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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GSHINE TECHNOLOGY GROUP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Jun 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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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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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0682 证券简称:朗新科技 公告编号: 2021-057 债券代码: 123083 债券简称:朗新转债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朗新转债开始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 300682 证券简称:朗新科技 债券代码: 123083 债券简称:朗新转债
转股价格:人民币 15.45 元 / 股
转股时间: 2021 年 6 月 15 日至 2026 年 12 月 8 日
转股股份来源:使用新增股份转股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20 〕 1182 号”文核准,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9 日公开发行了 80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 额 80,000 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 (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认购金额不足 80,000 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 2020 〕 1275 号”文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 券已于 2021 年 1 月 6 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朗新转债”,债券代码 “ 123083 ”。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朗新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 明书”)的有关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 2020 年 12 月 15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2021 年 6 月 15 日)起至可转债 到期日( 2026 年 12 月 8 日)止。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相关条款
(一)发行数量: 800 万张。
(二)发行规模:人民币 80,000.00 万元。
- (三)票面金额:人民币 100 元 / 张。
(四)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 2020 年 12 月 9 日至 2026 年 12 月 8 日。
(五)债券利率:第一年 0.30% 、第二年 0.50% 、第三年 1.00% 、第四年 1.50% 、第五年 1.80% 、第六年 2.00% 。到期赎回价为 110 元(含最后一期利息)。
(六)转股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 2020 年 12 月 15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2021 年 6 月 15 日)起至可转债 到期日( 2026 年 12 月 8 日)止。
(七)转股价格:人民币 15.45 元 / 股。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转股申报程序
- 1 、转股申报应按照深交所的有关规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报盘方式进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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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朗新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换为公司股 票,具体转股操作建议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3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申报单位为“ 1 张”,每张面额为 100 元,转换成股 份的最小单位为 1 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本 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 , 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 Q 指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数量; V 指可 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P 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 为一股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 定,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不足 转换为一股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该不足转换为一股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 券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的支付将根据证券登记机构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4 、可转换公司债券买卖申报优于转股申报,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 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大于其实际拥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的,按其实际拥 有的数额进行转股,申请剩余部分予以取消。
(二)转股申报时间
可转债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 2021 年 6 月 15 日至 2026 年 12 月 8 日)深 交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申报转股,但下述时间除外:
1 、“朗新转债”停止交易前的停牌时间;
2 、公司股票停牌时间;
- 3 、按有关规定,公司申请停止转股的期间。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冻结及注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转股申请确认有效后,将记减 (冻结并注销)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转债余额,同时,记增可转换公司债券 持有人相应的股份数额,完成变更登记。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和所享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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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买进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新增股份, 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新增股份享有与原 股份同等的权益。
(五)转股过程中的有关税费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过程中如发生有关税费,由纳税义务人自行负担。
(六)转换年度利息的归属
“朗新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首日。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换公司债券 持有人负担。
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 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 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 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 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 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和修正情况
(一)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15.57 元 / 股,不低于募集说 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 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的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 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初始转 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 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 / 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募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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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公告日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 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总额 / 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当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 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 P1 = P0/ ( 1+n );
增发新股或配股: P1 =( P0+A × k ) / ( 1+k );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 P1 =( P0+A × k ) / ( 1+n+k );
派送现金股利: P1 = P0-D ;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 P1 =( P0-D+A × k ) / ( 1+n+k )。
其中: 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P0 为调整前转股价, 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 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 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 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 / 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 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 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 / 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 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 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 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 规定来制订。
(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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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当公司股票在任意三十个连续交易 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 时,公司董事会有权 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 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 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同时,修正后 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 2 )修正程序
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 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 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四)转股价格的调整情况
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 编号: 2021-048 ),因实施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需调整转股价格,调整后的“朗 新转债”转股价格为 15.45 元 / 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4 月 29 日(除 权除息日)起生效。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条款
(一)到期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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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110% (含最 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 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 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 (含 130% );
- 2 )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 × i × t/365
IA :指当期应计利息;
B :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 面总金额;
-
i :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
t :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条款
(一)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任何连续 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 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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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 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在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 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 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 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 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 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 回售权。
(二)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 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本次发行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 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 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 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后的利润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 权益,在股利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 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八、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朗新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5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10- 82430955 联系传真: 010- 82430955
联系邮箱: [email protected]
特此公告。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