦油的下游产品,价格主要取决于煤焦油的价 格。因此,煤焦油价格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炭黑的生产成本。
近年来,煤焦油价格波动幅度较大。公司 2007 年、 2008 年 1-8 月的平均采购价 格分别为 1,957 元和 2,676 元。 2008 年 9 月开始,受国际原油价格回落的影响,煤 焦油价格开始呈现下滑趋势。煤焦油价格从 2008 年 8 月的 3,228 元回落至 2009 年 1 月的 1,316 元,随后小幅波动上扬, 2009 年,煤焦油平均采购价格已涨至 2,019 元。
原材料价格的大幅波动可能影响公司正常的采购计划,尤其在原材料价格大幅上 涨的情况下,将显著增加炭黑的生产成本。虽然公司会根据原材料价格的变化相应调 整炭黑销售价格,但是炭黑销售价格的调整相对于原材料价格变化存在滞后性,且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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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星化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摘要
格调整的时间和幅度容易受到炭黑市场供求关系的制约。因此,不排除由于销售价格 调整的不及时、不充分和采购计划的不当引致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
(二)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风险
近年来,受我国轮胎行业快速发展的带动和全球炭黑产能向我国转移等因素的影 响,我国炭黑行业发展迅速。大型炭黑厂商均保持了较高的产销率,纷纷扩大产能以 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国内炭黑行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2008 年第四季度以来,市 场低迷的现状加速了行业内部的结构性调整。根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炭黑分会的统计 数据, 2008 年行业排名前五位的炭黑生产企业产量占行业总产量的比例为 42.64% , 比 2007 年增加了近 3 个百分点。
目前公司的生产规模、盈利能力和生产工艺在国内炭黑厂商中均处于领先地位。 根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炭黑分会的统计, 2008 年公司产销量居国内炭黑行业第二位。 尽管如此,仍不能排除未来由于公司市场竞争力下降,在日趋激烈的行业竞争中地位 下滑的可能性。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产销量保持了较快的增长, 2007 年、 2008 年、 2009 年产销率 分别为 95.52% 、 97.43% 、 103.05% ,产能利用率 112.30% 、 104.53% 、 105.47% 。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为 55,995 万元,均用于主营业务的生产。项目建 成投产后,将对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和业绩水平的提高产生重大影响。虽然公司对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工艺技术方案、设备选型、工程方案等各个方面都进行了缜密的分 析,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计划能否按时完成、项目的实施过程是否顺利、实施 效果是否良好,均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同时,项目逐步完成投资,全部达产后, 炭黑产品价格的变动、市场容量的变化、政策环境的变动等因素也会对项目的投资回 报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另外,项目建成后,新增的固定资产将对公司形成一定的折 旧压力,从而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四)税收优惠政策的风险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 [1994] 第 001 号)第三条的规定:“企业在原设计规定的产品以外,综合利用本企业生产过 程中产生的、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料生产的产品的所得,自 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所得税 5 年。”发行人利用炭黑尾气发电,在《资源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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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2003 年修订版)》之内,经河北省地方税务局批准, 2007 年 4-12 月享受该 项税收减免优惠,减免所得税额为 6,539,376.65 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炭黑尾气发电税收优惠政策发生了部 分变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九条规定:“企业以《资 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 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 90% 计入收入总额。”发行人利用炭黑尾气发电,在《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 目录( 2008 版)》(财税 [2008]117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改委 2008 年 8 月 20 日颁布,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之内,应可享受此项税收优惠。发行人 利用炭黑尾气发电所取得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可减按 90% 计入收入总额。 2008 年、 2009 年,发行人按照该办法计算的炭黑尾气发电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金额 分别为 979,356.59 元和 1,107,242.22 元。
经核查,保荐人和律师认为: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发行人利用炭黑尾气发电 取得的收入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 90% 计入收入总额,但不再享受尾气发电收 入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所得税 5 年的税收优惠。新政策税收优惠幅度有所降低,但 是其取消了原有 5 年的时间限制。从短期来看,税收优惠政策的变化对发行人经营业 绩构成了不利影响,但发行人可长期享受该项税收优惠,优惠幅度降低带来的不利影 响有望在未来逐步消化。但未来仍不排除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其他变化,对公司经 营业绩构成不利影响的可能。
(五)金融危机引发的相关风险
2008 年第四季度以来,中国实体经济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增速明显放缓,炭 黑的下游轮胎行业受到了较大的冲击,轮胎行业对炭黑的市场需求增速减缓。虽然 2009 年 3 月以后随着轮胎企业存货的逐步消化和宏观经济形势的回暖,炭黑行业的 市场需求已逐步好转,但未来仍不排除由于宏观经济形势的进一步恶化带来的轮胎行 业进一步下滑而引致的市场风险。
(六)轮胎特保案引发的相关风险
2009 年 9 月 11 日,美国宣布对中国输美乘用车和轻型卡车轮胎实施为期三年的 惩罚性关税,即在 4% 的原有关税基础上,自 2009 年 9 月 26 日起的三年内分别加征 35% 、 30% 和 25% 的附加关税。特保措施的实施将对国内轮胎行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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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但由于此次涉案轮胎占国内总产量的比例较小( 2008 年约为 11% ),且国内轮胎 企业采取了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因此,轮胎特保案对国内轮胎行业的影响小于预期。
本次特保案涉案轮胎主要为半钢子午胎,公司产品主要用于生产全钢子午胎,因 此,公司产销情况未受到轮胎特保案的负面影响。尽管如此,仍然不排除未来由于其 他贸易保护措施导致的轮胎出口进一步受阻,从而引起炭黑市场需求和公司利润水平 的下降的风险。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 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发行股数: 5,0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 每股发行价格: 12.50 元 36.76 (每股收益按照 2009 发行市盈率:
36.76 (每股收益按照 2009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65 元(按 200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和发行前总股本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计算) 4.92 元(按 200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加本次募集资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2.54 (按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 的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 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发行对象:
公司控股股东刘江山及从控股股东处受让股份的股东刘红山、刘 焕珍、刘河山、江浩、马宝亮、孟奎、徐刚、管亮及魏亮承诺,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 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 定股份的承诺: 份。其他股东俞菊美、束红、张东娟及周冰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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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同时,作为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刘江山、俞菊美、刘河山、江浩、 马宝亮、孟奎、徐刚、管亮及魏亮承诺上述锁定期结束后,在其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 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 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 股票数量占其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遵守公司 章程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作出的 其他限制性规定。 承销方式: 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62,500 万元,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58,600 万元 和净额: 承销费用: 2,500 万元 保荐费用: 200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审计费用: 280 万元 律师费用: 220 万元 发行手续费用: 700 万元 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
公 司 名 称 :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英 文 名 称 : LONGXING CHEMICAL INDUSTRY CO., LTD.
