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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GSHINE TECHNOLOGY GROUP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Mar 3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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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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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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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682 证券简称:朗新科技 公告编号: 2021-041 证券代码: 123083 证券简称:朗新转债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 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1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 3 人;

  • 2 、解除限售股数: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1,500,337 股,占目前公

  • 司总股本 1,021,130,306 股的 0.15% ;

  • 3 、本次限制性股票待相关解除限售上市申请完成后,公司将发布相关解除

  • 限售暨上市流通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 ” ) 2021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激励计划简述

  • 1 、授予限制性股票 / 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

股。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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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

示:

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票总数的比例
占目前股份总额
的比例
姓名 职务
张明平 副董事长 1,500,000 9.9978% 0.3599%
焦国云 副总经理 200,000 1.3330% 0.0480%
鲁清芳 财务总监 200,000 1.3330% 0.0480%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
技术/业务人员(486人)
10,602,809 70.6695% 2.5441%
预留 2,500,562 16.6667% 0.6000%
合计 15,003,371 100.00% 3.6000%

注:( 1 )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份 的 1% 。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 份总额的 10% 。

( 2 )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 3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期权
数量(份)
占授予股票期权
总数的比例
占目前股本总额
的比例
姓名 职务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40人)
4,167,603 100.0000% 1.0000%
合计(440人) 4,167,603 100.0000% 1.0000%
  • ( 1 )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份的

1% 。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份总 额的 10% 。

( 2 )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 4 、本激励计划的限售 / 等待期和解除限售 / 行权安排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完成登记之日起 12 个月、 24 个月、 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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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和红利同时按本计划进行锁定。

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解除 限售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 24 个 月、 36 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 债务。

( 1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所 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的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0%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内的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 2 )本计划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 所示:

①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18 年度授出,则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 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日起至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0%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日起至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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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日起至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②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19 年度授出,则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 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 3 )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股票期权
第一个行权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交易日当日止
20%
股票期权
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交易日当日止
40%
股票期权
第三个行权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交易日当日止
40%

激励对象必须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达不到行权条件, 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全部行权的该部 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5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要求

( 1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18-2020 年三个会计年度,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解除限售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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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5%;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

②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18 年度授出,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 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预留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
预留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5%;
预留限制性股票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19 年度授出,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预留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5%;
预留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

上述 “ 净利润 ” 指标计算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且不考虑相关股权激励成本及其所得税费用对净利润的影 响。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③ 业务单元业绩考核要求

业务单元的业绩考核按照上述解除限售期,按年度设定业绩考核目标。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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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方法、目标由公司按年度决定。

考核结果 实际业绩完成情况 解除限售处理方式
该业务单元内激励对象对应当期计划解除
P≥100%
限售的股票份额全部解除限售
达标 “该业务单元内激励对象对应当期计划解除
70%≤P<100% 限售的股票份额×S”,未解除限售部分由公
司回购注销
该业务单元内激励对象对应当期计划解除
以下条件满足任一条:
不达标 限售的股票份额不能解除限售,未解除限售
1、P<70%;2、未满足风控目标
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

“P” 指各业务单元当期实际业绩完成率, S 为当期解除限售的股票份额比例, 计算方法由公司决定。

只有在上一年度考核中完成业绩目标 70% 及以上的,才能全额或者部分解 除限售该业务单元内激励对象对应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当期不 能解除限售的限制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完成业绩目标 70% 以下的,公司将对该业务单元内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当期计划解 除限售份额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业务单元的划分由公司决定。 业务单元内的激励对象是指考核年度结束时 在该业务单元任职工作的激励对象。 ④ 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管理层、人力资源部和相关业务部门将负责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 综合考评进行打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绩效考评的执行过程和结果, 并依照审核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 售额度 = 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 业务单元解除限售比例 × 个人当年可解除 限售的比例。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分为五个等级,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 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比例:

评价标准 S A B C D
对应等级 卓越 优秀 良好 符合预期 有待改进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0%
解除限售比例 100% 100% 100% 60% 0%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 为授予价格。

( 2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的三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 并行权,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① 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股票期权
第一个行权期
以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
股票期权
第二个行权期
以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5%;
股票期权
第三个行权期
以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

上述 “ 净利润 ” 指标计算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且不考虑相关股权激励成本及其所得税费用对净利润的影 响。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 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 ② 业务单元业绩考核要求

业务单元的业绩考核按照上述行权期,按年度设定业绩考核目标。业绩考核 内容、方法、目标由公司按年度决定。

考核结果 实际业绩完成情况 行权处理方式
该业务单元内激励对象对应当期计划行权
P≥100%
的股票份额全部行权
达标
“该业务单元内激励对象对应当期计划行权
70%≤P<100%
的股票份额×S”,未行权部分由公司注销
该业务单元内激励对象对应当期计划行权
以下条件满足任一条:
不达标 的股票份额不能行权,未行权部分由公司注
1、P<70%;2、未满足风控目标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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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指各业务单元当期实际业绩完成率, S 为当期行权的股票份额比例,计 算方法由公司决定。

