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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GSHINE TECHNOLOGY GROUP CO.,LTD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18

Jul 27,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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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0682 证券简称:朗新科技 公告编号: 2018-067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公司本次解除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限售股数量为 116,865,360 股,占 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 28.04% ;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116,865,360 股,占公司 股本总额的比例为 28.04% ;

  2.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8 年 8 月 1 日(星期三)。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7]1101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朗新 科技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4,500 万股,并于 2017 年 8 月 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36,000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40,500 万元,公司总股本由 36,000 万股增加至 40,500 万股。

2017 年 11 月 2 日,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 案》等议案。 2017 年 11 月 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本次 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日为 2017 年 11 月 6 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176.03 万股。 2017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 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手续,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41,676.03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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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 41,676.03 股,其中首发前限售股为 36,000 万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86.38% ;股权激励限售股为 1,176.03 万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2.82% ;高管锁定股为 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 ;无限售条件股份数 量为 4,5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80%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 4 名,分别为国开博裕一期(上海)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开博裕”)、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上海云鑫”、)、天津诚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天津诚柏”)和海南华兴合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南华 兴”)。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各项承诺的内容

1 、根据《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招股 说明书》及《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相关承诺如下:

公司股东上海云鑫、天津诚柏、国开博裕、海南华兴承诺:自朗新科技首次 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 所持有的朗新科技股份,也不由朗新科技回购本单位所持有的股份。此外,申报 前一年新增股东上海云鑫 2014 11 24 日承诺,自本公司取得朗新科技 10% 股份的工商变更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所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所持有的股份。

股东上海云鑫、国开博裕、天津诚柏承诺: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 届满后 2 年内,本企业将根据公司经营、资本市场、自身资金需求等情况综合分 析决定减持数量,减持价格将均不低于发行人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及 股票首次公开发行的价格。若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减持价格指发行人股票复权后的价格。

公司股东上海云鑫、国开博裕、天津诚柏还承诺: 1 、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本单位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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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人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 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本单位方可减持发行 人股份。 2 、如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单 位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本 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1 年。如本单位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单位现金分 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持股 5% 以上的主要股东上海云鑫、国开博裕、天津诚柏承诺:本单位保证 将严格履行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 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 、及时、充分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 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 、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 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 、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 投资者进行赔偿。

2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无后续追加与股份锁定相 关的承诺。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不存在
未履行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形,公司对其也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 1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8 8 1 日。

2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16,865,3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04%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 116,865,3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04%

  • 3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共 4 名。

  • 4 、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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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全称 所持限售股份
总数
本次解除限
售数量
本次实际可上
市流通数量
1 国开博裕一期(上海)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3,910,000 53,910,000 53,910,000
2 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6,000,000 36,000,000 36,000,000
3 天津诚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18,868,680 18,868,680 18,868,680
4 海南华兴合创创业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8,086,680 8,086,680 8,086,680
合计 116,865,360 116,865,360 116,865,360

5 、公司董事会将监督上述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将在定期报 告中持续披露上述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本次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项目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
一、限售流
通股
371,760,300 89.20 - 116,865,360
254,894,940
61.16
高管锁定股 0.00 0.00 - - 0.00 0.00
股权激励限
售股
11,760,300 2.82 - - 11,760,300 2.82
首发前限售
360,000,000 86.38 - 116,865,360
243,134,640
58.34
二、无限售
流通股
45,000,000 10.80 116,865,360 - 161,865,360 38.84
三、总股本 416,760,300 100.00 - - 416,760,300 100.0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审阅了上述各股东出具的相关股份锁定承诺及公司关于本次解除 限售股份的信息披露文件,查询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 供的限售股份明细表等资料,对上述各股东限售股上市流通等事项进行了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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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认为:公司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时做出的股份锁定等各项承诺,公司本次限售 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本次限 售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同意朗新科 技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 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5.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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