名 称 缩 写 : 龙星化工 注 册 资 本 : 1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 刘江山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 2004 年 8 月 4 日 股份公司变更日期 : 2008 年 1 月 28 日
住 所 : 河北省沙河市东环路龙星街 1 号 邮 政 编 码 : 05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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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话 : 0319 8869535 - 传 真 : 0319 8869535 互联网地址 : http://www.hb-lx.com.cn/ 电 子 邮 箱 : [email protected]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
公司是由河北龙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经河北 龙星 2008 年 1 月 10 日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河北龙星以 2007 年 12 月 31 日经利安 达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净资产人民币 305,523,403.82 元,按照 1 : 0.49 的比例折成 发行人的股份 15,000 万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000 万元,其余 155,523,403.82 元计入资本公积。 2008 年 1 月 28 日,公司在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 取得了注册号为 130000000007313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发起人
公司共有 14 位发起人,分别为河北龙星股东刘江山、俞菊美、刘红山、刘焕珍、 刘河山、束红、张东娟、江浩、马宝亮、管亮、徐刚、孟奎、魏亮、周冰。
(三)改制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发起人为自然人刘江山、俞菊美。
公司改制设立前,主要发起人刘江山是河北龙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河北 龙星董事长 , 拥有其 67.13% 的股份。主要发起人俞菊美是河北龙星总经理,拥有其 19.30% 的股份。刘江山和俞菊美拥有的主要资产是河北龙星的权益,实际从事的主 要业务是河北龙星的经营管理。
公司改制设立后,刘江山拥有公司 67.13% 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公 司董事长。俞菊美拥有公司 19.30% 的股份,担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刘江山和 俞菊美拥有的主要资产是公司的股权,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是公司的经营管理。
(四)发行人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系由河北龙星整体变更设立,公司改制设立时整体承继了河北龙星的资产与 负债,拥有炭黑生产和尾气发电业务所需的完整的生产设备、厂房、土地使用权,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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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完整的采购、生产和销售系统及配套设施。
公司成立时从事的主要业务是炭黑的生产和销售。公司的主要业务自成立以来未 发生变化。
(五)发行人改制前后的业务流程
公司系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改制前后的业务模式和业务流程没有变化。
(六)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
自公司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未与主要发起人刘江山、俞菊美发生关联关系。
(七)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公司由河北龙星整体变更设立后,依法办理了资产变更登记手续。发起人出资资 产的产权均已过户到公司名下。
三、有关股本的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 15,000 万股,本次发行 5,000 万股流通股,发行后总股本 为 20,000 万股。
公司控股股东刘江山及从控股股东处受让股份的股东刘红山、刘焕珍、刘河山、 江浩、马宝亮、孟奎、徐刚、管亮及魏亮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其他股东俞菊美、束红、张东娟及周冰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同时,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刘江山、俞菊美、刘河山、江 浩、马宝亮、孟奎、徐刚、管亮及魏亮承诺上述锁定期结束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 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遵守公司章程对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作出的其他限制性规定。
(二)持股数量和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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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行前后股东持股数量和比例
| 股东名称 | 发行前股本结构 | 发行前股本结构 | 发行后股本结构 | 发行后股本结构 |
|---|---|---|---|---|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
| 刘江山 | 100,689,286 | 67.13 | 100,689,286 | 50.34 |
| 俞菊美 | 28,943,000 | 19.30 | 28,943,000 | 14.47 |
| 刘红山 | 6,485,714 | 4.32 | 6,485,714 | 3.24 |
| 刘焕珍 | 4,500,000 | 3.00 | 4,500,000 | 2.25 |
| 刘河山 | 3,735,714 | 2.49 | 3,735,714 | 1.87 |
| 束 红 | 2,000,000 | 1.33 | 2,000,000 | 1.00 |
| 张东娟 | 1,000,000 | 0.67 | 1,000,000 | 0.50 |
| 江 浩 | 646,286 | 0.43 | 646,286 | 0.32 |
| 马宝亮 | 400,000 | 0.27 | 400,000 | 0.20 |
| 管 亮 | 400,000 | 0.27 | 400,000 | 0.20 |
| 徐 刚 | 400,000 | 0.27 | 400,000 | 0.20 |
| 孟 奎 | 400,000 | 0.27 | 400,000 | 0.20 |
| 魏 亮 | 200,000 | 0.13 | 200,000 | 0.10 |
| 周 冰 | 200,000 | 0.13 | 200,000 | 0.10 |
| 本次发行的股份 | - | - | 50,000,000 | 25.00 |
| 总 计 | 150,000,000 | 100.00 | 200,000,000 | 100.00 |
2 、前十名股东
|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刘江山 | 100,689,286 | 67.13 | |
| 俞菊美 | 28,943,000 | 19.30 | |
| 刘红山 | 6,485,714 | 4.32 | |
| 刘焕珍 | 4,500,000 | 3.00 | |
| 刘河山 | 3,735,714 | 2.49 | |
| 束 红 | 2,000,000 | 1.33 | |
| 张东娟 | 1,000,000 | 0.67 | |
| 江 浩 | 646,286 | 0.43 | |
| 马宝亮 | 400,000 | 0.27 | |
| 管 亮 | 400,000 | 0.27 | |
| 徐 刚 | 400,000 | 0.27 | |
| 孟 奎 | 400,000 | 0.27 |
3 、前十名自然人股东
发行人同前十名股东均为自然人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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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国家股、国有法人股股东
发行人无国家股、国有法人股股东。
5 、外资股东 发行人无外资股东。
(三)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 序号 | 股东姓名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亲属关系 |
|---|---|---|---|---|
| 1 | 刘江山 | 100,689,286 | 67.13 | 刘河山、刘红山之兄,魏亮之舅 |
| 2 | 俞菊美 | 28,943,000 | 19.30 | 江浩之母 |
| 3 | 刘红山 | 6,485,714 | 4.32 | 刘江山、刘河山之弟 |
| 4 | 刘焕珍 | 4,500,000 | 3.00 | 与各股东无亲属关系 |
| 5 | 刘河山 | 3,735,714 | 2.49 | 刘江山之弟,刘红山之兄 |
| 6 | 束 红 | 2,000,000 | 1.33 | 与各股东无亲属关系 |
| 7 | 张东娟 | 1,000,000 | 0.67 | 与各股东无亲属关系 |
| 8 | 江 浩 | 646,286 | 0.43 | 俞菊美之长子 |
| 9 | 马宝亮 | 400,000 | 0.27 | 与各股东无亲属关系 |
| 10 | 管 亮 | 400,000 | 0.27 | 与各股东无亲属关系 |
| 11 | 徐 刚 | 400,000 | 0.27 | 与各股东无亲属关系 |
| 12 | 孟 奎 | 400,000 | 0.27 | 与各股东无亲属关系 |
| 13 | 魏 亮 | 200,000 | 0.13 | 刘江山之外甥 |
| 14 | 周 冰 | 200,000 | 0.13 | 与各股东无亲属关系 |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致力于以炭黑的生产和销售,发展迅速。目前公司的生产规模和 盈利能力在国内炭黑厂商中均处于领先水平。根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炭黑分会的统 计, 2008 年公司产销量在国内炭黑行业中排名第二,截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 炭黑产能为 18 万吨 / 年; 2009 年公司的综合毛利率为 23.62% ,盈利能力较强;在生产 工艺上,公司的炭黑单线生产技术处于行业领先地位,代表了我国目前新工艺炭黑生 产装置的先进水平。公司采用循环经济模式,是资源综合利用型企业,被河北省环保 局授予“河北省环境友好企业”称号,是河北省唯一的获得此称号的化工类企业。公 司连续多年被授予“产品质量信得过企业”、“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等荣誉称号,其产 品被评为“中国橡胶工业协会推荐品牌”、“中国知名炭黑质量公认十佳品牌”、“中国 驰名商标”。公司的“龙星”商标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是国内炭黑行业唯一一家 获此认证的企业。公司于 2000 年通过了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006 年通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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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星化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摘要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 OHSAS1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2009 年通 过了 ISO/TS16949 : 2009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009 年公司检测中心通过了中国合格 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ISO/IEC17025 实验室认可。
公司将“稳定国内市场,面向国际市场,开发高端市场”作为市场营销的战略目 标,凭借其品牌和质量优势不断开拓国内外市场。目前,公司与国内大型轮胎企业建 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并分别在 2008 年、 2009 年通过了固特异公司和住友公司的质 量认定,成为其全球炭黑供应商之一,同时正在洽谈与普利司通、横滨公司等其他国 际知名轮胎厂商的合作事宜。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主要生产设备
公司拥有的主要设备为主供风机、湿法造粒机、回转干燥机、炭黑反应炉、余热 锅炉、汽轮机、汽轮发电机等。公司主要设备完好率近 100% ,静密封点泄漏不超过 1‰ ,生产过程中使用的专用设备成新率约 70% ,在建工程设备成新度率为 100% 。 主要设备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 名称 | 数量(台) | 原值(万元) | 成新率 |
|---|---|---|---|
| 反应炉 | 8 | 408 | 81.37% |
| 空气预热器 | 12 | 2139 | 69.89% |
| 主供风机 | 8 | 422 | 62.32% |
| 主袋滤器和气密阀 | 63 | 1026 | 74.66% |
| 废袋滤器和气密阀 | 27 | 588 | 77.72% |
| 在处理袋滤器和气密阀 | 15 | 315 | 52.06% |
| 收集旋风分离器 | 4 | 63 | 65.08% |
| 成品贮罐 | 14 | 1424 | 82.51% |
| 粉状贮罐及气密阀 | 12 | 90 | 67.78% |
| 余热锅炉 | 10 | 1714 | 69.08% |
| 干燥机及火箱 | 12 | 1322 | 71.03% |
| 造粒机 | 13 | 329 | 69.60% |
| 粉碎机 | 15 | 157 | 78.34% |
| 高低压开关柜 | 110 | 1119 | 76.59% |
| 变送器 | 388 | 220 | 52.73% |
| 动力电缆 | 22,074 | 221 | 67.87% |
| 泵类 | 141 | 407 | 70.52% |
| 风机 | 88 | 474 | 72.78% |
| DCS系统及软硬件 | 11 | 496 | 7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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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星化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摘要
(二)房屋建筑物
公司房屋建筑物具体情况见下表:
| 序号 | 房地产权证编号 | 权利期限 | 位置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
| 1 | 沙房权证市区字 第0015055号 |
2008年03月12日 至2047年12月15日 |
沙河市东环路龙星街1号 | 8,198.64 |
| 2 | 沙房权证市区字 第0015056号 |
2008年02月25日 至2055年09月12日 |
沙河市东环路龙星街1号 | 43,595.58 |
| 3 | 沙房权证市区字 第0015057号 |
2008年02月25日 至2038年12月06日 |
沙河市东环路龙星街1号 | 17,689.67 |
(三)主要无形资产
1 、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见下表:
| 名称 | 土地证号 | 位置 | 类型 | 终止日期 | 使用权面积 (平方米) |
|---|---|---|---|---|---|
| 土地1 | 沙土国用(2008) 第030003号 |
