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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gxing Technology Group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0

Mar 28,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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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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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报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保 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信证券”或“保 荐人”)作为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龙星化工”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的保荐人,就《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 下简称“评价报告”)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注 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阅了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会议记录、内部审计报告、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 司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等方面对其内部控 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公司内部控制环境

公司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三会一层” 的公司治理结构,分别行使权利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执行机构的职责, 各机构在日常的运行中权责明确、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确保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和科学决策,保证了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的顺利执行。董事会设立了战略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专门机构加强内部控 制环境建设。公司设立了内部审计机构,隶属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负责执 行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督和检查,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相关规定,独立行使 审计监督职权。

自上市以来,公司已按《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创业板或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了一 系列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及时补充、修改和完善,为内控制度的执行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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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报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 立董事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投资则关系管理制度》、《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内 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制度》、《年度信 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 制度》、《突发事件管理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变动 管理制度》、《防止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办法》等重要规章制度,确保了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规范运作,以及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真实、 有效。

以上述重要规章制度为基础,公司制定了详细的内部管理与控制制度,涵盖 了财务管理、生产管理、资源采购、产品销售、对外投资、行政管理等整个生产 经营过程,确保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

四、公司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的实施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 要求实施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分别存放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河支行 100202309124账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河支行13001656208050504319 账户、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建华支行4730990001801600001045账户之 中。2010年7月16日,龙星化工、保荐人共同分别与前述3家银行签署《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状况良好。 2、信息披露管理的实施情况

国信证券检查并审阅了公司2010年度发布的公告文件,并核对公司向交易所 上报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经核查,公司2010年度有效地遵守了《信息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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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报告

露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工作表现良好,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也没有发 生重大信息泄露的事项。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除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外,还进一步制定了《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年度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突发事件 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规定了信息披露的原则、内容、程序、信息收集、责任 划分及信息的保密措施等。

3、对外投资管理的实施情况

自股票上市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投资管理的实施情况。

4、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的实施情况

自股票上市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情况。

自股票上市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为沙河市翔泰玻璃有限公司提供短期银 行贷款担保,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期限为6个月,金额为1800万元。2011年2 月9日,沙河市翔泰玻璃有限公司归还了该笔借款,公司的该项担保义务解除。

5、财务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

保荐人通过抽查会计账册、会计凭证、银行对账单,与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会计师、律师沟通,确认公司财务报表、财务核算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 司的经营状况,无违规违纪现象发生,符合公司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

6、其它

五、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指引》、《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根据自身行 业特点和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一系列内控管理制度,基本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 证监监管部门的要求。相关制度覆盖了公司业务活动和内部管理的各个环节,与 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相匹配,具有规范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能够较好地 预防、发现和纠正公司在经营、管理运作中出现的问题和风险,保证了公司经营 管理的有序进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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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报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六、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2010 年度,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完善,现有的内 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 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的《评价报告》较为公允地反映了 公司2010 年度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执行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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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 __

袁占虎 郭熙敏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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