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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GSHINE TECHNOLOGY GROUP CO.,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1

Jul 1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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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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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0682 证券简称:朗新科技 公告编号: 2021-065 债券代码: 123083 债券简称:朗新转债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预披 露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无锡道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富 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羲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 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 ” 或 “ 朗新科技 ” )控股股东的一 致行动人无锡道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 无锡道元 ” )、无锡富赡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 无锡富赡 ” )、无锡羲华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 “ 无锡羲华 ” ,与无锡道元,无锡富瞻合称 “ 员工持股平台 ” )合 计持有公司 37,514,340 股,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 量,下同) 3.70% ,员工持股平台现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15,545,548 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 1.53%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 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员工持股平台的减持计划仅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执行,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规定, 采取大宗交易方式交易的受让方在受让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公司股份。

无锡道元、无锡富赡及无锡羲华为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减 持计划为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部分员工( 除公司实际控制人之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郑新标先生外 )因个人资金需求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 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于近日收到员工持股平台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 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 、无锡道元

按比例计算持
有的朗新科技
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比例(%
拟减持股份数
量(股)
股东名称 任职情况
郑新标 161,119 0.02 董事、总经理 0
其他自然人 10,992,041 1.08 -- 6,411,408

2 、无锡富赡

按比例计算持
有的朗新科技
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比例(%
拟减持股份数
量(股)
股东名称 任职情况
郑新标 3,463,958 0.34 董事、总经理 0
其他自然人 10,681,882 1.05 -- 3,447,845

3 、无锡羲华

按比例计算持
有的朗新科技
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比例(%
拟减持股份数
量(股)
股东名称 任职情况
郑新标 383,456 0.04 董事、总经理 0
彭知平 2,996,276 0.30 董事、副总经理 749,069
鲁清芳 644,464 0.06 财务总监 161,116
其他自然人 8,191,144 0.81 -- 4,776,110

员工持股平台本次拟减持的部分公司股份不涉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郑新 标先生持有的份额,本次减持计划所获收益将按董事、副总经理彭知平先生、财 务总监鲁清芳女士及其他自然人各自穿透后的减持数量进行分配。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 、减持原因:部分员工( 除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郑新标先生外 )个人资金 需要。

2 、股份来源:朗新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及上市后朗 新科技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加的股份。

  • 3 、减持方式: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

4 、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拟减持股份数量(股)
无锡道元 11,153,160 6,411,408 0.63
无锡富赡 14,145,840 3,447,845 0.34
无锡羲华 12,215,340 5,686,295 0.56

5 、减持价格: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根 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除徐长军、郑新标外,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6 个月内 申报离职,则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如在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则自申报离 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控股股东无锡朴华、无锡群英,实际控制人徐长军、郑新标,持有公司股份 的其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本企业 / 本人减 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 “ 发行价 ”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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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 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 / 本人持有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 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 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如本企业 / 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 股份的,本企业 / 本人承诺违规减持股票所得归朗新科技所有,同时本企业 / 本人 持有剩余股份的锁定期在原股份锁定期(包括延长后的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1 年。

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无锡道元、无锡富赡、无锡羲华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向社 会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所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单位所持有的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部发行前股东均承诺本人 / 本公司将遵守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 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计划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承诺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1 、本次拟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在减持期间 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是否实施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 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履行后续信息披 露义务。

2 、本次拟减持股东是公司为稳定核心员工、提高其工作积极性设立的员工 持股平台,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郑新标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最大限度实施后,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 、在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内,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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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后续出台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其他规

定,也将严格敦促上述股东遵照规定执行。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 1 、无锡道元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 2 、无锡富赡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 3 、无锡羲华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