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LONGSHINE TECHNOLOGY GROUP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Jul 27, 2020

55661_rns_2020-07-27_8da22009-6733-434f-8700-d88dae2bd9c5.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公司简称:朗新科技 证券代码:300682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相关事项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0207

目录

一、释义 .......................................................... 3 二、声明 .......................................................... 5 三、基本假设 ...................................................... 6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 7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及调整情况 ................................ 8 六、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说明 ................................... 11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 12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 / 13

一、释义

朗新科技、本公司、公
司、上市公司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财务顾问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本激励计划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和价格,授予激励对
象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该等股票设置一定期限的限
售期,在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后,方
可解除限售流通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
属条件后分次获得并登记的本公司股票
激励对象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授予日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
为交易日
授予价格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有效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全部解除限售/归属或回购注销/作废失效的期间
限售期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被
禁止转让、用于担保、偿还债务的期间
解除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激励对象持
有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可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期
解除限售条件 根据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所获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
除限售所必需满足的条件
归属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上市公
司将股票登记至激励对象账户的行为
归属条件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设立的,激励对象为获得第二
类激励股票所需满足的获益条件
归属日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获授股
票完成登记的日期,必须为交易日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 / 13

《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
订)》
《公司章程》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人民币元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 / 13

二、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报告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朗新科技提供,本计划 所涉及的各方已向独立财务顾问保证:所提供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 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遗漏、虚假 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本独 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朗新科技股东是否 公平、合理,对股东的权益和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发表意见,不构成对朗 新科技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 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 财务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上市公司全体股东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公开披露 的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审慎、对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尽责的态 度,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深入 调查并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调查的范围包括上市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办法、 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最近三年及最近一期公司财务报告、公司的生产 经营计划等,并和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本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本报告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制 作。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5 / 13

三、基本假设

本财务顾问所发表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建立在下列假设基础上: (一)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

  •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所依据的资料具备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

性;

  • (三)上市公司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出具的相关文件真实、可

靠;

  •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存在其他障碍,涉及的所有协议能够得

  • 到有效批准,并最终能够如期完成;

  •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各方能够诚实守信的按照激励计划

  • 及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履行所有义务;

  • (六)无其他不可预计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6 / 13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必要的审 批程序:

(一)2020 年 7 月 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 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0 年 7 月 8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 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 况进行了说明。

(三)2020 年 7 月 27 日,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0 年度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四)2020 年 7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 符合相关规定。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7 / 13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及调整情况

(一)授予日

根据朗新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 日为 2020 年 7 月 27 日。

(二)标的股票的来源、数量和分配

  • 1、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

股。

2、授出权益数量

本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65.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754.00 万股, 合计授予 2,819.00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102,057.2326 万股的 2.76%。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权益分配情况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获授限制性股票
数量(万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票总量的比例
占目前总股本
的比例
姓名 职务
张明平 副董事长 50.00 1.63% 0.05%
鲁清芳 财务总监 15.00 0.49% 0.01%
合计 65.00 2.12% 0.06%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 总额的 2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占首次授予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比例
获授限制性股票
数量(万股)
占目前总股本
的比例
姓名 职务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
务人员(699人)
2,754.00 100% 2.70%
合计 2,754.00 100% 2.70%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8 / 13

总额的 2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事项

鉴于《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 3 名激励对 象被取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 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对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 调整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 由 702 人调整为 699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 2,754.00 万股,预留 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人数及数量不变。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对调整后的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详见本 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除此之外,本次授予的内容与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五)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1、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9.25 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 股 9.25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2、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1 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总额/前 1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 18.50 元的 50%,为每股 9.25 元;

(2)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20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额/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 17.60 元的 50%,为每股 8.80 元;

(3)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60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额/前 6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 18.06 元的 50%,为每股 9.03 元;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9 / 13

(4)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120 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 18.46 元的 50%,为每股 9.23 元。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0 / 13

六、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的规定,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才能获授 限制性股票:

  •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 利润分配的情形;

  •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核查,朗新科技不存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此外朗新科 技不存在“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 ” “ ” “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及 中国证监会认定 的其他情形”。截至目前,激励对象也未发生上述不符合获授条件的情形,公司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1 / 13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本财务顾问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 权,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以及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 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不存在不符合公司 2020 年度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2 / 13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签 字盖章页)

经办人:刘佳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7 月 27 日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3 /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