沙河市东环路龙星街1号 | 工业用地 | 2058 年1 月17日 |
153,553.00 |
| 土地2 | 沙土国用(2008) 第0300004号 |
沙河市东环路龙星街1号 | 工业用地 | 2055 年9 月12日 |
17,866.00 |
| 土地3 | 沙土国用(2008) 第0300005号 |
沙河市东环路龙星街1号 | 工业用地 | 2038 年12 月6日 |
21,166.32 |
| 土地4 | 沙土国用(2008) 第030006号 |
沙河市东环路龙星街1号 | 工业用地 | 2047 年12 月15日 |
21,166.67 |
| 土地5 | 沙土国用(2009) 第0100048号 |
沙河市东环路龙星街北侧 | 工业用地 | 2059 年4 月28日 |
100,000.00 |
2 、商标
公司拥有“龙星”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 1 类:炭黑。根据《商标注册证》(第 972151 号)和《核准续展注册证明》,注册有效期自 1997 年 4 月 7 日至 2017 年 4 月 6 日止。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
1 、公司目前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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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星化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刘江山先生,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 刘江山先生除持有公司 67.13 %的股份外,未投资或控制其他企业,因此,公司目前 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形,不 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2 、拟投资项目的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四个项目均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开展,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刘江山先生未投资或控制其他企业。因此,公司拟投资项目不会与控股股东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生潜在的同业竞争。
3 、公司主要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潜在的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江山先生出具了《关于避 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刘江山先生作出的主要承诺内容如下:
( 1 )其目前所从事的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 2 )其目前除持有公司 67.13% 的股份外,未投资或控制其他企业,亦不存在本 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从事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形;
( 3 )其在今后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和 / 或实际控制人期间,不从事与公司及 / 或公司 控股子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
( 4 )其今后将不直接或间接拥有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 任何经济实体、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方式控制该经济实体、经济组织。
(二)关联方、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
1 、关联方
( 1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刘江山,持有公司 67.13% 的股份。
( 2 )持有 5 %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为俞菊美,持有公司 19.30% 的股份,为公司 的第二大股东。
( 3 )与主要股东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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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星化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摘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 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 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1 )与刘江山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 亲属关系 | 姓 名 |
|---|---|
| 配偶 | 刘美芹 |
| 子女 | 刘鹏达(子)、刘英飞(女) |
| 兄弟姐妹及其配偶 | 刘海山(兄)、刘河山(弟)、刘红山(弟)、刘爱云(姐)、刘双云(妹) |
| 兄弟姐妹的配偶 | 刘彩娥、吕粉香、郜翠芳、魏彦德、李建军 |
| 配偶的兄弟姐妹 | 刘敬民、刘尚民、刘巧芹、刘苏芹、刘芳芹、刘书芹 |
| 配偶的父母 | 宋针的(岳母) |
注: 刘江山父母、配偶的父亲已故,子女均未婚。
2 )与俞菊美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 亲属关系 | 姓 名 |
|---|---|
| 配偶 | 江祥安 |
| 子女 | 江浩(子)、江漫(子)、江蓉(女) |
| 子女的配偶 | 朱晓辉、李华倩、王维圳 |
| 兄弟姐妹 | 俞友发(兄)、俞志祥(兄)、俞伟民(弟) |
| 兄弟姐妹的配偶 | 周桂芳、邵雅珍、郭俊英 |
| 配偶的兄弟姐妹 | 江祥高、江水菊、江和菊 |
| 子女配偶的父母 | 朱志忠、董贵贤 |
注: 俞菊美父母、配偶的父母已故。
( 4 )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
公司目前不存在控股子公司,现参股沙河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曾于 2004 年 8 月投资设立沙河市龙星电业有限公司、沙河市龙星塑编有限 公司, 2006 年 12 月投资设立河北龙星化工集团炭黑有限公司。上述公司成立后没有 开展任何经营活动,已于 2007 年 9 月办理了工商注销登记。
具体情况如下:
| 具体情况如下: | ||
|---|---|---|
| 关联方 | 出资比例 | 关联关系 |
| 沙河市龙星电业有限公司 | 90% | 控股子公司 |
| 沙河市龙星塑编有限公司 | 80% | 控股子公司 |
| 河北龙星化工集团炭黑有限公司 | 60% | 控股子公司 |
| 沙河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2.50% | 参股公司 |
- ( 5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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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星化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摘要
除本公司之外,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刘江山未控股或参股其他企业,也未以任 何方式控制其他企业。
( 6 )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 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除本公司外,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与其 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无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2 、关联交易
1 、经常性关联交易
公司报告期内无经常性关联交易。
2 、偶发性关联交易
( 1 )公司与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方资金往来
2003 年 1 月,公司向控股股东刘江山借款 100 万元用于扩大生产,该项借款已于 2006 年 5 月归还。
2008 年 1 月股份公司成立以前,控股股东刘江山和第二大股东俞菊美存在占用公 司资金的行为,均属于小额零星借款,上述借款已于 2007 年 12 月全部结清。具体情况 如下表: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其他应收款-刘江山 | ||||
| 年 份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2004年 | 214,333.60 | 40,000.00 | 254,333.60 | 0.00 |
| 2005年 | 0.00 | 4,002,422.00 | 2,228,347.64 | 1,774,074.36 |
| 2006年 | 1,774,074.36 | 11,722,899.18 | 3,073,195.98 | 10,423,777.56 |
| 2007年 | 10,423,777.56 | 7,890,459.00 | 18,314,236.56 | 0.00 |
| 其他应收款-俞菊美 | ||||
| 2004年 | 0.00 | 30,000.00 | 30,000.00 | 0.00 |
| 2005年 | 0.00 | 1,009,000.00 | 841,000.00 | 168,000.00 |
| 2006年 | 168,000.00 | 1,490,000.00 | 340,000.00 | 1,318,000.00 |
| 2007年 | 1,318,000.00 | 579,700.00 | 1,897,700.00 | 0.00 |
股份公司成立以后,公司未与主要股东之间发生关联方资金往来。
( 2 )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方资金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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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星化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摘要
2004 年 8 月末公司将控股子公司龙星电业、龙星塑编出资款 1,300 万元转回, 2007 年 1 月将控股子公司龙星炭黑出资款 300 万元转回,挂账其他应付款。 2007 年 9 月,经 沙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龙星电业、龙星塑编办理了工商注销登记,该项其他应 付款结清。
200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余额为零。 2008 年、 2009 年公司未发生 关联方资金往来。
( 3 )关联交易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报告期内与关联方之间未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购销关联交易,主要的关联交 易是公司与主要股东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方资金往来。
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股东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方资金往来已经全部结清,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良影响。
3 、独立董事意见
针对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方资金往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 意见,认为:“发行人与主要股东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行为存在不规范,但是鉴于: 第一、上述资金往来行为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且所有行为都已 经得到清理;第二、发行人和其他关联方已经承诺不再发生此等资金往来行为。故该 等不规范的资金往来行为已经得到解决,不会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针对报告期内公司转回对控股子公司出资款的行为,独立董事认为:“发行人将 从未开展经营活动的控股子公司龙星电业、龙星塑编、龙星炭黑出资款转回的行为存 在不规范,但是鉴于上述控股子公司成立后没有开展任何生产经营活动,转回出资款 的行为没有对上述公司及其他股东产生不利影响,且上述公司已于 2007 年 9 月办理 了工商注销登记。故该等不规范行为不会对发行人造成任何法律后果,不会损害发行 人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姓 名 |
职 务 | 性 别 |
出生 年份 |
任期起止 日期 |
简要经历 | 兼职 情况 |
2009 年薪 酬(元) |
持有公司股份 的数量(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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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星化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摘要
| 刘 江 山 |
董事长 | 男 | 1959 | 2008.1- 2011.1 |
1979年参加工作,1979—1984年部队服役;1982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94 年创办沙河市炭黑厂; 1994—2004年,任河北省沙河市炭黑厂厂长;2004 —2008 年,任河北龙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 事长;曾担任沙河市政协常委、党代表,沙河市工 商联合会副会长,邢台市九届政协委员,邢台市第十 二届人大代表,河北省第十一届人大代表;现任公 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
无 | 207,016.24 | 100,689,286 |
|---|---|---|---|---|---|---|---|---|
| 俞 菊 美 |
副董事 长、总经 理 |
女 | 1942 | 2008.1- 2011.1 |
1965年参加工作,会计师。1965—1966年由河北 省邢台组织部安排参加邢台地区社会主义教育; 1967—1997 年在河北省邢台钢铁公司工作,历任 财务科、管理科科长;1997—2004 年在河北省沙 河市炭黑厂工作,历任总会计师、副厂长、常务厂 长;2004—2008 年任河北龙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总经理。曾经获得 “八五”期间冶金系统全 国劳动模范、“振兴沙河科技贡献奖”、沙河市 “三 八”红旗手、沙河市“十大女杰”等荣誉称号。现 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
无 | 212,136.24 | 28,943,000 |
| 马 宝 亮 |
董事、副 总经理 |
男 | 1963 | 2008.1- 2011.1 |
1983年参加工作,正高级工程师。1983年7月毕 业于河北化工学院;1983年8月-1987年10月 河北省廊坊市化肥厂工艺员;1987年11月-1991 年10月 天津海豚炭黑有限公司工艺员、助理工程 师;1991年11月-1995年7月 天津海豚炭黑有 限公司工程师;1995年8月-1997年11月 在天 津海豚炭黑有限公司工作,任总经理助理、高级工 程师;1997年12月-2007 年4月 在天津海豚 炭黑有限公司工作,任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正 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贴专家,曾经获得天津 市科技进步一等奖;2007年4月-2008年1月任 河北龙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 司董事、副总经理。 |
