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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GSHINE TECHNOLOGY GROUP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Oct 30,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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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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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 类型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受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朗新科技 ” )委托,本公司担任朗新科 技发行股份购买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 21 名股东所持有的易视腾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视腾科技”)100%股权和上海云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无锡朴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有的邦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 道科技”)5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关于配合做好并购 重组审核分道制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 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态度,通过尽职调查和对上市公 司相关申报和披露文件审核核查后出具,以供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 有关各方参考。

一、本次重组涉及的行业或企业属于《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 兼并重组的意见》和工信部等十二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 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 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重点 支持推进兼并重组的行业或企业

本次重组的重组方为朗新科技,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公用事业领域业务信息 化系统的技术与服务提供商。公司业务主要集中于电力信息化行业的用电领 域,产品主要包括用电信息采集、远程实时费控、营销业务应用、客户服务管 理、服务品质评价、计量生产调度、电能服务管理、营销稽查监控、农电生产 管理等,纵向上覆盖输电、配电及电力调度智能化业务领域;横向上已进入燃 气、水务及其他公用事业领域。朗新科技国家规划布局重点软件企业,属于电子 信息产业细分行业的龙头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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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新科技本次发行股份收购易视腾科技和邦道科技,系向云计算、大数据运 用领域延伸,提升能源互联网运营能力,提高产业链管理及运作水平,强化产业 链整体竞争力。

经核查,本次重组属于电子信息行业中企业的整合,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核 心竞争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方向。本次重组涉及的行业属于《国务院关于促进 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和工信部等十二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 组的指导意见》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 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重点支持推进兼并重组的行业中的电子信息行业。 也符合《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中关 于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加快建设“数字中国”,推动物联网、云计算和人工智能 等技术向各行业全面融合渗透,构建万物互联、融合创新、智能协同、安全可控 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体系的指导意见。

二、本次重组所涉及的交易类型属于上下游并购,不构成重 组上市

经核查,本次重组属于电子信息行业中上下游企业间整合,本次交易前后, 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三、本次重组涉及发行股份

朗新科技发行股份购买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 21 名股东所持有的易 视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和上海云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无锡朴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有的邦道科技有限公司 50%股权。因此,本次重组涉 及发行股份。

四、上市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结案等情形

经核查,上市公司不存在如下情形:

(1)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纪律 处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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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结案的;

  • (3)股票被暂停上市或实施风险警示(包括*ST 和 ST)的;

  • (4)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结案的情形。

五、财务顾问执业能力及中介机构及经办人员诚信记录

中信证券担任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本次重组的其他中介机构分别为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卓 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经核查,本次重组的中介机构及经办人员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且未满规定期限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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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 型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赵亮 栾承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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