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LONGSHINE TECHNOLOGY GROUP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Jun 21, 2020
55661_rns_2020-06-21_8d9a1926-f52d-47aa-a0dc-a2c7a79fed07.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0682
证券简称:朗新科技 公告编号: 2020-066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发行股份购买易视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6% 的股权
-
以及邦道科技有限公司 50% 的股权的部分股份;
-
2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70,857,84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94% ;可上市流
-
通的股份数量为 70,857,84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94% ;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0 年 6 月 24 日(星期三)。
一、公司股票发行和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发行情况
2019 年 5 月 27 日,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朗 新科技”)收到了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徐长军等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9]914 号),公司经核准向徐长军发行 25,002,671 股股份、向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 41,399,867 股股份、向 无锡杰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23,232,751 股股份、向无锡曦杰智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22,785,185 股股份、向无锡易朴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发行 22,581,746 股股份、向罗惠玲发行 18,268,835 股股份、向无 锡易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13,060,793 股股份、向恒信东方文化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 11,657,063 股股份、向厦门网元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发行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234,682 股股份、向江苏紫金文化产业二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发行 2,807,460 股股份、向无锡融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2,115,767 股股 份、向无锡润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1,790,264 股股份、向上海腾辉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1,627,513 股股份、向江苏省现代服务业发 展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发行 1,403,730 股股份、向苏宁润东股权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发行 1,220,634 股股份、向无锡田华亚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 行 895,132 股股份、向无锡金瑞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813,756 股 股份、向吴缘秋发行 589,973 股股份、向杜小兰发行 488,253 股股份、向上海 列王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 325,502 股股份、向上海云钜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发行 42,328,042 股股份、向无锡朴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10,582,010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 431,720,862 股 增加至 679,932,491 股。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于 2019 年 6 月 13 日受理朗 新科技上述非公开发行新股的登记申请材料,朗新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数量 为 248,211,629 股(其中限售股数量为 248,211,629 股),上市日为 2019 年 6 月 24 日。
(二)、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1 、 2019 年 8 月 13 日, 2017 年度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本次回购注 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36,800 股;
2 、 2019 年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 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行权期内,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 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期限为 2019 年 11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10 月 23 日止。截至 2020 年 6 月 12 日,行权数量合计 69,150 股;
3 、 2020 年 3 月 4 日, 2017 年度部分限制性股票及 2018 年度部分限制性 股票注销完成,本次回购注销 2017 年度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26,400 股,回购 注销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6,000 股;
4 、 2020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019 年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 )公司拟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 元(含税)。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 总股本 680,468,891 股。以此计算,总计派发现金股利 68,046,889.1 元(含税)。 ( 2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5 股。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680,468,891 股。以此计算,本次转股后,合计转增 340,234,446 股(注:转增股数系公司根据实际计算结果四舍五入所得,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上述利润分配方案于 2020 年 5 月 7 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增至 1,020,703,336 股;
5 、 2020 年 5 月 29 日, 2017 年度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本次回购注 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176,310 股;
鉴于公司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已实施完毕,本次解除限售股东的股份数 量由 47,238,564 股增至 70,857,847 股。
截至 2020 年 6 月 12 日,公司总股本 1,020,556,576 股,其中首发前限售 股为 364,701,9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74% ;股权激励限售股为 24,899,65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4% ;高管锁定股为 728,06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 ; 首发后限售股为 372,317,44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48% ;无限售条件股份数 量为 257,909,45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27% 。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相关履行承诺情况
(一)相关承诺主要内容
| 承诺方 | 出具承诺 名称 |
承诺的主要内容 |
|---|---|---|