无 | 202,344.10 | 400,000 |
| 江 浩 |
董事、董 事会秘 书 |
男 | 1967 | 2008.1- 2011.1 |
1984年参加工作,199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工程 师。1991-1995年在邢台市冶金机械轧辊厂工作; 1995-2004年在河北省沙河市炭黑厂工作;2005 -2008 年任河北龙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 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
无 |
172,602.09 | 646,286 |
| 刘 河 山 |
董事 | 男 | 1962 | 2008.1- 2011.1 |
1982年参加工作。1982-1993年在沙河市建筑公 司工作;1994-2004年在沙河市炭黑厂工作;2004 -2008 年任河北龙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 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销售经理。 |
无 | 177,709.21 | 3,735,714 |
| 魏 亮 |
董事、副 总经理 |
男 | 1981 | 2008.1- 2011.1 |
1999年参加工作,200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99 -2000 年在邢台开元木业有限公司工作;2002- 2008 年在河北龙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作, 历任供销部部长、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董事、副 |
无 | 168,829.41 | 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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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星化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摘要
| 总经理。 | ||||||||
|---|---|---|---|---|---|---|---|---|
| 刘 玉 平 |
独立 董事 |
男 | 1963 | 2008.1- 2011.1 |
1985年参加工作,1993年被评为北京市优秀青年 骨干教师。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 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资产评估 协会首批资深会员。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院副院 长,中央财经大学资产评估研究所所长。现任本公 司独立董事。 |
无 | 100,000.00 | 无 |
| 鞠 洪 振 |
独立 董事 |
男 | 1942 | 2008.1- 2011.1 |
1967年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中国橡胶工业协会会长。1968年9月-1970年4 月在南京6471部队工作;1970年4月-1981年 5月在化工(燃化、石化)部调研室工作;1981年 5月-1993年10月任化工部橡胶司副处长、副司 长;1993年10月-1997年10月任中联橡胶总公 司副总经理;1997年10月-2004年8月任中联 橡胶(集团)总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2000 年6 月至今任中国橡胶工业协会会长。现任公司独立董 事。 |
无 |
100,000.00 | 无 |
| 张 利 国 |
独立 董事 |
男 | 1965 | 2008.1- 2011.1 |
1989年8月-1991年4月任北京医药总公司企管 处干部;1991年4月-1993年3月任中国汽车进 出口总公司干部。1993年3月-1994年5月北京 市开元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1994 年6 月-1998年10月北京国方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 伙人;1998年10月-2001 年3月北京市凯源律 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05 年1 月至今北京市国枫 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事务所主任。现任 公司独立董事。 |
无 | 100,000.00 | 无 |
| 彭 玉 平 |
监事 | 男 | 1975 | 2008.1- 2011.1 |
1999年参加工作,2002年获邢台市青年科技进步 奖,200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99-2004年在河 北省沙河市炭黑厂工作;2004-2008 年任河北省 龙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设备部部长;现任公司设备 部部长、监事。 |
无 | 48,907.43 | 无 |
| 马 维 峰 |
监事 | 男 | 1978 | 2008.1- 2011.1 |
2001年参加工作,200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2001 年2 月-2008 年1 月任河北龙星化工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发电车间主任、监事;现任公司发电车间主 任、监事。 |
无 | 37,171.99 | 无 |
| 周 文 杰 |
监事 | 男 | 1978 | 2008.1- 2011.1 |
1997年参加工作,200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 年6 月-2008 年1 月在河北龙星化工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工作;现任公司财务部副部长、监事。 |
无 | 40,292.14 | 无 |
| 管 亮 |
副总经 理 |
男 | 1962 | 2008.1- 2011.1 |
1979年参加工作,199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高级 工程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2002年获河北省沙河 市科技贡献奖;2005 年获河北省沙河市项目建设 功臣奖。1979-1983 年在山东胶州炭黑厂工作; 1986-1994 年任山东胶州炭黑厂热电厂副厂长; 1994-1999 年任山东省青岛德固萨化学有限公司 |
无 | 172,295.51 | 4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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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星化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摘要
| 发电厂厂长;1999-2004 年在河北省沙河市炭黑 厂工作;2004-2008 年在河北省龙星化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工作,任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
||||||||
|---|---|---|---|---|---|---|---|---|
| 徐 刚 |
副总经 理 |
男 | 1969 | 2008.1- 2011.1 |
1990年参加工作,199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工程 师。曾获苏州市新长征突击手称号、苏州市科技进 步二等奖,苏州市高新科技研发主要成员。1990 年7 月-1999 年7 月在苏州炭黑厂工作,曾任生 产科科长;1999年8月-2004年2月任苏州宝化 炭黑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生产部部长;2004年3 月-2008 年1 月在河北省龙星化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工作,任副总经理。 |
无 | 173,696.59 | 400,000 |
| 刘 成 友 |
副总经 理 |
男 | 1961 | 2008.1- 2011.1 |
1981年参加工作,199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工程 师。1981-1982 年在抚顺化工厂焦化车间工作; 1982-1985 年在辽宁省电视大学工作;1985- 1987 年在抚顺化工厂工程科设备处工作;1987- 1999 年在抚顺火花炭黑有限公司工作;1999- 2005 年在抚顺东信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工作;2005 -2007 年在抚顺金新焦化化工有限公司、抚顺佰 世炭黑化工有限公司工作;2008 年1 月在河北龙 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任副总经理,现任 本公司副总经理。 |
无 | 171,208.98 | 无 |
| 孟 奎 |
副总经 理 |
男 | 1961 | 2008.1- 2011.1 |
1981年参加工作,工程师。1981-2001年在抚顺 化工厂工作;2002-2004 年在河北省沙河市炭黑 厂工作;2004-2008 年任河北省龙星化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总工程师;现任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 |
无 | 174,757.75 | 400,000 |
| 李 英 |
财务总 监 |
女 | 1963 | 2008.4- 2011.1 |
1980 年参加工作,会计师。2002 年12 月河北党 校函授学院毕业;1980年12月-1981年5月任 河北省邢台钢铁有限公司计控室仪表钳工;1981 年6 月-1982 年6 月在河北省邢台钢铁有限公司 会计班学习;1982年7月-1994年8月任河北省 邢台钢铁有限公司财务部成本科成本费用会计; 1994年9月-1996年8月任河北省邢台钢铁有限 公司财务中心成本科成本费用会计,会计师;1996 年9 月-2003 年6 月任河北省邢台钢铁有限公司 财务中心财务科科长;2003年7月-2008年2月 任河北省邢台钢铁有限公司纪委审计监察部财务 审计科科长;2008年3月-2008年4月任公司总 会计师、财务部部长;2008年4月25日任公司财 务总监。 |
无 | 167,415.32 | 无 |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刘江山先生。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 刘江山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00,689,28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7.13% 。
1-2-21
龙星化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摘要
刘江山出生于 1959 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初中学历。 1979 年参加 工作, 1979 年— 1984 年部队服役; 1982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4 年创办沙河市炭 黑厂; 1994 年— 2004 年,任河北省沙河市炭黑厂厂长; 2004 年— 2008 年,任河北 龙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曾担任沙河市政协常委、党代表,沙河市工商联 合会副会长,邢台市九届政协委员,邢台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现任公司董事长、法 定代表人、河北省第十一届人大代表。
九、财务会计信息
(一)发行人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资产)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资 产 | 2009-12-31 | 2008-12-31 | 2007-12-31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38,548,157.77 | 72,832,507.29 | 94,825,458.49 |
| 应收票据 | 156,961,305.00 | 164,669,028.23 | 67,014,239.48 |
| 应收账款 | 180,439,969.31 | 135,380,039.56 | 125,946,571.38 |
| 预付账款 | 19,972,447.73 | 18,023,326.47 | 60,023,601.37 |
| 其他应收款 | 7,560,518.52 | 7,573,461.70 | 7,159,514.45 |
| 存货 | 103,101,027.63 | 156,807,377.75 | 123,887,331.18 |
| 其他流动资产 | 614,444.32 | 919,885.25 | |
| 流动资产合计 | 507,197,870.28 | 556,205,626.25 | 478,856,716.35 |
| 非流动资产: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5,000,000.00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固定资产 | 326,164,989.85 | 277,258,576.26 | 213,979,702.01 |
| 在建工程 | 14,285,924.53 | 68,099,183.00 | 36,551,976.80 |
| 工程物资 | 9,192,198.12 | - | - |
| 无形资产 | 32,150,011.27 | 13,653,541.05 | 12,675,488.77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071,291.31 | 8,475,356.37 | 2,948,566.58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90,864,415.08 | 372,486,656.68 | 271,155,734.16 |
| 资产总计 | 898,062,285.36 | 928,692,282.93 | 750,012,450.51 |
资产负债表(负债和股东权益)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负债及股东权益 | 2009-12-31 | 2008-12-31 | 2007-12-31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262,000,000.00 | 264,200,000.00 | 182,000,000.00 |
| 应付票据 | 0.00 | 0.00 | 36,026,097.51 |
| 应付账款 | 30,648,705.08 | 44,061,278.16 | 51,938,260.30 |
1-2-22
龙星化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摘要
| 预收款项 应付职工薪酬 应交税费 其他应付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
4,616,954.07 | 1,066,631.24 | 4,189,988.31 |
|---|---|---|---|
| 2,722,746.42 | 3,023,063.10 | 2,700,272.15 | |
| 22,194,641.43 | 19,594,762.16 | 36,239,296.78 | |
| 1,332,132.34 | 27,415,362.37 | 13,995,131.64 | |
| 120,000,000.00 | 110,000,000.00 | ||
| 443,515,179.34 | 469,361,097.03 | 314,489,046.69 | |
| 53,800,000.00 | 120,000,000.00 | 130,000,000.00 | |
| 2,799,999.95 | 3,149,999.99 | ||
| 56,599,999.95 | 123,149,999.99 | 130,000,000.00 | |
| 500,115,179.29 | 592,511,097.02 | 444,489,046.69 | |
