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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GSHINE TECHNOLOGY GROUP CO.,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9
Jun 26,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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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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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0682 证券简称:朗新科技 公告编号: 2019-071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6 日收到国开 博裕一期(上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开博裕”)出具 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根据报告书,因其自身资金需求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同时因公司发行股份购买易视腾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96% 股权和邦道科技有限公司 50% 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导致其所持 公司股份被动稀释,并且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变动比例超过 5% 的 权益变动(以下简称 “ 本次权益变动 ” )。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 53,910,000 股股票,为无限 售条件流通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12.49%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持有上市公司 45,346,489 股股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 数的 6.67% 。
其中:
自 2019 年 2 月 18 日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股数占发行股份后公司总股本比例(%) |
|---|---|---|---|---|---|
| 国开博裕 | 集中竞价 | 2019年2月18日-2019年3月13日 | 17.42 | 4,282,603 | 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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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集中竞价 | 2019年5月21日-2019年6月20日 | 17.14 | 4,280,908 | 0.630 | |
|---|---|---|---|---|---|
| 合计 | -- | -- | 8,563,511 | 1.259 |
本次重组中,朗新科技发行股份购买易视腾科技 96% 股权和邦道科技 50% 股 权。有关本次重组的详细情况请参见上市公司 2019 年 5 月 28 日公告的《朗新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及 2019 年 6 月 20 日公告的《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重组实施情况 报告书暨股份上市公告书》。
本次重组已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并于 2019 年 6 月 24 日发行上市,上市公司总股本变为 684,220,289 股。
具体情况详见国开博裕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国开博裕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做承诺如下:
“ 1 、 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本企业将根据公司经 营、资本市场、自身资金需求等情况综合分析决定减持数量,减持价格将均不低 于发行人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及股票首次公开发行的价格。若发行人 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减持价格指发行 人股票复权后的价格。
2 、( 1 )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 本单位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 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本单位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 2 )如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 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单位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称违规 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 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1 年。如本单位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 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单位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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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 、 本单位保证将严格履行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 1 )及时、充分 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 )向投资者提 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 )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4 、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朗新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所有,并将在获得收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指 定账户;若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本单位 / 本人将向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 、自朗新科技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所持有的朗新科技股份,也不由朗新科技回购本单位所 持有的股份。”
国开博裕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背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其他相关说明
1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 、 公司将督促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等监管部门后续出台了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的其他规定,也将严格敦促上述 股东遵照规定执行。
3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简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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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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