| 交易对方 | 关于所提 供资料真 实性、准 确性和完 整性的承 诺函 |
1、本人/公司/企业将尽商业合理努力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重组中 和本人/公司/企业相关的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信息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将依法承担包括赔偿责任在内的全部法律责任; 2、本人/公司/企业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 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 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 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证 |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承诺方 | 出具承诺 名称 |
承诺的主要内容 |
|---|---|---|
| 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 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如违反上述保证,本人/公司/企业将依法承 担全部法律责任; 3、如本次重组中本人/公司/企业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公司/企业将不 转让届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 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相关信息提交上市公司 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本人/公司/企业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 算公司申请锁定;如本人/公司/企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向上市公司董 事会提交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本人/公司/企业同意授权上市公司董 事会在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公司/企业 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如上市公司董事会未能向证券交 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公司/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 本人/公司/企业同意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 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公司/企业承诺自愿锁 定股份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
| 关于最近 五年无违 法违规行 为的承诺 函 |
1、本人/本公司及本公司主要管理人员/本企业及本企业主要管理人员 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 罚,或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情况; 2、本人/公司/企业不存在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重大违法行为; 3、本人/本公司及本公司主要管理人员/本企业及本企业主要管理人员 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仲裁 或行政处罚案件(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 本人/公司/企业在本承诺函中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 任。 |
|
| 关于不存 在内幕交 易、与相 关方不存 在关联关 系、最近 五年诚信 情况的承 |
1、交易对方已对重组报告书“第三章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中关于交 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说明、交易对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 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中披露的关联关系情况予以确认,并确 认:除此以外,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及本企业合伙人/最终出资人与上 市公司、参与上市公司本次重组的中介机构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2、交易对方已对重组报告书“第三章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中关于 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说明、交易对方之间是否存在关 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中披露的关联关系情况予以确认,并确 |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承诺方 | 出具承诺 名称 |
承诺的主要内容 |
|---|---|---|
| 诺函 | 认:除此以外,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及本企业及其合伙人/最终出资人 与本次重组的其他交易对方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3、本人/公司/企业不存在泄露本次重组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本次重 组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4、本人/本公司及本公司主要管理人员/本企业及本企业主要管理人员 最近五年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纪律处分的情况。 本人/公司/企业在本承诺函中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 任。 |
|
| 关于所持 标的公司 股权权属 的确认函 |
1、截至本确认函签署之日,本人/公司/企业已依法履行了公司章程规 定的出资义务,出资及/或股权受让价款均系自有资金,出资及/或股 权受让价款真实且已足额缴纳或支付,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迟延出 资、抽逃出资等违反作为股东所应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不存在 因股东行为可能影响标的公司合法存续的情况。本人/公司/企业作为 标的公司的股东,合法持有标的公司股权,在股东主体资格方面不存 在任何瑕疵或争议。 2、本人/公司/企业对所持标的公司的股份或股权拥有合法的、完整的 所有权和处分权。该等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委托持股、 信托安排、收益权安排、期权安排、股权代持或者其他任何代表其他 方的利益的情形,且该等股权未设定任何抵押、质押等他项权利,不 存在禁止转让、限制转让的其他利益安排、亦未被执法部门实施扣押、 查封、冻结等使其权利受到限制的任何约束或者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 情况;该等股权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属纠纷或潜在纠 纷的情形,该等股权的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内部决策障碍或实质性法 律障碍。同时,本人/公司/企业保证此种状况持续至该股份或股权登 记至上市公司名下。 3、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前,本人/公司/企业保证不在本人/公司/企 业所持标的公司的股份或股权上设置质押等任何第三方权利。 4、就本人/公司/企业所知,标的公司或本人/公司/企业签署的所有协 议或合同不存在阻碍本人/公司/企业转让标的公司股权的限制性条 款。 5、就本人/公司/企业所知,标的公司公司章程、内部管理制度文件及 其签署的合同或协议中,以及标的公司股东之间签订的合同、协议或 其他文件中,不存在阻碍本人/公司/企业转让所持标的公司股权的限 制性条款。 |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5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承诺方 | 出具承诺 名称 |
承诺的主要内容 |
|---|---|---|
| 本人/公司/企业在本确认函中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 任。 |
||
| 关于主体 资格的确 认函 |