| 1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70,000,000.00 | |
| 155,523,403.82 | 155,523,403.82 | 62,409,305.23 | |
| 9,992,370.23 | 3,065,778.21 | 27,991,533.72 | |
| 82,431,332.02 | 27,592,003.88 | 145,122,564.87 | |
| 397,947,106.07 | 336,181,185.91 | 305,523,403.82 | |
| - | |||
| 397,947,106.07 | 336,181,185.91 | 305,523,403.82 | |
|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 898,062,285.36 | 928,692,282.93 | 750,012,450.51 |
利润表
单位:元
| 项 目 | 2009 年度 | 2008 年度 | 2007 年度 |
|---|---|---|---|
| 一、营业收入 | 967,993,270.42 | 895,062,815.37 | 626,939,474.75 |
| 减:营业成本 | 739,360,884.18 | 691,314,604.23 | 460,774,311.28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7,097,243.48 | 3,535,485.05 | 2,280,262.37 |
| 销售费用 | 65,215,485.00 | 64,947,664.88 | 38,774,616.88 |
| 管理费用 | 31,085,926.17 | 36,572,272.90 | 24,796,736.28 |
| 财务费用 | 34,637,661.42 | 38,114,138.64 | 15,458,140.13 |
| 资产减值损失 | 2,985,327.84 | 21,379,062.92 | -834,681.43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表示) | 0.00 | 10,972.56 | 133,150.68 |
| 二、营业利润 | 87,610,742.33 | 39,210,559.31 | 85,823,239.92 |
| 加:营业外收入 | 2,994,665.4 | 2,832,028.72 | 35,233,120.99 |
| 减:营业外支出 | 78,799.79 | 2,698,651.41 | 3,516,642.63 |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0.00 | 1,386,261.41 | 0.00 |
| 三、利润总额 | 90,526,607.94 | 39,343,936.62 | 117,539,718.28 |
| 减:所得税费用 | 21,260,687.78 | 8,686,154.53 | 13,675,531.66 |
| 四、净利润 | 69,265,920.16 | 30,657,782.09 | 103,864,186.62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损益 | 69,265,920.16 | 30,657,782.09 | 103,864,186.62 |
| 五、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46 | 0.20 | 0.69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46 | 0.20 | 0.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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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星化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摘要
| 六、其他综合收益 | 0.00 | 0.00 | 1,000,000.00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69,265,920.16 | 30,657,782.09 | 104,864,186.62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69,265,920.16 | 30,657,782.09 | 104,864,186.62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0.00 | 0.00 | 0.00 |
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 目 | 2009 年度 | 2008 年度 | 2007 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093,871,507.78 | 933,555,352.76 | 715,582,952.64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0.00 | 0.00 | 35,130,317.29 |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415,194.73 | 4,745,948.68 | 21,915,216.5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98,286,702.51 | 938,301,301.44 | 772,628,486.44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832,384,537.21 | 931,553,006.08 | 639,182,570.21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7,465,558.03 | 16,690,920.82 | 9,685,829.3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80,014,539.16 | 68,694,437.61 | 31,807,638.13 |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595,828.65 | 22,986,428.82 | 23,712,986.2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45,460,463.05 | 1,039,924,793.33 | 704,389,023.9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2,826,239.46 | -101,623,491.89 | 68,239,462.51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0.00 | 20,000,000.00 | 23,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 0.00 | 10,972.56 | 133,150.68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收回的现金净额 | 99,500.00 | 195,000.00 | 153,032.00 |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0.00 | 7,380,889.00 | 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9,500.00 | 27,586,861.56 | 23,286,182.68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 64,573,589.55 | 64,898,231.86 | 143,233,702.60 |
|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 0.00 | 20,000,000.00 | 25,000,000.00 |
| 现金流出小计 | 64,573,589.55 | 84,898,231.86 | 168,233,702.6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474,089.55 | -57,311,370.30 | -144,947,519.92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 381,800,000.00 | 541,200,000.00 | 366,650,000.00 |
| 受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量 | 0.00 | 3,500,000.00 | 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81,800,000.00 | 544,700,000.00 | 366,650,000.00 |
|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 465,200,000.00 | 334,000,000.00 | 183,65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 36,624,569.19 | 36,211,991.50 | 55,150,486.23 |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00,000.00 | 1,520,000.00 | 2,18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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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星化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摘要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04,324,569.19 | 371,731,991.50 | 240,980,486.23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2,524,569.19 | 172,968,008.50 | 125,669,513.77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111,930.24 | 0.00 | 0.00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4,284,349.52 | 14,033,146.31 | 48,961,456.36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2,832,507.29 | 58,799,360.98 | 9,837,904.62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8,548,157.77 | 72,832,507.29 | 58,799,360.98 |
(二)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单位:元 | 单位:元 |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09 年度 | 2008 年度 | 2007 年度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0,585.51 | -1,210,726.24 | 43,032.0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业 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 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750,000.04 | 2,328,000.01 | 35,130,317.29 |
| 债务重组损益 | 40,000.00 | -60,000.00 |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 146,451.08 | -923,896.46 | -3,456,870.93 |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 2,915,865.61 | 133,377.31 | 31,716,478.36 |
| 所得税影响数 | 721,466.40 | 33,344.33 | -1,097,081.35 |
| 非经常性损益净影响额 | 2,194,399.21 | 100,032.98 | 32,813,559.71 |
| 上述影响额占当期净利润比例 | 3.17% | 0.33% | 31.59% |
| 净利润数 | 69,265,920.16 | 30,657,782.09 | 103,864,186.62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67,071,520.95 | 30,557,749.11 | 71,050,626.91 |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
| 项 目 | 2009 年12 月31 日 | 2008 年12 月31 日 | 2007 年12 月31 日 |
|---|---|---|---|
| 流动比率(倍) | 1.14 | 1.19 | 1.52 |
| 速动比率(倍) | 0.91 | 0.85 | 1.13 |
| 资产负债率(%) | 55.69 | 63.80 | 59.26 |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6.13 | 6.85 | 4.88 |
| 存货周转率(次) | 5.69 | 4.93 | 5.18 |
| 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 | 0.21 | 0.25 | 0.27 |
| 项 目 | 2009 年度 | 2008 年度 | 2007 年度 |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元) | 157,546,766.34 | 104,484,779.93 | 152,719,362.85 |
| 利息保障倍数(倍) | 3.90 | 2.14 | 8.21 |
|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元) | 1.02 | -0.68 | 0.97 |
|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 -0.23 | 0.09 | 0.70 |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46/0.45 | 0.20/0.20 | 0.69/0.47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46/0.45 | 0.20/0.20 | 0.69/0.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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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星化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摘要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8.97/18.37 | 9.56/9.52 | 33.10/22.64 |
|---|---|---|---|
| 其他综合收益(元) | 0.00 | 0.00 | 1,000,000.00 |
| 综合收益总额(元) | 69,265,920.16 | 30,657,782.09 | 104,864,186.62 |
注:带 * 号数据栏中前一个数为以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计算所得,后一个数为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计算所得。
(四)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及未来趋势分析
1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简要分析
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资产质量整体状况良好,能够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运 转,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公司负债结构系由公司的业务发展及实际需求出发形成, 与资产结构相匹配,负债结构合理,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公司报告期内经营现金流 量可以满足生产经营需求。
