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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gxing Technology Group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May 1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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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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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 2021-029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鉴于经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 过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个别激励对象认购股份的数量发生变化。 因此,按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决议要求,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1 年 第二次临时会议,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 、 2021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 、 2021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 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 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 部事宜。
3 、 2021 年 5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五 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 、 2021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五 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意 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关于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数量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 计划存在差异的情况
有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所涉及 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 万股;2 名激励对象部分认购,未认购部分合计为6 万股。 因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对象为177 人,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970 万股。除此之外,其他均与公司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调整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 占本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0.10%0.04%0.04%0.04%0.04% | ||||
|---|---|---|---|---|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占本激励计划总量的比例 | |||
| 姓名 | 职 务 | |||
| 魏亮李英刘飞舟马宝亮边同乐刘成友 | 董事、总经理董事、财务负责人董事、董事会秘书董事、副总经理董事 | 4820202020 | 4.43%1.85%1.85%1.85%1.85% | |
| 子公司总经理 | 20 | 1.85% | 0.04% | |
| 马维峰 | 副总经理 | 20 | 1.85% | 0.04% |
| 彭玉平 | 副总经理 | 20 | 1.85% | 0.04% |
| 孟奎 | 副总经理 | 20 | 1.85% | 0.04% |
|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 | |||
|---|---|---|---|
| 骨干 | |||
| (168 人) | 762 | 70.30% | 1.59% |
| 预留部分 | 114 | 10.52% | 0.24% |
| 合计 | 1,084 | 100.00% | 2.26% |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 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激励对象认购的实际情况,按照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 会的授权,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做出相应的调整,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进 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规,同意公司董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做出相应的 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 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系基于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 权,且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调整的内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 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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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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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第五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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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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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及首次授予的核 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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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