只有在上一年度考核中完成业绩目标 70% 及以上的,才能全额或者部分行 权该业务单元内激励对象对应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份额,当期不能行权的股 票期权由公司注销;完成业绩目标 70% 以下的,公司将对该业务单元内激励对 象所获授的股票期权当期计划行权份额进行注销。

业务单元的划分由公司决定。 业务单元内的激励对象是指考核年度结束时 在该业务单元任职工作的激励对象。

③ 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管理层、人力资源部和相关业务部门将负责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 综合考评进行打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绩效考评的执行过程和结果, 并依照审核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行权的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 = 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 业务单元行权比例 × 个人当年可行权的比例。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分为五个等级,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 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行权的比例:

评价标准 S A B C D
对应等级 卓越 优秀 良好 符合预期 有待改进
行权比例 100% 100% 100% 60% 0%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二)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 、 2018 年 8 月 1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 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相关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 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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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 、 2018 年 8 月 1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 、 2018 年 9 月 3 日,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 <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 、 2018 年 9 月 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 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 、 2018 年 9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6 、 2018 年 10 月 15 日,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7 、 2018 年 10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 记完成的公告,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数量为 385.80 万份。

8 、 2018 年 11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 授予登记完成公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为 1248.40 万股。

9 、 2018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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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2019 年 1 月 30 日,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并上市,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了《关于 2018 年度股权激励计划限 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11 、 2019 年 5 月 1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为 16.369 元 /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 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同意公司对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 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12 、 2019 年 10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独 立意见。

13 、 2019 年 11 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4 、 2019 年 12 月 1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5 、 2020 年 5 月 1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 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同意公司对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调整。

16 、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18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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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 发表了独立意见。

17 、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18 年 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 发表了独立意见。

18 、 2020 年 11 月 1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9 、 2021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7 日实施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680,468,891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 元 (含税),每 10 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5 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应对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进行调整。预留授予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000,450 股调整为 3,000,675 股。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人员与已披露的股权 激励计划一致。

三、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根据《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第二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时间为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 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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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 2018 年 12 月 14 日,预留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19 年 1 月 30 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已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届满。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1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况: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
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2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
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
条件。
3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以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低于35%。
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且不考虑相关
公司2019 年净利
润为46,514.93 万元,
增长率为320.17%,公
司业绩考核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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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解除限售条件 解除限售条件 解除限售条件 解除限售条件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股权激励成本及其所得税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
4 业务单元业绩考核要求:
业务单元的业绩考核按照上述解除限售期,按年度设定业
绩考核目标。业绩考核内容、方法、目标由公司按年度决
定。
激励对象所在业务
单元实际业绩完成率均
达到100%。
5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现有考核办法,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
核达标。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分为五个等级,考核评价表适
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
比例:
评价
标准
S
A
B
C
D
对应
等级
卓越
优秀
良好
符合
预期
有待
改进
解除
限售
比例
100%
100%
100%
60%
0%
2019 年度,3 名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
结果均为“良好”及以上。
评价
标准
S A B C D
对应
等级
卓越 优秀 良好 符合
预期
有待
改进
解除
限售
比例
100% 100% 100% 60% 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设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于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限售期满后按照《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办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四、公司 2018 年度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 解除限售数量及流通安排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3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1,500,337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1,021,130,306 股的 0.15%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可解除限售的对象及股票数量如下: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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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
(股)
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
(股)
本次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股)
占授予限制
性股票总数
的比例
姓名 职务
彭知平 董事、副总经理 1,500,000 600,000 40.00% 600,000
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
王慎勇 1,500,000 600,000 40.00% 600,000
中层管理人员(1人) 750,843 300,337 40.00% 300,338
合计 3,750,843 1,500,337 40.00% 1,500,338

注:彭知平先生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王慎勇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将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五、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关于对公司 2018 年度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 票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 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3 名激 励对象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因此,本次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 二次解除限售人员为 3 人,解除限售股数为 1,500,337 股。

本次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 《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的有关规定,可解除限售的激 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

六、监事会的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3 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 《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定的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 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为 3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解除限售 期的 1,500,337 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

七、独立董事的意见

经核查,公司层面 2019 年度业绩已达到考核目标,激励对象各业务单元实 际业绩完成率均为 100%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均为 “ 良好 ” 及以上。根据公司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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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股 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所需满足的公 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各业务单元层面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条件均已达成。本次 解除限售符合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有关规定, 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的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决议有效,符合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律师的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宜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 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2018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 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公司关于本次解除限售的安排符合《管理 办法》及《 2018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1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2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3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限制 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