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主要来源于炭黑业务。报告期内营业收入随着炭黑产销规 模的扩大保持持续增长。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先下降后上升,主要是受到 2008 年第四季度以来经济下滑、需求萎缩的影响所致。 2009 年 3 月以后,随着市场 需求的回暖,公司经营业绩已恢复至金融危机以前的水平。
2 、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目前,公司在产销规模上已经成为我国炭黑行业排名第二位的企业,在品牌声誉、 客户资源、技术水平和盈利能力上也都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未来对公司财务状 况和盈利能力有重要影响的因素主要是炭黑行业市场需求的变化和公司的规模扩张 速度。
第一、市场需求是未来公司持续快速发展的最根本动力。
从长期看,持续增长的市场需求是炭黑行业发展的最根本推动力,也是影响公司 持续发展的最关键因素。炭黑的市场需求主要取决于轮胎行业的发展。一方面,轮胎 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带动炭黑市场需求,为公司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另一方 面,轮胎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改善炭黑市场供求关系,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第二、规模扩张是未来公司持续快速发展的最有效方式。
作为行业领先的炭黑生产企业,公司已经在国内炭黑行业中建立了良好的品牌声 誉,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形成了扎实的技术积累。从现阶段同行业比较来看,公 司与黑猫股份的差距主要体现在规模不足;从客户需求来看,公司未来着力开拓的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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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星化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摘要
端客户如固特异、米其林、普利司通都对供应商的规模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从国际炭 黑行业发展经验来看,规模扩张是炭黑生产企业实现持续快速发展的最有效方式。综 上,未来规模扩张的速度对公司持续快速发展起到相当重要的作用。
(五)股利分配政策及股利分配情况
1 、公司股利分配的一般政策
公司股票种类目前全部为普通股,股利分配遵循同股同权、同股同利,按照各股 东持有的股份同时派付。公司将采取现金股利、股票股利或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相结 合的方式进行公司的股利分配。每一年度的股利是否分配、采用何种形式,均由董事 会提出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 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 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 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 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 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提取任意公积金、支 付股利。
公司股东大会对股利分配方案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 2 个月 内完成股利的派发事项。
2 、股利分配的顺序
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 1 )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
( 2 )提取法定公积金百分之十;
( 3 )提取任意公积金;
( 4 )支付股东股利。
3 、公司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2008 年 1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通过了《公司章程(草 案)》, 2009 年 3 月 23 日召开的公司 2008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修改 < 公 司章程(草案) > 的议案》,增加了对现金分红政策,修改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规定如 下:
- 1 、公司利润具体分配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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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利润分配的,不得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
2 、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一定的连续性和稳定 性。
3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进行 中期现金分红。
4 、公司将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点采用以现金形式分配股利。在公司盈 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 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5 、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 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4 、公司最近三年的股利分配情况
经 2007 年 11 月 26 日河北龙星董事会决议表决通过并经全体股东同意,向股东 刘江山、俞菊美分配利润共计人民币 6,300 万元,按照出资比例分配。本次股利分配 已经实施完毕。
2009 年 3 月 23 日召开的公司 200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08 年度 股利分配方案的议案,决定按股东持股比例向现有股东分配利润总计 750 万元。本次 股利分配已经实施完毕。
5 、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
公司 2010 年 2 月 5 日召开的 200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前滚 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若公司在 2010 年 12 月 31 日以前首次 公开发行并上市,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 例共享”。截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 82,431,332.02 元。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安排和计划
根据 2008 年 2 月 21 日召开的 2008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09 年 3 月 23 日召开的 2008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结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本次发行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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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将用于以下四个项目:
-
1 、在河北省沙河市本埠建设 1 条年产 4 万吨硬质新工艺炭黑生产线和 1 条年产
-
4 万吨软质炭黑生产线及相应配套设施,预计炭黑生产线总投资额为 20,090 万元;
-
2 、建设 6MW 炭黑尾气发电工程,预计总投资为 4,855 万元;
-
3 、在河北省沙河市本埠建设 2 条年产 4 万吨硬质新工艺炭黑生产线,预计总投
-
资额 25,057 万元;
-
4 、建设 15MW 炭黑尾气发电工程,预计总投资额 5,993 万元。
上述项目均已办理了相关备案手续。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第一届董事会 2008 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已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先行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
- 目 1 之年产 4 万吨软质炭黑生产线,并于 2009 年 3 月建成投产。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 2×4 万吨 / 年新工艺炭黑生产线
1 、项目目标
该项目包括 1 条 4 万吨 / 年硬质新工艺炭黑工程和 1 条 4 万吨 / 年软质新工艺炭黑工
程。
项目达产后,公司将充分利用炭黑市场需求增长、产品结构优化和国家相关产业 政策大力支持的有利时机,通过快速扩张的产能、高性价比的产品和丰富的产品品种, 迅速占领炭黑市场增量空间,提升公司市场占有率,增强公司行业竞争力。
- 2 、项目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项目的实施将大幅提高公司炭黑产能,丰富炭黑产品品种,进一步发挥其规模 优势,有利于公司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提高市场占有率,进而提高行业地位。
3 、项目投资概算及投资内容
项目总投资规模为 20,090 万元。其中投资金额较大的三部分为设备购置费 9,293 万元、安装工程费 3,019.20 万元、土建工程费 2,045 万元。
4 、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项目达产后,预计年增销售收入 45,688 万元,总投资收益率 18.45% ,税后内部 收益率 19.4% ,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为 5.88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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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6MW 炭黑尾气发电工程
1 、项目目标
本项目以本埠 4 万吨 / 年新工艺炭黑生产项目向大气排放的炭黑尾气为燃料,建设 一座 6MW 发电站,将需要排放的尾气燃烧,在解决尾气环境污染的同时,还可以产生 成本低廉的电力和热能供企业使用。
2 、项目对公司现有业务的影响
公司利用炭黑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尾气实行发电,不仅解决了尾气污染问题,给 企业带来了良好的环境效益,而且还可以为炭黑生产提供充足、可靠、廉价的电能。 该项目建成后,每小时可提供 5.46MW 的廉价电力,即有利于降低生产成本,又有利 于缓解供电紧张的局面,保证公司生产的持续稳定进行。
3 、项目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规模为 4,855 万元。其中金额较大的三部分为接入系统工程费 993 万 元、设备购置费 1,559 万元、设备安装费 836 万元。
4 、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根据预测,该项目年营业收入 2,109 万元,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 25.3% ,项目税 后投资回收期为 4.90 年。
(三) 2×4 万吨 / 年硬质新工艺炭黑生产线
1 、项目目标
该项目包括 2 条 4.0 万吨 / 年硬质新工艺炭黑工程和配套设施。
该项目达产后,公司将充分利用其有针对性的产品品种、良好的产品性价比迅速 占领炭黑市场增量空间,提升公司市场占有率,增强公司行业竞争力。
2 、项目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参见本节“(一)河北本埠 1×4.0 万吨 / 年硬质新工艺炭黑生产线和 1×4.0 万吨 / 年软质新工艺炭黑生产线”。
3 、项目投资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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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规模 25,057 万元,其中金额较大的部分为建筑工程费 4,297 万元、 设备投资费 10,733 万元、安装工程费 3,514 万元。
4 、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项目完全达产后,预计年销售收入 47,688 万元,总投资收益率 15.43% ,税后财 务内部收益率 16.1% ,税后投资回收期为 6.57 年。
(四) 15MW 炭黑尾气发电工程
1 、项目目标
本项目拟建设 1 台 15MW 凝式汽轮发电机组配 1 台 65t/h 炭黑尾气锅炉,所发电 力除满足本公司自用外,剩余部分输送到电网。本项目充分利用现有场地、水源、设 备、公用设施的优势,充分利用炭黑生产过程中外排尾气,达到净化环境,变废为宝、 综合利用、转化增值的目的。
2 、项目对主营业务的影响
参见本节“(二)河北本埠 6MW 尾气发电工程”。
3 、项目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 5,993 万元,其中金额较大的部分为建筑工程费 1,592 万元、设备购 置费 2,303 万元、安装费 1,146 万元。
4 、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该项目达产后,预计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38.1% ,税后投资回收期为 3.62 年。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发展前景的分析
(一)对净资产收益率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短期内难以完全产生效益,而募集资金的到位将使公司 净资产值大幅度提高,因此,短期内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将有所下降。随着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建成投产,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水平将大幅度增长,公司的盈利能力将 进一步增强,净资产收益率将逐渐回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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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募集资金到位后,在公司负债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明显下降, 公司的资产结构将得到优化,融资能力将大大提高。
第五节 风险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除“重大事项提示”中揭示的风险因素外,公司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风险:
(一)资产和经营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公司将在河北本埠新增 4 条新工艺炭黑生产线和 配套的尾气发电机组,公司资产和经营规模将迅速扩大。这将在生产管理、销售管理、 质量控制、风险管理等方面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虽然公司已经着 手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改善内部组织结构、健全人才培养机制、加大人才引进力度、 提高员工整体素质。但是仍不能排除由于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不能及时满足公 司资产和经营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而导致的公司市场竞争力下降的风险。
