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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GSHINE TECHNOLOGY GROUP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Apr 6,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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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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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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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682 证券简称:朗新科技 公告编号: 2023-039 债券代码: 123083 债券简称:朗新转债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朗新转债”的第十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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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可转债赎回条件满足日: 2023 年 3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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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可转债赎回日: 2023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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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可转债赎回登记日: 2023 年 4 月 20 日
4 、可转债赎回价格: 100.36 元 / 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 1.00% , 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5 、可转债赎回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账户): 2023 年 4 月 26 日
6 、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 2023 年 4 月 28 日
- 7 、可转债停止交易日: 2023 年 4 月 18 日
8 、可转债停止转股日: 2023 年 4 月 21 日
9 、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10 、根据安排,截至 2023 年 4 月 20 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朗新转债”将 被强制赎回,特提醒“朗新转债”持券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本次赎回完成后, “朗新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摘牌。持有人持有的 “朗新转债”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 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11 、债券持有人若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投资者不符合创业板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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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朗新转债”转换为股票,特提请投资者关注 不能转股的风险。
12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价格可能与“朗新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前 的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提醒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如果投资者不能 在 2023 年 4 月 20 日当日及之前自行完成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2 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朗新转债”的议案》。 自 2023 年 3 月 2 日至 2023 年 3 月 22 日,公司股票已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格超过“朗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 ,触发了《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 条件赎回条款。经董事会审议,公司决定行使本次“朗新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并拟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提前赎回全部“朗新转债”,赎回价格为债券面值(人 民币 100 元)加当期应计利息。
一、赎回情况概述
1 、“朗新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20 〕 1182 号”文核准,朗新科技于 2020 年 12 月 9 日公开发行了 800.00 万张可转 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80,000 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 证上〔 2020 〕 1275 号”文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1 年 1 月 6 日在 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朗新转债”,债券代码“ 123083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朗新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 明书》)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 2020 年 12 月 15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2021 年 6 月 15 日)起至可转债 到期日( 2026 年 12 月 8 日)止。
2 、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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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募集说明书》,“朗新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15.57 元 / 股。 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8 ),因公司实施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等,“朗新转债”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4 月 29 日起调整为 15.45 元 / 股。 2021 年 9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关 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88 ),因 2020 年度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等,公司总股本增加需调整转股价 格,调整后的“朗新转债”转股价格为 15.40 元 / 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9 月 17 日起生效。 2021 年 12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 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123 ),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等,公司总股本增加需调整转股价格,调整后的“朗 新转债”转股价格为 15.39 元 / 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12 月 23 日起 生效。 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 告编号: 2022-049 ),因公司实施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等,“朗新转债”的转 股价格自 2022 年 5 月 6 日起调整为 15.27 元 / 股。 2022 年 9 月 15 日,公司披 露了《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112 ),因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归属上市等,公司总股本增加需调整转股价格,调整后的朗新转债的转股价 格为 15.20 元 / 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9 月 19 日起生效。
3 、赎回条款
《募集说明书》对有条件赎回条款的规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 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 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 (含 130% );
- 2 )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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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 :指当期应计利息;
B :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 面总金额;
i :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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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 :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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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4 、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的情况
自 2023 年 3 月 2 日至 2023 年 3 月 22 日,公司股票已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格超过“朗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 (含 130% ),触发“朗新转债” 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二、“朗新转债”赎回实施安排
1 、赎回价格及赎回价格的确定依据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赎回价格为 100.36 元 / 张(含息、含税)。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 :指当期应计利息;
B :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 面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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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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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 :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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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 i=1.00% (“朗新转债”第三个计息期年度); t=133 天(从计息起 始日 2022 年 12 月 9 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 2023 年 4 月 21 日止,算头不算 尾);
每张债券当期利息 IA=B×i×t/365=100×1.00%×133/365=0.36 元 / 张;每张债 券赎回价格 = 债券面值 + 当期利息 =100+0.36=100.36 元 / 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 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2 、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 2023 年 4 月 20 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全体“朗新转债”持有人。
3 、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 1 )根据相关规则要求,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 1 次赎回提示 性公告,通知“朗新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 2 )“朗新转债”自 2023 年 4 月 21 日起停止转股。
( 3 ) 2023 年 4 月 21 日为“朗新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 登记日( 2023 年 4 月 20 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朗新 转债”。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朗新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 4 ) 2023 年 4 月 26 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 2023 年 4 月 28 日为赎回款 到达“朗新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朗新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 管券商直接划入“朗新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 5 )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 7 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 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4 、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业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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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010-82430973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三、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 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 6 个月内交易 “ 朗新转债 ” 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 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朗新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交易 “朗新转债”的情形。
四、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 、“朗新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 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2 、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 1 张,每张面额为 100 元,转换成股份的最 小单位为 1 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转股时不 足转换为 1 股的可转债部分,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 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余额及其所对 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3 、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 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五、备查文件
1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
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朗 新转债”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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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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