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LONGSHINE TECHNOLOGY GROUP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Feb 12, 2025

55661_rns_2025-02-12_6c076cc5-bf28-4023-a701-0952ed1a733b.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picture [64 x 1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证券代码: 300682 证券简称:朗新集团 公告编号: 2025-006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的方式向无锡朴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朴元”)购买 其持有的邦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道科技”或“标的公司”) 10.00% 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 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 2025 〕 170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5 日刊登 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4 )。

公司收到证监会的注册批复后积极开展本次交易的实施工作,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邦道科技 10.00% 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 变更备案登记已完成,现公司持有邦道科技 100.00% 股权,邦道科技成为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

一、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2025 年 2 月 8 日,邦道科技已就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事宜办理完成工商 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数据局核发 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13MA1MAJHM3K )。现公司已持有 邦道科技 100.00% 股权,邦道科技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后续事项

1 、公司尚需按照本次交易协议的约定向交易对方无锡朴元支付本次交易的 现金对价;

1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picture [64 x 1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 、公司尚需就本次交易向无锡朴元发行股份,并就发行股份的相关事项向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同时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新增股份的上市手续;

3 、公司尚需就本次交易涉及的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调整等事宜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4 、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尚需确定过渡期内标的资产发生的损益,执行关于过 渡期损益归属的有关约定;

5 、本次交易相关各方继续履行尚未履行完毕的本次交易相关的协议、承诺 事项;

6 、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本次交易的后续事项 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关于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中介机构结论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 1 、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证

  • 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2 、本次交易涉及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合法、

  • 有效;

3 、在相关各方按照其签署的相关协议和作出的相关承诺完全履行各自义务 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后续事项的实施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二)法律意见

  • 1 、本次交易已取得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依法可以实施;

  • 2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朗新集团合法持有标的资产; 3 、在交易各方按照相关协议和承诺履行各自义务的情况下,本次交易相关

  • 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三、备查文件

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标的资产过户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2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picture [64 x 1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 、标的公司股权变更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12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