(二)业务结构单一的风险
公司自成立之日起致力于炭黑的生产和销售,多年来,主导产品一直为炭黑,主 营业务突出。炭黑产品收入占公司全部销售收入的比例在 97% 以上,业务相对单一, 经营收入和利润主要依赖于炭黑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虽然近年来炭黑行业发展迅速, 但不排除未来炭黑行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炭黑产品严重供过于求或者价格大幅下 降,而公司又不能及时调整产品结构,导致因业务结构单一而带来的经营风险。
(三)财务风险
1 、偿还债务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 2007 年 12 月 31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 率分别为 59.26% 、 63.80% 、 55.69% ;流动比率分别为 1.52 、 1.19 、 1.14 ;速动比率 分别为 1.13 、 0.85 、 0.91 ;上述期间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8.21 、 2.14 、 3.90 。尽管公 司一直执行较稳健的财务政策,具备较好地防范财务风险的能力,但仍不能完全排除 可能因暂时流动性困难导致不能及时偿还债务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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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 2007 年 12 月 31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分别为 12,595 万元和 13,538 万元、 18,044 万元。其中,账龄 为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分别占比 97.16% 、 97.21% 、 98.03% ,应收账款质量较好。 同时,公司执行较为稳健的会计政策,对应收账款计提了较为充足的坏账准备:账龄 为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按 5% 计提、 1-2 年的应收账款按 30% 计提、 2-3 年的应收账款 按 50% 计提、 3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按 100% 计提。因此,公司发生坏账损失的可能较 小,虽然公司客户主要为国内大型轮胎厂商,市场信誉和资产质量较好,但仍不排除 未来催收不力或者因客户倒闭,造成应收账款不能收回的风险。
3 、净资产收益率摊薄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 2007 年度、 2008 年度、 2009 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分别为 22.64% 、 9.52% 、 18.37% 。若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能够顺利实 施,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增长。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段时间,公司 发行当年年末的净资产收益率可能将会有较大幅度的下降,公司存在净资产收益率下 降的风险。
(四)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属于化工生产企业,化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普遍存在着环境污染问题。但公 司近年来一直致力于污染防治和清洁生产,并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进行资源综合利用, 已制定了一整套环境保护和治理制度,“三废”的排放完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质量 标准。虽然目前公司全部生产线均已通过了环保验收,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也已获得河北省环保局的环保批复。公司已通过 ISO14000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2007 年通过了河北省的清洁生产审核,被评为河北省环境友好企业。但仍不排除未 来国家环保标准的提高导致公司环保成本增加而形成的环保风险。
(五)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生产原料为易燃的煤焦油等,生产过程中的部分工序为高温高压环境。尽管 公司配备有较完备的安全设施,制定了较为完善的事故预警处理机制,生产装置实行 自动控制,技术水平比较先进,但仍然存在因物品保管及操作不当、设备故障或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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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从而影响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
(六)技术风险
公司目前已经拥有了全套的年产 4 万吨新工艺炭黑生产装置的技术,该装置已经 在 2007 年 10 月投料,该装置反应炉和自动化控制系统的设计全部由公司独立完成, 代表了我国目前新工艺硬质炭黑生产装置的先进水平。公司成立了研发中心,具有完 整的技术人员和研发设备配置。
但是与具有多年研发经验的国际一流炭黑厂商相比,公司的炭黑技术研发水平仍 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在新产品、新技术研发方面的投入较少,缺乏高水平的炭 黑研发人才。因此公司发展仍可能存在技术支持不足的风险。
(七)法人治理风险
本次股票公开发行前,刘江山持有公司 100,689,286 股股票,占总股本的 67.13% , 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江山的弟弟刘红山、刘河山分别持有公司 6,485,714 和 3,735,714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4.32 % 和 2.49% ,刘江山的外甥魏亮持 有公司 200,000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0.13% 。刘江山家族合计持有公司 111,110,714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74.07% 。本次发行后,刘江山家族合计持股比例将下降为 55.55% ,仍处于绝对控股地位。
公司股权结构相对集中,不排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江山通过行使投票表决 权、其他直接或间接方式,对公司的经营决策、财务决策、重要人事任免等方面进行 不当控制,从而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可能性。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 风险。
在上市辅导期间,公司逐步建立健全了包括“三会”议事规则、专业委员会工作 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在内的一系列内 部控制制度并认真执行。对公司法人治理风险起到了一定的控制作用。
(八)汇率风险
公司在 2008 年初成功取得了固特异公司的质量认定,并成为其全球供应商之一, 同时公司正在洽谈与普利司通、米其林等其他国际知名轮胎厂商的合作事宜。由于出 口订单采用季度报价,对汇率的预估受人为因素和外商认可度的影响,同时结汇时间 差异也将影响销售收入。因此,公司存在一定的汇率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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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股市风险
由于股票市场的价格不仅取决于企业的经营状况,同时还会受到利率、汇率、宏 观经济、通货膨胀和国家有关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并与投资者的心理预期、股票市场 的供求关系等因素息息相关。因此,股票市场存在着多方面的风险,投资者在投资公 司股票时可能因股价波动而带来相应的投资风险。
二、重大合同
本节披露的重大合同是指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金额在 500 万元以上或对公司 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
(一)原材料采购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正在履行中的重大原材料采购合同如下:
1 、 2009 年 3 月 11 日,发行人与安阳县恒震煤化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发 行人向安阳县恒震煤化有限公司采购蒽油 3,000 吨,价格随行就市,合同有效期自 2009 年 3 月 11 日至 2010 年 3 月 10 日。
2 、 200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与邯郸市钢友工贸有限公司签订《工业品买卖合 同》,发行人每月向邯郸市钢友工贸有限公司采购煤焦油 1,400 吨,单价按邯钢市场 价随行就市加 20 元,合同有效期自 2010 年 1 月 1 日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
3 、 2010 年 1 月 1 日,发行人与建滔(河北)焦化有限公司签订《煤焦油购销 合同》,发行人向建滔(河北)焦化有限公司采购煤焦油 18,000 吨,以实际发生量为 准,价格随行就市,合同有效期自 2010 年 1 月 1 日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
(二)销售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正在履行中的重大销售合同包括:
1 、 2009 年 12 月 23 日,发行人与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 同》(合同编号: GTHQ2009121164 ),约定自 2010 年 1 月 1 日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向安徽佳通轮胎有限公司销售 N234 、 N330 ( A )、 N326 、 N375 和 N660 型 号炭黑共计 1,700 吨,金额合计人民币 114,239,485 元;向重庆佳通轮胎有限公司销 售 N234 、 N330 ( A )、 N326 、 N375 和 N660 型号炭黑共计 295 吨,金额合计人民币 20,927,504 元;向银川佳通长城轮胎有限公司销售 N326 、 N330 ( A )、 N375 、 N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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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 N660 型号炭黑共计 1,260 吨,金额合计人民币 85,787,500 元;向银川佳通轮胎 有限公司销售 N330 ( A )、 N660 型号炭黑共计 180 吨,金额合计人民币 11,270,000 元;向桦林佳通轮胎有限公司销售 N234 、 N330 ( A )、 N326 、 N375 、 N660 和 N347 型号炭黑共计 560 吨,合计金额人民币 37,327,500 元;总金额合计为 269,551,989 元。
2 、 2010 年 1 月 1 日,发行人与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发行 人向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炭黑 30,000 吨,价格随行就市,所供货物之品种、 数量及交货时间以需方订单为准。
3 、 2010 年 1 月 1 日,发行人与杭州中策橡胶有限公司签订《工业品买卖合同》, 约定发行人自 2010 年 1 月 1 日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向杭州中策橡胶有限公 司售炭黑 13,000 吨,价格随行就市。
4 、 2010 年 1 月 1 日,发行人与盛泰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约定发行 人自 2010 年 1 月 1 日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向盛泰集团有限公司售炭黑 10,000 吨,价格随行就市。
5 、 2010 年 1 月 1 日,发行人与兴源轮胎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约定 自 2010 年 1 月 1 日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发行人向兴源轮胎集团有限公司售 炭黑 17,000 吨,价格随行就市。
6 、 2010 年 1 月 1 日,发行人与山东永盛橡胶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 约定自 2010 年 1 月 1 日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发行人向山东永盛橡胶集团有 限公司销售炭黑 10,000 吨,价格随行就市。
7 、 2010 年 1 月 1 日,发行人与山东三泰橡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购销合同》, 约定自 2010 年 1 月 1 日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发行人向山东三泰橡胶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销售炭黑 13,000 吨,价格随行就市。
8 、 2010 年 1 月 4 日,发行人与北京首创轮胎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购销合同》, 约定自 2010 年 1 月 1 日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发行人向北京首创轮胎有限责 任公司销售 N326 、 N330 、 N375 、 N234 和 N660 型号炭黑 9,160 吨,价格随行就市。
9 、 2010 年 1 月 1 日,发行人与邢台市华昕橡胶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约 定向邢台市华昕橡胶有限公司销售湿法 N550 型号炭黑 3,600 吨,湿法 N330 型号炭 黑 1,000 吨,合同总金额 2,868 万元。
10 、 2010 年 1 月 1 日,发行人与衡水永华塑料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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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衡水永华塑料有限公司销售湿法炭黑 4,800 吨,价格随行就市。
11 、 200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与北京龙星天懋商贸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 约定向北京龙星天懋商贸有限公司销售湿法炭黑 2,500 吨,价格随行就市。
12 、 2010 年 1 月 12 日,发行人与东营市佳盟商贸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 发行人向东营市佳盟商贸有限公司销售湿法 N660 型号炭黑 2,000 吨。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009 年 6 月 15 日,发行人与沧州市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发行人委托沧州市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对 5000 立方米油罐区工程进行施 工,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1,000 万元。
