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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GSHINE TECHNOLOGY GROUP CO.,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24

Jan 17, 2024

55661_rns_2024-01-17_eb2aacc8-35d7-4a43-8a10-213cb111ea32.PDF

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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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 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 无锡朴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邦道科技有限公司 10.00%的股权(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 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认真核查论证,认为:

本次交易涉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 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六条所列的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 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的情形。

特此说明。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7 日

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