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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GSHINE TECHNOLOGY GROUP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ug 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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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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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0682 证券简称:朗新科技 公告编号: 2021-072 债券代码: 123083 债券简称:朗新转债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 8 号院北辰时代大厦 1801 以现 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2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 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 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价格的议案》
因公司实施了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对 2020 年 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归属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的归属价格由 9.25 元 / 股调整为 9.13 元 / 股。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回购价 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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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对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调整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5.366 元 / 股调整为 5.246 元 / 股。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张明平先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进行 了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可归属条件已满足,公司 664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124,075 股。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2020 年 12 月修订)》以及《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有关规定,由于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中的 34 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 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363,90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 并由公司作废;由于 27 名激励对象所在业务单元业绩完成率没有达到 100% , 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当期部分份额合计 17,595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 并由公司作废;由于 5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良好”以下,不符合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11,16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因此,决定作废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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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392,655 股。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由于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或部分 业务单元业绩完成率没有达到 100% 或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良好”以下导致全 部份额或当期部分份额不可解除限售,上述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 统一回购注销。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支持无锡数字经济研究院办公场所施工、建设、装修及为其运营提供流动 资金,公司董事会同意以自有资金向无锡数字经济研究院提供不超过 1150 万元 人民币(含)的借款,本次财务资助采取无息借款的形式,借款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3 年,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朗新 科技对无锡数字经济研究院提供的财务资助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郑新标先生及张明平先生分别担任无锡数字经济研究院理事长和 院长,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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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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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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