(四)借款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正在履行中的借款合同如下:
| 合同编号 | 借款单位 | 借款金额 (万元) |
借款期限 | 借款利率 | 借款方式 |
|---|---|---|---|---|---|
| 2007003号 《人民币借款合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沙河支行 |
10,000 | 2007.2.14-2010.2.13 | 月利率 基准利率上 浮25% |
抵押 |
| G-09-Z-2008-001-01 《人民币借款合同》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沙河支行 |
10,000 | 2008.8.8-2010.12.30 | 基准利率 | 担保 |
| G-09-D-2009-004 《人民币借款合同》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邢台分行 |
2,000 | 2009.1.19-2010.1.18 | 5.5755%/年 | 担保、抵押 |
| 2009年(沙河)字0003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沙河支行 |
800 | 2009.1.22-2010.1.21 | 5.31%/年 | 抵押 |
| 2009年(沙河)字0002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沙河支行 |
700 | 2009.1.22-2010.1.21 | 5.31%/年 | 保证 |
| 2009年第12号 《人民币借款合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沙河支行 |
1,000 | 2009.3.27-2011.3.26 | 基准利率/ 每12个月 浮动一次 |
保证 |
| SJ2091011090087号 《借款合同》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000 | 2009.4.7-2010.4.6 | 5.841%/年 | 保证 |
| 2009年第13号 《人民币借款合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沙河支行 |
2,000 | 2009.4.24-2011.4.23 | 基准利率/ 每12个月 浮动一次 |
抵押 |
| 2009年(沙河)字0015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沙河支行 |
500 | 2009.5.13-2010.5.6 | 5.31%/年 | 保证 |
| SJ2091011090102号 《借款合同》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石家庄建华支行 |
3,500 | 2009.5.18-2010.5.17 | 5.841%/年 | 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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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第22号 《人民币借款合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沙河支行 |
2,000 | 2009.5.16-2010.5.25 | 5.31%/年 | 抵押 |
|---|---|---|---|---|---|
| 2009年第23号 《人民币借款合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沙河支行 |
5,000 | 2009.6.11-2010.6.11 | 基准利率 | 保证 |
| 冀-11-2009-027 《人民币借款合同》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邢台分行 |
2380 | 2009.7.27-2011.8.7 | 基准利率 | 抵押 |
| 冀-11-2009-101 《人民币借款合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邢台分行 |
2,400 | 2009.11. 19-201011.18 | 5.5755%/年 | 抵押、担保 |
| 2009(沙河)字0042 号《国内保理业务合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沙河支行 |
2,000 | 2009.12.10-2010.5.14 | 5.103%/年 | 保理 |
| 冀-11-2009-160 《人民币借款合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邢台分行 |
1,300 | 2009.12.21-2010.12.20 | 5.5755%/年 | 抵押、担保 |
| 贷字0100105号 《借款合同》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石家庄分行 |
3,000 | 2010.1.15-2011.1.15 | 6.1065%/年 | 保证 |
(五)保证合同
| 合同编号 | 债权人 | 被保证单位 | 签署日 | 保证期间 | 保证 方式 |
被保证 金额 |
|---|---|---|---|---|---|---|
| 2009年第11号 《保证合同》 |
中国建设银行 沙河支行 |
河北迎新集团浮法 玻璃有限公司 |
2009年3 月18日 |
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主 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
连带 责任 |
1700 万元 |
| G-09-D-2009-005 《保证合同》 |
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邢台 分行 |
河北迎新集团浮法 玻璃有限公司 |
2009年3 月26日 |
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主 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
连带 责任 |
2000 万元 |
| 2009年第19号 《保证合同》 |
中国建设银行 沙河支行 |
河北迎新集团浮法 玻璃有限公司 |
2009年5 月25日 |
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主 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
连带 责任 |
1000 万元 |
| (沙营)农信保字 【2009】第0128号 |
沙河市农村信 用合作联社 |
沙河市翔泰玻璃有 限公司 |
2009年11 月12日 |
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主 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
连带 责任 |
1800 万元 |
(六)抵押合同
| 合同编号 | 抵押权人 | 担保主债权发生时间 | 抵押物 | 借款额(万元) |
|---|---|---|---|---|
| 冀-11-2009-160抵 《最高额抵押合同》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邢台分行 |
2009.1.23-2010.12.31 | 机器设备、自有房 产、土地使用权 |
最高额6,700 |
| 2009年第13号 《最高额抵押合同》 |
中国建设银行沙河支行 | 2007.2.14-2009.12.31 | 机器设备 | 最高额4,458 |
| 2009年沙河(抵)字0001 号《最高额抵押合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沙河支行 |
2009.1.22-2010.1.21 | 土地、房产 | 最高额800 |
| 冀-11-2009-027 《抵押合同》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邢台分行 |
2009.7.27-2012.7.28 | 土地使用权 | 最高额2,3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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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对外担保的有关情况
| 合同编号 | 被担保人 名称 |
主合同情况 | 担保 方式 |
担保范围 | 担保期间 | 争议 处理 |
|---|---|---|---|---|---|---|
| 2009年第11号 《保证合同》 |
河北迎新 集团浮法 玻璃有限 公司 |
种类:借款 金额:1,700万元 |
连带 责任 保证 |
人民币债权本金1,700 万元及利息(包括复利 和罚息)、违约金、赔 偿金和实现债权而发 生的费用 |
本合同生效日 起至主合同项 下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后 两年止 |
协商、 诉讼、 仲裁 |
| 2009年第19号 《保证合同》 |
河北迎新 集团浮法 玻璃有限 公司 |
种类:借款 金额:1,000万元 |
连带 责任 保证 |
人民币债权本金1,000 万元及利息(包括复利 和罚息)、违约金、赔 偿金和实现债权而发 生的费用 |
本合同生效日 起至主合同项 下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后 两年止 |
协商、 诉讼、 仲裁 |
| G-09-D-2009-005 | 河北迎新 集团浮法 玻璃有限 公司 |
种类:借款 金额:2,000万元 |
连带 责任 保证 |
人民币债权本金2,000 万元及利息(包括复利 和罚息)、违约金、赔 偿金和实现债权而发 生的费用 |
本合同生效日 起至主合同项 下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后 两年止 |
协商、 诉讼、 仲裁 |
| (沙营)农信保字 【2009】第0128 号保证合同 |
沙河市翔 泰玻璃有 限公司 |
种类:借款 金额:1,800万元 |
连带 责任 保证 |
人民币债权本金1,800 万元及利息(包括复利 和罚息)、违约金、赔 偿金、债务人应支付的 其它款项和实现债权 而发生的费用 |
本合同生效日 起至主合同项 下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后 两年止 |
协商、 诉讼 |
河北迎新集团浮法玻璃有限公司,位于沙河市东环路中段路西,成立于 1997 年 2 月 16 日,法定代表人赵士军,注册资本人民币 11,000 万元。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浮 法玻璃生产、销售、深加工;货运、玻璃原料加工。截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总资产 128,599.92 万元,净资产 64,121.74 万元, 2009 年度实现净利润 21,233.81 万元。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沙河市翔泰玻璃有限公司为河北吉恒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位于沙河市 机场路高村村北,成立于 2008 年 9 月 4 日,法定代表人李峰,注册资本人民币 6,000 万元。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玻璃的生产和销售、货物进出口。截止 2009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总资产 11,408.76 万元,净资产 9,473.21 万元, 2009 年实现净利润 2,170.69 万 元。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河北迎新集团浮法玻璃有限公司和河北吉恒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同时为公司银 行贷款提供连带担保责任。
1-2-39
龙星化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 名称 | 住所 | 联系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
|---|---|---|---|---|
|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河北省沙河市东环路龙 星街1号 |
0319-8869535 | 0319-8869535 | 江浩 |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 号 国信证券大厦 |
010-66212077 | 010-66211974 | 欧煦 |
|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 务所 |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 大街20号联合大厦15层 |
010-58091000 | 010-58091100 | 吴琥 |
| 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朝阳区八里庄西里 100 号住邦2000 一号楼 东区2008室 |
010-85866876 | 010-85866877 | 孙永伟 |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 号 中信大厦18楼 |
0755-25938000 | 0755-25988122 | — |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深圳市深南东路5045号 | 0755-82083333 | 0755-82083190 | — |
| 收款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市分行深港支 行 |
— | — | — |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 询价推介时间 | 2010年6月11日至6月18日 |
|---|---|
| 定价公告刊登日期 | 2010年6月22日 |
| 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 | 2010年6月23日 |
| 股票上市日期 |
第七节 备查文件
本次股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查阅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和其他备查 文件。
一、备查文件查阅时间
查阅时间为本次发行期间每个工作日的上午 9:00 — 11:00 ,下午 2:00 — 5:00 。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
(一)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省沙河市东环路龙星街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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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星化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摘要
电 话: 0319-8869535
联系人: 江浩
(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兴盛街六号
电 话: 010-66212077
联系人: 欧煦、吴强、郭熙敏、袁占虎、王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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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星化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摘要
(此页无正文,为《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申报 稿)》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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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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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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