对于交易对方中的自然人:1、本人具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签署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各项承诺、协议并享有、履行 相应权利、义务的合法主体资格。 对于交易对方中的公司:1、本公司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 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截至本确认函签署之日,本公司不 存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本公司具 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签署与本次重组相关的 各项承诺、协议并享有、履行相应权利、义务的合法主体资格。 对于交易对方中的合伙企业:1、本企业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合伙企业。截至本确认函签署之日,本企业不 存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合伙协议的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本企业具 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签署与本次重组相关的 各项承诺、协议并享有、履行相应权利、义务的合法主体资格。 2、本人/公司/企业持有股权的标的公司从事的业务经营活动符合国家 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公司/企业在本确认函中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 任。 |
|
| 其他交易对 方(不含徐 长军、无锡 曦杰、无锡 杰华、无锡 易朴、无锡 易杰、上海 云鑫) |
关于股份 锁定期的 承诺函 |
1、本人/公司/企业因本次交易所获对价股份自该等股份于证券登记结 算公司登记至本人/公司/企业名下之日起十二(12)个月内将不以任 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 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公司/企业通过本次交易所获得的对 价股份; 2、股份锁定期限内,本人/公司/企业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对价股份因 上市公司发生配股、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导致增持的上市公司 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3、若上述股份锁定期的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 本人/公司/企业同意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 整;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之后,本人/公司/企业减持或以其他方式处 置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 行; 4、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6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承诺方 | 出具承诺 名称 |
承诺的主要内容 |
|---|---|---|
| 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人/公司/企业将不转让因本次交易 所获得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不存在 未履行上述承诺的情形。
-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
形,公司对其也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
1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6月24日。 -
2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70,857,8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4%; -
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70,857,8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4%。 -
3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共14名。
4 、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 序号 | 股东全称 | 所持限售股份 总数 |
本次解除限 售数量 |
本次实际可上 市流通数量 |
|---|---|---|---|---|
| 1 | 江苏省现代服务业发展创业投 资基金(有限合伙) |
2,105,595 | 2,105,595 | 2,105,595 |
| 2 | 无锡润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
2,685,396 | 2,685,396 | 2,685,396 |
| 3 | 吴缘秋 | 884,960 | 884,960 | 884,960 |
| 4 | 无锡金瑞海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
1,220,634 | 1,220,634 | 1,220,634 |
| 5 | 无锡田华亚灏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1,342,698 | 1,342,698 | 1,342,698 |
| 6 | 上海列王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488,253 | 488,253 | 488,253 |
| 7 | 苏宁润东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 |
1,830,951 | 1,830,951 | 1,830,951 |
| 8 | 杜小兰 | 732,380 | 732,380 | 732,380 |
| 9 | 罗惠玲 | 27,403,253 | 27,403,253 | 27,403,253 |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7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序号 | 股东全称 | 所持限售股份 总数 |
本次解除限 售数量 |
本次实际可上 市流通数量 |
|---|---|---|---|---|
| 10 | 江苏紫金文化产业二期创业投 资基金(有限合伙) |
4,211,190 | 4,211,190 | 4,211,190 |
| 11 | 厦门网元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4,852,023 | 4,852,023 | 4,852,023 |
| 12 |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 17,485,594 | 17,485,594 | 17,485,594 |
| 13 | 无锡融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
3,173,650 | 3,173,650 | 3,173,650 |
| 14 | 上海腾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2,441,270 | 2,441,270 | 2,441,270 |
| 合计 | 70,857,847 | 70,857,847 | 70,857,847 |
5 、公司董事会将监督上述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将在定期报 告中持续披露上述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本次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 项目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本次变动后 |
|---|---|---|---|---|---|---|
| 数量(股) | 比例 (%) |
增加(股) | 减少(股) | 数量(股) | 比例 (%) |
|
| 一、限售流通股 | 762,647,11 9 |
74.73 | - | 70,857,8 47 |
691,789,27 2 |
67.79 |
| 高管锁定股 | 728,061 | 0.07 | - | - | 728,061 | 0.07 |
| 首发后限售股 | 372,317,44 3 |
36.48 | - | 70,857,8 47 |
301,459,59 6 |
29.54 |
| 股权激励限售 股 |
24,899,655 | 2.44 | - | - | 24,899,655 | 2.44 |
| 首发前限售股 | 364,701,96 0 |
35.74 | - | - | 364,701,96 0 |
35.74 |
| 二、无限售流通 股 |
257,909,45 7 |
25.27 | 70,857,8 47 |
- | 328,767,30 4 |
32.21 |
| 三、总股本 | 1,020,556,5 76 |
100 | - | - | 1,020,556,5 76 |
100.0 0 |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其在重大资 产重组时所做出的承诺的行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8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对本次限售股 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本次重组部 分限售股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
1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
2
、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
3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9 日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